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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竟然不是很心动

我是贝克汉姆 甲骨羽光 4495 2022-05-04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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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德华兹今年五十四岁,是一名成功的商人,麾下有一家大型钢铁公司、一家中型煤矿公司、一家足球俱乐部、一家证券公司、一个高尔夫球场、半个赛马场和一些规模不大的小公司。

  他的家族往前倒150年还是工人阶级,那时他家出了一个狠人,在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把所有家当都抵押给了银行,贷款买了几台当时新发明的珍妮纺纱机,开了个只有十几个工人的小作坊,一天24小时连轴转,以别人的生命为代价成功为家族积累了第一桶金。

  此后的一百多年,他家接连出狠人,“二世祖”把主营方向由纺织转向煤炭,正要甩开膀子大干一场的时候过劳死了。“三世祖”赶上了一战,在英国人一战获胜后狠狠从德国人屁股上咬下一块肉,跟着大部队抢了俄国人一波资源,又在阿三那里拿走不少资源。

  他利用自己的渠道得知有那么几个国家不老实,将来迟早要干仗,于是把整合了一堆中小型钢铁工厂,静候二战。

  遗憾的是二战还没来,他先走了。

  “五世祖”是个投机份子,在二战时站对决了边,坚决加入了反***阵营,还和皇室搭上了线,英国和德国在英吉利海峡上玩命,他家钢铁厂的工人在机床前玩命,他不计代价的帮助国家抵抗**。

  战争结束,爱德华兹家族算是在英国站稳了脚跟,虽然不是超级家族,但是也在英格兰西半部也是有头有脸。

  作为家族第六代接班人,爱德华兹奋斗半生,基本维持了家族的荣光。

  五十岁后,他基本把家族的工作交给了大儿子。

  这倒不是大儿子有经天纬地之才,而是他怕死。

  按照家族前几位掌舵人的平均寿命,他要是再操劳下去,过不了几年就可以见列祖列宗了。

  这些年他把曼联当成了自己的老年玩具,没事游山玩水,玩玩赛马,打高尔夫,钓鱼,每周都来看足球,只在重大决策时拍板,算是过上了颐养天年的生活。

  当职业足球商业化后,爱德华兹欣喜地发现家族前些年随意置下的冷子开始赚钱了。

  在他之前,家族的每一个掌舵人都对家族有所贡献,赶上了体育商业化,他也获得了含笑九泉的资格。

  处在知天命的人生阶段,爱德华兹觉得人生基本上就这样了,经历了心比天空的青年时代,大展宏图的壮年时期和砥砺前行的中年阶段,他的心就浩瀚但平静的大海,毫无波澜,偶尔才能有一丝涟漪。

  但是见到苏菲玛索后,爱德华兹那古井无波的内心又悸动了起来,他觉得自己的心一下子年轻了。

  其实他也没有多想,只是因为见到了法国第一美女,想要显摆一下,展现一下自己的人生阅历,让面前的小姑娘膜拜一下自己传奇般的人生。

  他的人生经历确实丰富,在介绍曼联队时随口就能说出一个让众人都感兴趣的故事。

  “从敦刻尔克撤退的时候,我家所有能用的船都快了过去,我爸说当时有一颗子弹从他的耳边飞了过去。”

  “女王访问澳大利亚时,我有幸成为了访问团的一员。”

  ......

  他很想表演自己,很想得到眼前这位女士的赞赏。

  只可惜,这位苏菲小姐对于他的话并不是很上心,能用微笑敷衍的绝对多说话,就算被迫说话,给他的感觉也总是像“哇哦......好无聊。”

  爱德华兹尽量想让眼前的这个女孩高兴,他觉得如果年轻十岁,自己恐怕很难克制自己,不计后果地追求眼前的这位漂亮的女孩。

  因为她太特别了,总是让人忍不住产生保护欲,想要把最好的东西都给她。

  他在银幕上看过苏菲玛索,并没有特别的印象,没想到现实里看到她,自己的内心竟然有了波涛汹涌的感觉。

  看着眼前的漂亮姑娘,爱德华兹只能感慨一个人不可能看遍世界的所有风景,时间太无情,来时无声无息,去时没有声响。

  想到这儿,他挥手示意工作人员进场架设摄影装备,用来应对贝克汉姆的绯闻。

  作为俱乐部的主席,球员的绯闻并不在他的管辖范围。

  不过根据爱德华兹的判断,贝克汉姆将来一定能给曼联队带来意想不到的价值,他已经成了俱乐部的高价值资产,所以帮他摆脱绯闻就是帮自己。

  那个拍照的记者分明就是维多利亚的经纪公司找来的,如果自己不想办法,用不了等到明天早晨,两个人磕cp的事情就会传得全国皆知。

  想解决这个问题,无非两种方式,要么把消息来源拍死在萌芽里,要么搞出一个更劲爆的绯闻把这个破消息覆盖住。

  维多利亚背后的经纪公司在制造新闻蹭流量方面应该是职业的,想把他们的消息拍死在萌芽里似乎有些困难。

  所以爱德华兹看到苏菲玛索之后,第一时间确定了人选。

  得知这个法国美女就是来见贝克汉姆之后,爱德华兹的计划基本成型了。

  ......

  贝克汉姆来到包厢后吓了一跳,大厅中间的桌椅全部被撤走,一批摄影团队已经拉开了架势,随时准备进入工作状态。

  他转身看到爱德华兹的身边多了一个身材修长的女人,棕绿色眼睛,精致的小脸,妖娆中带着清纯,老头艳福不浅啊!

  就是不知道扛不扛得住。

  他仔细看了一眼,这姑娘不是苏菲玛索吗?加里曾经给她看过这姑娘的电影,那部电影的名字叫《初吻》,电影里那个14岁的苏菲玛索就穿了一件同款的牛仔衣。

  嗯......电影里还是个小姑娘,现在都长这么大了。

  虽然知道对方比自己大,但是贝克汉姆依然产生了看着对方长大的诙谐感觉。

  爱德华兹绅士地把苏菲玛索引向贝克汉姆,露出了慈父般的笑容:“大卫,苏菲小姐等你很久了,她昨天参加了伦敦时装周,今天特意来体验一下观看英超联赛的感觉。

  你们聊吧,我正好有事要处理得先走一步,那些摄影人员是我安排的,就当他们不存在好了。”

  爱德华兹走得毫无留恋,他觉得自己在这段时间的情绪太亢奋,心跳也太快,确实没法承受如此激烈的情绪。

  只是他临走的时候抢了坎通纳的开场白,搞得法国人觉得自己是个电灯泡:“女士们,先生们,如果这边不需要我,那么我要去吧台喝一杯。”

  苏菲玛索打量一下身穿白色T恤,米色外套,范思哲牛仔裤的贝克汉姆,惊叹于这个男生竟然比银幕里还帅,实在是帅得有些过头了。

  “你比电视里帅!”

  听到她在说英语,坎通纳干脆端着酒杯到远处溜达了。

  按照法国人的尿性,除了自己觉得必须说外语的时候,其他时候一律说法语。

  在他们心里,法兰西民族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法语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美的语言。

  “谢谢夸奖,很荣幸见到你!”

  说出这句话,贝克汉姆的思路突然滞了一下。

  我的回答有点过于自然,在大美女面前竟然没有太多心动的感觉,这不会又是历史的狗屁惯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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