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灵异 赶尸萌主:傲娇鬼夫别咬我

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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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一把普通的匕首,怎么可能会带给他这种怪异的感觉呢?

  林霄着实有些想不通。

  “还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林霄老实地答道。

  “没什么就快点拿钱来啊,两千两银子,卖给你了。”那少年伸出了一只白晰的小手,向林霄勾了勾。

  林霄摇摇头:“你来得晚了,我现在身上只有八百两银子,连这把匕首都买不起来。”

  “诶,你这人!我好不容易把这把匕首替你得了来,连两千两你都买不起?那黑乎乎的大家伙可是要五万两银子呢,我看你也动心了,怎么反倒两千两倒出不起来?”

  “原来还出得起的,但现在出不起来。”林霄取出了已经用过的兽墨,砚台和毛笔:“你当时如果把这把匕首拿出来的话,我还能花两千两银子买下来,但现在已经不成了。因为我的大半身家都已经买了这些东西。”

  “买了这些东西?”少年露出失望的神色,但随即眼珠一转:“我刚才看你在写写画画的,写什么东西,要不然,你把那东西送给我,再加这八百两银子,我就把匕首卖给你了。”

  居然要他那本伪造的天阶功-法?

  别的倒还罢了,这本天阶功-法可是他用来欺骗林雨洵所用的,又怎能送给这少年呢?

  再者,这把匕首虽然能带给林霄那种怪异的感觉,但握在手里,林霄也的确发现这把匕首只不过是一把普通的匕首,本来就不值几两银子。

  林霄摇头道:“那个不行。”

  “不行?你这人,不但是个胆小鬼,还是个小气鬼。那东西明明是你自己写的,能有什么珍贵的?算了算了,认识你算我倒霉,那就八百两卖给你好了,拿去吧。”

  “八百两我也不要。我身上只有八百两了,还要穿衣吃饭。”

  “你这人真是的,这么麻烦。好啦好啦,那就再少要你三百两,五百两卖给你了。我好不容易从那黑脸家伙那里顺过来,总得挣个辛苦钱不是?千万不能再少了,再少的话,我宁愿把这把匕首给折断丢掉,也坚决不卖给你。”

  少年一脸的决然。

  林霄想了想,还是拿出了五百两的银票,交到了少年的手里:“五百两,成交。”

  少年接过林霄的五百两银票,点了点,眉开眼笑:“不错,不错。是五百两,虽然少赚了一些,但还勉强不算亏本了。”将五百两银票收了起来,少年又向林霄一笑:“放心,你的秘密我不会乱说的。”

  “我的秘密,我有什么秘密?”

  “你啊,即是个胆小鬼,又是个铁公鸡,现在又装糊涂蛋了。哼,你刚才明明在假写一本功法,你是想拿去骗人吗?虽然我不知道你拿去骗谁,嘻嘻……不错,拿一本假功法动骗人,的确不错……”

  “你……”

  少年一说这话,林霄警惕之心大起。

  任谁被一个刚刚认识,尚且连对方名字都叫不出来的人识破了自己心中的秘密,都会大起警惕之心的:“你是怎么知道的?”

  “嘿嘿,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刚才点点画画的,我已经看清楚了。好像是叫什么《修罗诀》的,可是如果你早已经将这本《修罗诀》牢记在心中,又何必把它写在纸上?既然写在纸上,就肯定不是自己看的,必然是让别人看的。平白拿一本功-法给别人,你有病吗?所以,这本书除了是欺骗别人的之外,还能是做什么的?真看不出来,你这个胆小鬼,还是够奸诈的。”

  少年简单洋洋地说道。

  “你……”瞪着少年,林霄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少年又是嘿嘿一笑:“放心好了,看在你帮我挣了两小笔银子的份上,你的这个秘密,我会帮你保守的,我才不管你是想要暗算谁呢。行了,不和你聊了,记着,改天如果在林家混不下去的时候,就去找我,咱们一起合伙做生意,走遍天下,哈哈。”

  少年再次得意的一笑,转身离去。

  看着少年远去的背影,林霄一阵的错愕。

  和这少年两次接触,他居然还不知道这少年叫什么名字。

  而且这少年看来实力的确远高于他,刚才哪怕他真的起了杀心,怕也难耐这少年如何。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沦落到街头骗钱为生呢?真是怪事。

  想到怪事,又想到了这把匕首,林霄拿在手中,依然是百思不得其解。

  这把匕首肯定是一把普通的匕首无疑了,但是诡异的是这把匕首居然会让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这又是因为什么呢?

  林霄左思右想,却不得要领。

  手握着这把匕首,呆呆地站在林家的坟地里,过了许久,直到太阳西斜,天色已经开始转变的昏暗起来,林霄这才起身,打算收起匕首要走。

  正要收起匕首,匕首提到了胸前,一阵轻风吹来,隐隐约约地嗅到了一种特殊的味道。

  是什么味道,好像是从匕首上传来的?

  林霄这才把匕首放在了鼻间,一闻之下,大惊失色。

  是死人的味道。

  死人有气味吗?也许,在一般人看来,是闻不到的,可是林霄不同,他是赶尸传人,对尸体有着特殊的感觉,远不是普通人所能比的。

  就比如,一个人走过某地,在地上留下的气味,在普通人的鼻子里,是根本闻不到的,但是在猎犬的鼻子里,却可以清楚的闻到,并可以根据这种特性而进行跟踪。

  林霄前一世好歹也是一名赶尸人,对于死尸的气味,焉能没有警觉?

  也不能说是纯粹的死尸味,更准确一点说,这把匕首上留下的应该是杀人的味道,有些血腥味,但普通人依然是闻不出来的。

  而且这种味道,绝对不是来自一个人,甚至不是来自于百人,恐怕至少要有数百人。

  用这把匕首杀过的人,要有数百上千。

  这就难怪了!

  林霄终于明白为什么在看到这把匕首的第一眼,他就感觉到了自己和这把匕首似乎有着一种很奇特的联系,原来就是这种联系。

  这把匕首杀人太多了,在道界,这种匕首,已经叫做“凶器”,与警察口中的凶器不同,这种凶器只要一亮出,百鬼禁忌,因为上面的杀戮气息太重了。

  这种凶器,本就是一件十分好用的道家法器,在后一世,这种凶器十分的难得,往往有些法师为了破解邪灵,就要寻找一些杀猪刀之类的代替,虽然不及这种杀人的凶器,可是作用也是相当的明显的。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可是一旦有了这种认知,林霄更是心惊。

  说实话,那黑脸大汉“卖身为仆”之时,林霄和其他人都一样,丝毫不认为那黑脸大汉是“天阶高手”,实在是那黑脸大汉有点太不像了,身上一点灵力都没有,和普通人毫无二质。

  但当林霄弄明白了这把匕首的秘密,对于那大汉自称是天阶高手,他已经信了八成。

  若大汉不是天阶高手,怎么会杀人盈野?

  若大汉不是天阶高手,怎么可能只凭着一把普通的匕首杀了这么多人?

  大汉,应该真的是天阶高手,但是不知何故,此时变得和普通人无异,或者是大汉修-炼之中出了什么差错?或者是被仇家暗算,所以他现在沦落成了普通人?

  五万两银子,买一个天阶高手,很划算。

  哪怕这天阶高手已经成了一个废物,但他毕竟还是天阶高手,他的修-炼的经验,无人能及。

  此时林霄真恨不得自己身上马上有五万两银子,把那黑脸大汉给买下来。

  用一个天阶高手做为奴仆,想想就让林霄感觉兴奋。

  五万两银子,买一名天阶高手的效忠,很值,非常值。

  问题是现在林霄并没有五万两银子,而他的月例就算提到了七百两,想要凑齐五万两,也要数年的时间。

  到那时候,那黑面大汉是不是还在广饶城,或者他还有没有兴趣再去得到这位根本没有天阶实力的天阶灵师,都是两可之数。

  林霄决定先回去看一看。

  不管那黑面大汉是不是天阶高手,林霄都决定先看上一看。

  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尤其是他刚刚伪造好的那本《阿修罗诀》,林霄急步从坟地之中走出。

  夕阳西下,坟地之中透露出一股荒凉的气息,但这对林霄却是毫无影响。

  一直奔向了古楼街。

  古楼街上的各种卖东西的灵师们还没有收摊。

  虽然已经是傍晚,但整个古楼街灯火通明,比之早晨的时候还要热闹了几分。

  这倒也不奇怪,在早晨,很多的灵师都是坚持修炼的,早晨正是天地灵力最为精华的时候,在那时候修炼,比起在全天的任何一个时间修炼都要好了许多。

  但是在傍晚,绝大多数灵师都不会选择修炼,他们已经结束了一天的修炼,开始了自己的放松生活。

  灵师也是人,不可能全天二十四个小时不停的修炼的。

  一张一弛是必不可少的。

  在人群之中穿插,走到了那黑面大汉的所在。

  噫?

  大汉已经不在了。

  连地上铺着的那条写着“卖身为仆”的白布也已经不见,倒有两个卖首饰的小贩占据了这个位置。

  林霄向这两人打听那黑面大汉的地处,那两个卖首饰的小贩都说那黑面大汉都是上午在这里“卖身”,但是到了下午就都离去了,然后第二天早晨会继续来这里“卖身”。

  他们两个正好一般是在下午出摊,所以这一年以来和那黑面大汉一个上午,一个下午,互不影响。

  估计那黑面大汉明天会继续来这里摆摊。

  林霄点了点头,看着首饰摊上有一串用兽牙做成的项链很是漂亮,打听了一下价格,只有几十两,倒也不贵。

  或者是因为这一串项链所用的兽牙属于低等灵兽的兽牙,这价格才会低了许多。

  林霄的绝大多数身家都已经花出去了,但几十两银子却还拿得出来。

  把这条项链买了,林霄打算回去送给环儿。

  想想与环儿的关系,林霄就为以往的林霄所不耻。

  环儿固然是看不起林霄,可是原来的林霄像个木头一样,什么都不懂得,哪里能讨得女孩子的欢心?

  固然现在的林霄对于追女孩儿方面也没有过多的经验,但是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走的,前一世只要打开电视就是一大堆的爱情片,看也看得会了。

  用这几十两银子买来的项链送给环儿之后,不知环儿心中会做何等的感想呢?

  买了项链之后,将这串项链与两把匕首都放在腰间,林霄又起身回家。

  到达家门口时,太阳已经下山,天色已经彻底的黑了下来,林霄刚到家门口,却听到家里人声鼎沸,似乎很多人在他的家中。

  林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意。

  这并没有出乎他的意料,他今天打了林虎,那就是打了林九公,林九公要能忍下来,那才是笑话呢。

  林霄迈步走入了自己的院中,正见自己的院中,已经站了十几人。

  大部份都是今天在醉春楼前,被林霄打了的林家子弟,而为首的,正是林虎的弟哥哥,林龙。

  林霄一步迈出了自己的院落,登时刚才还嘈杂的院落之中安静了下来。

  静得似乎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得到。

  林霄向前走去,他经过的几名林家子弟都自觉的给林霄让出了一个过道,林霄径直走到了林龙的面前,嘿嘿一笑:“龙哥,这么大晚上的,跑到我的院子里来,有何贵干?可是几位长老又要召见我了么?”

  “林霄……”一眼看到林霄得意悠闲的样子,林龙气得两眼喷火,拳头攥得咯咯直响:“林霄,是你把林虎打伤的?”

  “打伤?”林霄再次一笑,迎上林龙凶狠的目光,毫不畏惧:“龙哥,今天我的确和林虎在一起切磋比武来着。”

  “切磋?切磋你就断了他的双臂?”

  “龙哥,当时的情况是,如果我不全力出手的话,恐怕我的喉咙早已经被林虎给捏碎了,那样的话,我现在也不可能再站在你的面前。哦,对了,还有一件事,我和林虎比武的时候,我们打了个赌的。谁若是输了,以后就再不准姓林。龙哥,阿虎没有把这告诉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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