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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记后面的故事就有些凄惨了,说的是,他总算是炼化成功了,成了一个伪装者,但是当他出去找自己喜欢的女人的时候,女人已经嫁给了他最好的兄弟,并且有了一个女儿。经过了解,是自己的兄弟骗了自己的女人,说他死了,临死前将女人托付给自己了。
结果就是他杀了自己曾经最好的兄弟,然后割开了自己的血脉,将体内的鲜血放了出来。
我突然想起了那地宫来,按照日记上说的,伪装者是自杀了。那么那两口棺材又是怎么回事呢?难道那大红棺材里的女人就是伪装者的女人?那小女孩就是伪装者曾经的好兄弟和这个女人的孩子吗?
我知道,这故事有点复杂了。伪装者杀了那个骗子,然后愤怒地蒙羞而死。之后是不是那女人杀了自己的孩子,然后也自杀了呢?或者是那母女俩在伪装者之前就死了呢?如果是这样,很可能这母女俩是被伪装者给亲手杀死的。
如果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多少还有些凄美。
我翻开了最后一页,日记最后一句话写道:伪装者想要炼化,必须用前辈血来炼化真身!
虽然我在心里觉得这件事完全是扯淡,我甚至怀疑这日记是李红旗伪造的来害我的,但是我还有什么办法呢?我还是打算试试,反正我是个快要死的人了。
我试试就要去大衣叔的地宫是试,我有一种感觉,那地宫水池里的水应该混合了伪装者的血,我必须靠着那燃烧的血液才能成为下一代的伪装者。我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我合上了日记,这本日记里其实最煽情的还是伪装者和那女人的故事。看到伪装者自杀的时候,我竟然眼睛湿润了,我在想,要是我也会这么做。我不能忍受自己爱的女人被自己最好的兄弟给骗了。
这时候我坐了起来,点了一支烟抽了起来。抽完烟后我打算去看看唐璇,也许这是我见到她最后一面了。不仅如此,我还要爬上大衣叔的车,跟着大衣叔回去,也许这是我最后的一次在人间出现了。别人死后还能做鬼,我死后可就是灰飞烟灭。
先砍了左手和左脚,之后是右手和右脚,然后挖了自己的眼睛吞进肚子里。这简直就是有点匪夷所思。我不知道到时候自己能不能下这个决心,但是我知道,我必须烧了这本日记了。因为这本日记很可能在以后会害死很多健康的人。
在厕所烧了这日记后,我用剪子把头发剪了,之后用刮胡刀给自己刮了个光头,我打算让自己干干净净地离开。然后我给我妈打了个电话,说要去外国出差,要两个月才能回来。我妈说那你出差前回来一趟,我说没时间了,马上就要走了。说心里话,我连个护照都没有,出什么国啊!但是我父母不懂这些,只是嘱咐我,在外面别惹事,和为贵,忍为高!
我挂断电话后哭了好一阵。我裹上了羽绒服,戴上了**那种棉军帽,从厨房摸了一把厨刀,抄着手就下了楼。当我到了便利店门前的时候,回头看看加油站,那边是李红旗的地盘,转过头又看看这边,这边是唐建国的地盘。再看那辆警车,那是小女孩的地盘。
小女孩看我来了,就推开车门下来了。她一步步到了我的面前说道:“哥哥,你帮我推开那棺材,我给你一颗心脏,怎么样?”
我看着她说道:“我的心脏是你拿走的?”
小女孩儿说道:“这不怪我,都怪你欠钱不还。都怪你用假钱骗我。”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确实黑心,用打印的冥币去还钱。我一拍脑门说道:“我知道我错了,但是你下手也太狠了吧!”
“做人要厚道,哥哥,你答应过我用命还的。”小女孩说道。
我点头说道:“好吧,我不怪你。”
“哥哥,只要你去推开那大红棺材,我就把命还给你!”
我瞪了小女孩一眼说道:“我不接受威胁,我也不会和魔鬼做生意。你也骗不到我了。”
“那你就等死吧,你只有死路一条。”小女孩说完慢慢转过身朝着警车走去,拉开车门就上了车。
这时候一辆smartfortwo停在了便利店前。这是一款两座小车,看起来小,但价值不菲。接着,从车上下来一男一女,我看看时间,刚好是0:00。下来的人竟然是唐璇和郎太行那个用刀刺我的家伙。
看两个人走在一起亲密的样子,我就知道,这俩人这是在谈恋爱了。但是正如李红旗所说,唐璇死而复活,阳气受损不能生育,那王八蛋就不嫌弃她吗?那王八蛋会像我这样真心喜欢唐璇吗?
他俩要进去,我在一旁喊了句:“唐璇,等一下!”
我从阴暗的角落里走了出来,到了便利店的门前。郎太行这时候转过身看着我问唐璇:“这皮包骨谁呀?你认识吗?”
唐璇看着我说:“秦让,你没死啊!有事吗?”
没错,大衣叔是对他们撒谎说过我已经被炼化了的事情。至今我也没搞懂大衣叔为什么要对他们撒谎。但是我总觉得大衣叔不是坏人。那次要不是大衣叔把我弄走,恐怕我早就被唐建国给弄死了吧!
我说道:“唐璇,我想和你谈谈!”
“我和你有什么好谈的,秦让,我不管你死活,麻烦你以后不要缠着我。我和你之间的事情,已经完了。”
我喊道:“那天你要把身子给我,难道不是因为喜欢我吗?”
郎太行一听就挥舞了拳头,忽地一声在我鼻子上给了我一拳,然后指着我的鼻子说:“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瞧瞧你的德行,鬼才会喜欢你。我现在告诉你,唐璇是我的女朋友,你给我滚开。还有,我告诉你,你今天很幸运,要不是我女朋友在,我早就一刀捅死你了。还不给我滚!”
唐璇这时候走过来,看着我说道:“秦让,我们是不可能的,我们不合适。”
“我不会永远这样的,我会好起来的。”我满眼期望地看着唐璇说道。
唐璇听后竟然突然扑哧一声笑了,说:“难道你觉得我不和你在一起是因为你穷因为你没本事吗?你能有点志气和尊严吗?你看看现在的可怜样,还是个男人吗?你在求我让你睡了我吗?”
她竟然哈哈地笑了起来,之后慢慢抬起手,不屑地指着我的眼睛说:“你听好了,就算是你将来有天大的出息,你富可敌国,你只手遮天,我唐璇也不会喜欢你的。你觉得我会看得上你这个屌丝吗?我告诉你,屌丝逆袭的故事,只有在故事里存在。我不会让你这个屌丝得逞的,你还不就是想睡了我去满世界炫耀自己也可以睡城里的女孩子吗?你要是这么想就错了,秦让,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刘邦和朱元璋又怎么说?”我看着她说,“唐璇,我觉得你会后悔的。”
郎太行上来一脚就踹我胸口上了,我的身体很轻,被他一脚就踹飞出去。之后这混蛋上来用脚剁我的胸口。这一脚一脚下来,我的肋骨都被他踩断了扎进了肺叶里。
我一边咳血一边蜷缩起了自己的身体,接着这混蛋一脚踩在了我的脸上,说道:“告诉你,小子,我叫郎太行,我留你一条贱命,你要是以后发达了,记得来找我报仇。”
唐璇在一旁说道:“秦让,你既然还活着,我觉得你该回老家,踏踏实实种块地,你手里不是有五十万呢吗?你带着你的狗,在乡下找个贤惠又勤劳的媳妇,过完后半辈子不好吗?城里不是那么好混的,快回家去吧!对于你来说起码那里安全。”
郎太行呸了一口在我身上说:“乡下人,来城里混就要学会做狗,明白吗?你永远不要觉得自己多有才华,在这里不相信才华,只相信实力。”
唐璇说:“秦让,真的,城里真的不适合你。太行哥,我们走吧,不要理这个乡巴佬了。”
两个人就这样把我丢在了便利店外。他们挽着胳膊进了便利店,然后坐在窗户前说笑起来。我爬起来,一边咳血一边往店里走,进去后我就看到那店员冲过来往外推我:“出去出去,乞丐不要进来。”
我抓着他的胳膊说:“你听我说,这店里不干净,你听我的,立即离开这个店,这里已经废了五个人了,包括我,你看看我,才几天我就瘦成这样了。”
他看着我笑了,拉着我出了便利店,之后一脚踹我肚子上了,骂道:“乡巴佬,还不快滚!”
这一脚直接把我踹得倒退了十几步,我没有生气,而是看着他呵呵笑了。然后转过身朝着那警车走去,到了警车旁边后,我敲敲警车的窗户,警车窗户刚放下来,我就往里面喷了口带着血的唾沫。那男警察下来要打我,那女的把那男的给拦住了。之后对那男警察小声说:“不要得罪他。”
那男的这时候看着我点点头说:“记住我说过的话。”
我又喷了他一脸唾沫,然后朝着一旁的黑暗处走出,走了几步就听到了大衣叔的三驴子车来了,接着,大衣叔下来将我扛在肩上扔到了车内的床上,拉着我离开了。一边走,大衣叔喊道:“到最后你小子还是落我手里了,看来我们爷儿俩有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