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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两天就要过年了,家家户户都充满着过年的喜庆,可唯独这里有个人,无法享受这种快乐了。
林冬曾听说过这个杀人犯的事,他很同情他,但他也同样有过错,如果不是他喝的烂醉如泥,他的女儿也不可能被人掳走,遭到奸杀。
可现在他已经得到了应有的下场,无家可归对于一个恋家的人来说,比杀掉他还要令他痛苦,这是那个男人最难以容忍的。
‘哒哒’
脚底踩在路面上,林冬向四周眺望着,没有那个男人的踪迹。
“奇怪,他去哪了?”林冬疑惑的看着四周,按理说,那个男人已经无处可去了,只有这里才是最安全的。
浓密的树林宛如一排山峦,横亘在湖边,已经结冰的湖边上更是发着清冷的气息,林冬喜欢这种感觉。
这里是他的庄园,他的花园,虽然这里曾进来过很多他并不想让他们进来的人,但至少现在这里属于他。
中年人不在,林冬索性坐在了岸边,看着湖面,闻着湖水结冰的气味,这是在城市中无法见到,更无法感受到的。
这是林冬的一个愿望,他不喜欢城市中喧嚣的生活,快节奏的频率,他只想慢慢的享受生活,享受每一分每一秒。
现在,林冬拥有着这座庄园,他实现了愿望!
但他还有一个想法,是关于未来的!
他要做一个农夫,夏天时把种子播种下去,秋天时收获,种子代表着新生,收获又代表回报。
大地很公平,你种什么,它长什么,你精心的伺候着,秋收时,也自然硕果累累。
在城市中,有很多人,努力了很多,做了很多,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令人愤懑。
但土地不会,他会回赠你,你做的越多,他给的越多,反之亦然!
望着结冰的湖面,林冬开始幻想着自己将来实现理想的时刻,耕种,秋收!
这似乎与很多人的想法不同,很多人都向往大城市,想要在大城市里居住,但林冬却不然,他只喜欢乡村,喜欢乡土的气息。
忽然,一阵轻微的,几不可闻的声音从背后响起。
林冬回头看了一眼,果然,是那个通缉犯。
“吃吧!”林冬将手里的东西递了过去,又继续转过头看着湖面。
男人皱着眉头,惊疑不定的看着林冬:“你不怕我从背后偷袭你,杀了你?”
林冬不为所动,淡淡道:“要杀,你早就杀了,更何况,你帮过我,我欠你的人情!”
“人情?”男子一愣,随即苦笑:“我一个通缉犯,竟然还有人欠我人情,哈哈!”
“你救了我父母,这就是人情!”林冬道:“至于你帮我杀掉的那两个人,我按照约定,给你报酬!”
说着,林冬将手提包拿出来,从里面拿出一张支票来,上面已经写好了金额,并在右下角有林冬的大名,凭着这一张纸,就能在银行提取出现金来。
男子接过支票,嗤笑道:“我现在要支票有什么用?又不能去银行取!”说着,男子把支票撕碎,开始打开林冬给他打来的烤鸡和啤酒。
“你不怕有毒?”林冬问道。
“怕,当然怕!”男子边吃边看着湖面:“但我欠你个人情。”
“哦?”林冬一愣,疑惑道:“你什么时候欠我人情了?”
“你救活了我女儿!”男子的嘴角笑了。
“什么?!”林冬一愣,有些想不明白,他女儿不是死了吗?自己又没见过他女儿,怎么救?在哪救活的?
男子笑眯眯的向旁边的草丛招招手,一只兔子从那里跑了过来:“我说的就是她,她是我的女儿。”
林冬看着这只雪白的兔子,感到无奈:“原来他说的是一只兔子,我还以为他女儿又死而复生了呢。”
“我女儿是无法再复活的,我知道!”男子吃着烤鸡,眼睛却看着老老实实的趴在他旁边的兔子:“但这只兔子,就是我女儿,他像我女儿一样乖巧懂事,他就是我的女儿变得!”
“那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林冬疑惑的问道:“我从没救过兔子。”
“是这样的!”男子将前几天发生的事情讲述了一遍;“当时,我以为兔子必死无疑了,就想把他放进湖里,去陪我的女儿,但没想到,我再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完好如初了。”
“它中了那么深的一刀,却又活了过来,你说这神奇不神奇。”
“而且,我是眼看着它要咽气了才把他放进湖里的,它却自己爬上来了!”
“万物有灵啊,我女儿肯定附身在这只兔子身上,否则怎么能这么巧?”
林冬静静的听着男人的话,没有做声,男人的精神似乎有些不太好,这是他太想念自己的女儿了,才主动额把这只兔子当成自己的女儿。
这种情况下,林冬不知道该怎么劝他,毕竟人死不能复生,有一个兔子陪着他,也许是一件好事。
“快要过年了,这是给你的红包!”林冬抬头看了一眼天空,随后从手提包里取出来一个红包,看厚度,至少有一万多元。
“谢了!”男人也没矫情,把红包接了过去。
林冬忽然道::“过年的时候,你去我家,和我们一起过年吧。”
“一起过年?”男子的眼神中充满了渴望,充满了激动复杂的心,可最终他没有答应:“我现在是通缉犯,如果被人看到,你就麻烦了。”
“不碍事,这里的人都没见过那张通缉单,你大可以放心的去,我们一家人绝不会有人说出去的!”林冬郑重的承诺道。
“还是算了!”男人摇摇头:“我现在不想见光,也怕光,我有罪,我需要的是忏悔。”
不论林冬怎么劝,他都没有答应,最后林冬只好放弃,但以后林冬也告诉他:“过年的时候,我来看你!想吃什么,我提前给你买回来。”
“什么都行!”男人笑呵呵的摇头:“我现在是丧家之犬,能吃饱肚子就行。”
林冬无奈的笑笑,然后走了,男人要继续留在这里。
回去的路上,林冬想了很多,有关于将来的,也有关于这个通缉犯的。
他没问这个人的名字,也没去记他的名字,他愿意说时,自然就说了。
林冬很明白他现在的感受,名字对于他来说,就是揭开伤疤的刀子,他不愿提起,就代表着心事还没完全放下。
以前林冬也曾担心这个人会不会对自己和家人不利,但林冬想了想,就否定了,他变成杀人犯,只是被逼无奈罢了,他的本质并不是坏的。
王法无情,杀人就要接受法律的审判,但林冬又很同情他,他只是杀了那些迫害了自己女儿的人,如果将这个人送入监狱,他会感到心中有愧。
回到家时,所有人正在聊天,看到林冬回来,都停止了交谈。
“山上没事吧?”林爸轻松的问道:“要我说,以后不用每天都去,那几个混混看着呢,保准没事!”
林妈也是这个意思:“那么多人看着,出不了事的,要是出了事,你去了也没用,还是准备准备年货吧!”
林爸林妈以前是最讨厌这些小混混的,可自从这些小混混守在冬顶天门口,来找茬的人少了,被这些小混混吓到了,现在林爸林妈倒希望这些小混混一直守着冬顶天了,安全!
“放心不下啊!这毕竟是咱们家的产业,我不看看,始终盯着点,心里头也没底。”林冬笑笑:“那些混混看起来老气横秋,挺狠的,可实际上没什么大用,吓唬人还行,真有了事,逃的比兔子都快!”
“这倒是!”林爸林妈点点头,爷爷奶奶倒是乐呵呵的一直不吭声,他们俩从来不搀和这些事,老了,就要安享晚年,管下一辈子干什么,管的对了,说你英明,管错了,说你老糊涂,操那个心,不值得,还是想吃啥吃啥,想喝啥喝啥吧!
方云生却是看着林冬,不住的点头:“小伙子,难得有这份心性,许多像你这么大的孩子,还在上班,为每天的一日三餐像机械式的工作,你和他们不同,你比他们强的太多了。”
林冬摇头笑道:“术业有专攻,每个人的理想也不尽相同,他们向往的是大城市的生活,我却截然相反,我喜欢农村的生活,这两种理想不同,自然情况就不同了,我的是理想抱负,他们的也是,只是他们很累罢了。”
闻言,方云生点点头,心里对林冬的话很赞同,这是整个时代的特征,谁都改变不了,也不能改变,文明要进步,就必须有这样的人在,否则文明停滞,社会也就停滞了。
“我准备下午召开一场村民大会!”林冬忽然开口说道。
屋子里的人一愣,林妈问道:“做什么?”
“生态圈种植的问题!”林冬说道:“这个想法我一直没放弃过,这是一条带着村民们致富的好方法,既然咱们有这项技术,就不能浪费,更何况,好药材制作出好药,对天下的病人也有好处,这是一个一举两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