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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疏桐竟然要孤身闯敌营。
此言一出, 岑子昂和妙菱都是大吃一惊。
岑子昂立刻反对道:“你疯了,不能去, 太危险了!”
妙菱也哭劝道:“小姐, 你要急死奴婢吗?那是什么地方,千军万马的敌营啊,那是虎狼窝, 是地狱是魔窟, 你是要去送死吗?”
宋疏桐神色平静:“我没有发疯,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也不绝对会让自己有事的。我知道一条密道, 可以安全过去。”
岑子昂沉默了一下, 低声道:“我知道你不是寻常女子, 你既然说要去, 肯定有你的办法, 但是我还是不能让你孤身涉险,如果你非要确认一下的话,那我替你去。”
“不, 你不能去, 你这样的外族男子面孔, 在那边太惹眼了, 反而容易坏事。”
妙菱急了:“小姐, 可你一副中原姑娘的长相, 白白净净杏眼樱唇的, 跟对面的女子也一点不像啊,你去不是更危险。”
“你们不了解情况,沙塔国虽然民族分支非常多, 但是有一个共同点, 他们都信奉兰聂天神,女子不得外嫁,不过男子却可以娶外族老婆,这里是边境,魏朝肯定有不少女子嫁过去,我去的话才不显眼。”
岑子昂见实在说服不了宋疏桐,便提出要护送宋疏桐去,宋疏桐答应了,三人商量了一下,把妙菱留在客栈里照管行李,他们俩稍作准备就出发了。
宋疏桐说的那个密道入口在山里,两人到了山脚下弃马步行,走了大半个时辰到了一处隐蔽的山坳,绕过一片密林,天色已经麻麻亮了。
“是这里了。”宋疏桐指着前面两米多高的半坡上隆起的一处巨石:“就在那上面。”
岑子昂敏捷地爬上去,放下包袱后,俯身下来拉宋疏桐:“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明明是第一次来这里,却对这里的山山水水感到特别亲切。”
宋疏桐闻言一怔,忍不住看向岑子昂,岑子昂正迎着山风伸展胳膊:“明明是荒山野岭,我偏觉得挺自在。”
宋疏桐笑了笑,若无其事道:“大约因为你天生就是个洒脱乐观的人吧。”
她想,这样也很好,起码岑子昂现在是快乐的,被时光愈合的伤口,何必再人为撕裂呢。
宋疏桐把头上的包头巾解开,里面是妙菱早早替她梳好的外族小辫子,又脱下身上的魏朝女子袄裙,穿上了安得塔族妇女常穿的衣衫。
她换过衣服之后,就开始往脸上抹颜料,让自己白净的皮肤看起来黝黑一点,更像常年在戈壁滩上生活的人。
岑子昂帮不上什么忙,抱手站着看,嘴里道:“真费事,还是□□方便,下次见到太子殿下,我问问他那个□□如何做的,也给你弄一张。”
“我才不要,就用这个挺好的,□□是用人的皮做的吧,听起来好残忍。”
宋疏桐已经涂好了脸,听见岑子昂提起谢初静的□□,心里一动在脸上胡乱点了几颗黑痣,算是跟他的麻脸面具遥相呼应了。
岑子昂其实也搞不清楚,随口道:“也不一定是人的皮,有可能是羊皮或者牛皮内面的软膜撕下来的那层,难道叫老婆饼就是用老婆做的饼,叫夫妻肺片就是用男人女人的肺切片蘸辣椒油。”
宋疏桐终于难得的笑了一下:“叫妙菱听见,又要说你跟我学的油嘴滑舌了。”
她收拾了好了自己,扒开山坡上厚厚的枯枝和杂草,露出一个三尺左右高度的圆圆洞口。
岑子昂凑过来看,里面黑咕隆咚的,有风往外灌,他问:“这么黑,这么窄,这能走人吗?”
“黑不用怕,我有照明神器!”宋疏桐变戏法似的掏出一颗鹅蛋大的夜明珠,伸手将它放入漆黑的洞中,夜明珠立刻变得通体透白,散发出莹莹柔光,如一轮明月般绮丽,在洞中照明绰绰有余了。
“这洞能通到哪里?”
“通往塔辽国边境冈北城的旁边的一个小村庄。”
岑子昂深深地看了宋疏桐一眼,苦笑了一下:“孤胆英雄单枪匹马迎战千军万马,这种事情,我只在戏文里听说过,想不到今天你竟然要去做,而我居然陪着你发疯,”
宋疏桐叹了一口气:“大岑,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希望你能过得安稳幸福。有好多事你不需要懂也不需要知道,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谢谢你无条件的信任我,从来不追问我,能跟你做朋友,我真的觉得特别开心。”
好朋友,请原谅我吧,我真的没办法告诉你,这所有的事原本就是我脑中的一出戏而已。
宋疏桐觉得,不说出来才是明智的决定,戏外的人在看戏,可对剧中人来说,这就是真切的人生。如果知道真相,那些信念不坚定的人,活着的信仰怕是会坍塌。
岑子昂静静地看着宋疏桐,原来自己在她心里只是朋友,虽然他早有感觉,但听她亲口说出来,仍然难免心酸。
他压抑着内心的失落,拍拍宋疏桐的肩膀:“老大,能跟你做朋友是我三生有幸,你答应我,一定要活着回来。”
其实有些人从一开始遇见,你就知道不可能属于自己,尽管如此,能相识已觉得是一种幸运。
“干嘛说得这么悲壮,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去荆轲刺秦王呢。你放心吧,见势不妙我肯定像只狡猾的小野兔玩命逃回来,我比谁都惜命。”
宋疏桐不想让岑子昂担心,便开了个玩笑。
她弯腰钻进密道,回头对岑子昂道:“我去了,这个出口就是我的生路,你替我守好了,我找到刘溪诗,就带她回来,我们一起回京城。”
“等一下,带上这个,我怕洞里有蛇。”岑子昂叫住宋疏桐,从怀里掏出一包防止蛇虫的药递给宋她,再次加重了语气道:“我等你们平安回来。”
像是叮嘱,又像是祈祷。
宋疏桐出发了,入口处窄小,她只能蹲下来往里挪,但进入几米之后,就变得豁然开朗了,这其实一个天然洞穴。
宋疏桐要去的地方,从地面上走,如果不想从塔辽河关隘正面找死的话,就得从山里翻山越岭绕很远的路,但是从她地底密道走就很近,因为几乎是直线距离,所以她举着夜明珠,很快就到了出口处。
在出去之前,宋疏桐还在洞穴里摘了一大堆脆蘑,用包袱皮包了挎在背后,想了想,又用布手绢包了一大包。
脆蘑是塔辽山里的一种特产,是可以生吃的蘑菇,吃起来脆脆甜甜的,外头极为难得,因为山里的小动物们也爱吃这个,稍微冒点头就被小兽们啃光了。
它喜爱生长在阴凉的地方,这条密道里面的脆蘑因为小动物进不来,所以长得又大又好。
外头天色已经大亮,宋疏桐并没有进旁边的那座村子,而是坐在边上一边歇脚,一边耐心等待。
过了一会儿,村子里出来了一群骡马队,男男女女几十个人,还有二三十辆架子车。
宋疏桐等得就是这个时机,延苍峻的大营里,粮草当然是囤够了,但是日常的新鲜蔬菜瓜果,却是从这个村子里送过去的。
骡马队靠近了,宋疏桐站起来,跑到那领头的黑瘦小老头身边躬身道:“阿大,请留步。”
老头站住了,抖抖两撇小胡子斜眼看她。
宋疏桐不慌不忙,陪着笑脸道:“我是隔壁乌里寨子里头铁匠家的姑娘,昨日我上山去猎兔子,无意中发现了一片脆蘑,自己吃了可惜。听说阿大庄子上往三王子的营房里送菜,想跟着一起去卖给厨子,挣几个嫁妆钱。”
说完,她掏出手帕里提前装好的那一包,塞给了老头:“这个给您,孝敬您家里阿孃吃。”
老头打开一看,很是吃惊,这么大的脆蘑,自己吃了真不划算,怪不得她想拿出去换钱。
他一想这丫头是铁匠家的闺女,心说卖个人情也行,将来打个马掌之类,说不定能便宜点,便将那一包塞在怀里,点点头道:“那你跟在后头吧。”
就这样,宋疏桐混在送菜的队伍里,进了延苍峻的大营。
进营房辕门的时候,宋疏桐硬着头皮抬头看了一眼上面吊着的那个黑漆漆血肉模糊的人头,只一眼,她就确定那不是刘溪诗,没别的,刘溪诗不可能有那么粗的脖子,那分明是个男人。
所以刘溪诗很可能并没有死,只是被延苍峻金屋藏娇了。
宋疏桐了解自己的男二,那是个又偏执又心狠手辣的家伙,占有欲极强,如果刘溪诗又哭又喊要回到男主身边的话,保不齐这个混蛋会做什么事,把她囚禁起来也是有可能的。
于是,趁着乡民们都忙着卸货、算账的时候,她脚底抹油溜了,在营地里七拐八拐避开巡逻的哨兵,直奔延苍峻的中军大帐。
宋疏桐觉得刘溪诗极有可能就在延苍峻的帐篷里,这个地方要首先排查,如果没有,那她再去别的地方找。
帐篷外守备森严,十几个士兵持刀分立两侧,那刀口上寒气嗖嗖直冒,看得宋疏桐头皮发麻。
她硬逼着自己走了过去,还未靠近,呵斥声便响起来:“干什么的?”
宋疏桐连忙对那些士兵弯腰行礼:“各位军爷,大英雄,我是村里送菜的,厨房上的大人们见我今天送来的脆蘑好,就让我给三王子送过来。”
说完把身后的包袱解开给他们看,证明自己说的是实话。
卫兵们对视了一眼。
品相这么好的脆蘑的确是稀罕物件,不过三王子一个铁血汉子,当然不会计较几口吃食,这脆蘑恐怕又是给那个美人的。
谁都知道三王子最近收了一个美貌女子,甚是宠爱,到处搜寻好东西送给她讨美人欢心,想必厨房这么做,也是三王子的安排。
于是卫兵队长挥挥手:“送进去吧,快去快回。”
宋疏桐连忙进去了,她掀开帐篷的帘子钻进去,就看见书桌后面坐着个秀美的异国姑娘,穿一身沙塔国人的服饰,正在烛光下低头看书,耳朵上两粒水滴形月光石耳坠,在灯下闪着莹润的光。
宋疏桐第一眼没认出来,再细看一眼把手里拎着的包袱都吓掉了,没有什么异国姑娘,那人就是刘溪诗。
按照正常剧情走的话,应该是女主宁死不肯穿敌国服饰,同时一直跟延苍峻哭闹让他放她去找男主。
可是为什么,现在的情形看起来那么宁静唯美岁月静好?
这,这不对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