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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穿旗袍的女人

森罗夜 三七九十九 6416 2022-05-09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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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闹钟响了。

  我迷迷糊糊的关闭了闹钟,翻了个身,手似乎搭在了什么毛茸茸的东西上。

  我一个激灵清醒了过来,睁开眼睛朝着手边看去。果然,又是那些棕红色的长发。

  这绝不是我妻子的头发,更不可能是我的头发。妻子是一头未经漂染过的齐肩发,和床上的头发根本没有一点相近的地方。

  对了,忘了介绍,我叫吴浩,二十九岁,我的妻子名叫孟凡。

  我们是刚刚结婚一月的新婚夫妻,平时生活很是惬意,但这总是出现的长发,着实影响心情。

  “亲爱的,早饭做好了!”妻子从厨房里端着早餐走了出来。

  “哦,这就来!”我一面答应着,一面穿好衣服,走到了客厅。

  餐厅上摆着简单的两份清粥和,几碟小菜,典型的中国式早餐,却是我很喜欢的味道。

  我们把房子买在了一个小城镇里,城镇里的人很安静,人很少,车也很少。

  小镇的人们出行都喜欢步行或者自行车,走不了几步,就会碰见一个熟人,唠上好久的嗑。

  等再去超市时,想买的蔬菜已经卖光了,就是这样的一个小镇。

  小镇里的房子大多还都是青瓦白墙,一副古香古色的气息。

  我们家住的这栋房子,一共有四层,我们就住在四楼最里面的那间房子里。

  房子是二手房,里面还残留着上家主人没有搬走的旧家具。

  我和孟凡搬进来时,也只是简单装修了一下,留下了一些能用的家具,剩下的全都换了新的。

  等装房子修好了,没多久就搬了进来。

  出现这个房子里的第二天,那些长发就出现了。

  我是一个比较懒惰的人,每天早上都要睡到很晚,而妻子却一贯喜欢早起。

  所以每当我醒来的时候,妻子就已经不在我的身边了。

  曾经我也问过妻子,有没有见过这些长发,但妻子直接否认了,还笑着反问我,是不是我睡觉做的噩梦。

  于是,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清理那多出来的长发。这件听起来可能有些天方夜谭的事,久而久之竟然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

  妻子在附近的饭店上班,出门很晚,回来的同样很晚。

  而我是一个不入流的画家,一个月可能会有那么一两幅作品问世。如果没有灵感的话,可能三五个月才会画出一幅像样的作品。

  其实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要结婚,我也不清楚家境还算不错的妻子到底是看上了我哪一点,就这样死命的要嫁给我。

  结婚时不但没有办婚礼,摆酒席,就连我们现在所住的这间房子,都是妻子出资买下来的。

  当时来看房时,我只是随口说了一句喜欢这里的环境,没想到第二天妻子就兴冲冲的,把一把房门钥匙放到了我的面前。

  每天妻子上班后,就是我的工作时间。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这个房间里,支起画板,拿起画笔,对着窗外的景色,琢磨着是要画个风景画,还是要画个人物画。然后奋笔疾书,一幅美妙绝伦的画,跃然纸上。

  当然,这些都是妻子眼中她走之后我会做的事情。

  而现实却是,妻子走后,我才慢悠悠的起床洗漱。

  吃完早饭,翻开一下今当天的报纸。打开电视,收看一下无聊的日间新闻。然后泡一杯咖啡,在靠到沙发上打个盹儿。

  醒来后,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最后才会架上画板,对着空无一物的画布发呆。

  灵感这种东西,可真不是你拿出笔来,他就能随叫随到的。

  没有灵感的时候,我就喜欢从阳台走到卧室,转到厨房,转到卫生间,再转到储物间。把所有的房间都转一个遍,如果有灵感了就回去画上两笔,如果没有就继续转。

  我们这间房子其实并没有多大,九十多平的房间,还硬生生隔出了两间卧室。

  我和妻子的卧室一进门,左手边就是一个大衣柜,中间就是我和妻子的双人床,双人床里面靠墙摆着妻子的梳妆台,梳妆台的镜子正对着我们的双人床。

  那个梳妆台古香古色的,是上一家主人留下来的东西。本身我是想扔掉,再换一个现代一点的梳妆台的。到拗不过妻子喜欢,于是也就留下了。

  我溜达到了卧室,卧室的地方很小,双人床摆在中间,离墙仅仅有三十公分的距离。每次我想要走到卧室里面的话,都需要侧着身子,贴着墙,像螃蟹一样一步一步的挪进去。

  可卧室里面的那扇窗户,正对着外面的一条小河,小河上有一座桥,桥边全都是青瓦白墙的房子。意境很美,所以我又不得不经常出入那条窄小的缝隙。

  今天,我又再次从那条三十公分的缝隙,艰难的挪动到了卧室的最里面。

  盯着外面绿油油的垂柳,我想象着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坐在河边的台阶上,拿着盆子,在那里浣洗衣服的情景。

  女人穿着青花色的旗袍,梳着一头盘发,耳朵上戴着玉石做的茉莉花耳坠,脚上蹬着一双白色的亮皮小高跟鞋。弯腰伏在那里,时不时的抬头看看景色,抬手擦擦额头上的汗水。

  太美了,这个场景太美了!我的脑海中一片热血,灵感来了。

  我激动地转过身,想去阳台上的画板那里,一不留神大腿碰到了墙边的梳妆台,梳妆台的抽屉已经很松了。就我刚才那样猛的一下撞击,梳妆台最边上的那个抽屉,竟然直接滑开了。

  我有些懊恼地伸出手,想把抽屉合上,却发现里面端端正正的摆放着一个信封。信封已经有些破旧泛黄了,信封上写地址的地方一个字都没有。

  难道是妻子给谁写的信?

  想想也不可能,现在这个年代,想要和一个人联系的方法太多了。

  拿出手机,上面就能找出上百种和人联系的方法。如果有急事的话,发消息不就好了,为什么要这样多此一举给人写信呢?

  我看着泛黄的信封,感觉并不像是人工做旧的样子,反倒真的像是有了些年头的东西。

  我身为一个艺术家的好奇心成功的被这个泛黄的信封激发了出来,应该不是妻子的东西吧?我这样想着,拿起了那个信封,关上了抽屉。

  我把信封放到鼻尖轻嗅着,这个不知道放了多久的信封,竟然一点霉味儿都没有,反而飘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这个香味儿有些熟悉,但我现在想不起来在哪里闻到过。

  哦!我一拍脑门儿恍然大悟,这个,不就是茉莉花的香味儿嘛!

  我打开了信封,信封处竟然是用胶水好好的黏住的,为了完整的打开它,我可算是费了一番功夫。

  信封打开后,里面只有一张薄薄的信纸,信纸上面似乎是用蓝色的钢笔写了,三个字,林小君。

  林小君,是上一家住在这里的主人的名字吗?

  我反复的叨念着这个名字,总感觉这个名字,仿佛把我带到了民国时期。和着这里的景色,有一种古香古色的感觉。

  林小君,林、小、君、小君……

  我一边念叨着,一边脸上不自觉地带上了温柔的笑。

  这个名字可比妻子的名字不知道好听了几百倍,妻子的名字单听起来,男人女人用着都可以。而这个林小君一听就知道,有一种江南女子温婉美丽的感觉。

  如果可以的话,真想见见这个林小君啊。

  我转头望了眼窗外,遭了,还要画画!

  我把信封,塞到了床垫底下,快步跑了出去。

  这个下午,我的灵感仿佛泉水喷涌,从中午一直画到深夜,妻子下班回家。

  “这么晚了还在画啊,早点休息吧!”

  妻子的开门声竟然都没有把我从自己的世界里给叫醒,直到她站到我身边,跟我说话时,我才注意到她下班回家了。

  我沾了沾颜料,露出了一个疲惫的笑容:“不着急,今天难得有灵感,我肯定是要多画会儿。”

  妻子倒也是理解,走到厨房,烧了壶热水,帮我泡了杯咖啡,放到了我的画板旁,便自己去洗漱睡觉了。

  这也是我为什么选择和她结婚的原因,听话,懂事,温柔,贤惠,支持我的事业,而且不会打扰到我工作。

  可能你们听起来,会觉得我这个人有些自私吧。但是我的妻子又何尝不是呢?她明知道我不喜欢她,却还要把我紧紧地捆在她的身边。

  各取所需罢了。

  我足足画了一个通宵,第二天妻子揉着眼睛起床的时候,惊讶的发现我竟然还站在滑板前面。

  “天啊,你昨天都没有睡觉的吗?”

  我点了点头,妻子走过来,打量着我的话画。

  其实,她根本不懂得欣赏画,但是,只要是我画的,她都会夸上一句好看。

  “天啊,这幅画也太好看了吧!”

  果然,不出我所料的,又是这句话。

  其实我并不在意她对我的画是夸奖还是批评,只不过对于她这种外行人来说,她的夸奖,在我的耳中听起来反倒更像是讽刺。

  “诶,这里怎么还有一个小人?”妻子贴近我的画,仔细的看着。

  “是个女人,穿旗袍的女人。”我更正道。

  “哦,对,是个女人。”

  “小心点儿,颜料还没有干。”

  我看着妻子的头发都快要贴到我的画上了,我生怕她把我精心画出来的画给毁了,连忙出声提醒道。

  听到我的话,妻子果然听话的离远了一些。她仰起头,露出了孩子一般的笑容:“浩,这幅画上的这个女人,是我吗?”

  不知为何,我竟然对妻子的这句问话,产生了深深的厌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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