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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笑一笑,对就是这样,笑得自然一点,对,就是这样,别动啊!”
“咔擦”一声,一道亮光闪现了一下,刚刚那一瞬的事情俨然已被定格了下来。
霍英从位子上下来,走到那摄影师的旁边,问:“孟野,照片拍好了?什么时候可以洗好?我想尽快。”
那摄影师人年纪已经一大把了,跟霍英是朋友,笑着说:“很快的很快的,过两天你来我这里取吧。”
那摄影师说着,把手搭在了霍英的肩膀上。虽然对他这样一个年纪的人来说,这样的动作已经略有些吃力了。但除了这些个动作以外,他也着实再找不出自己跟霍英身上有所交集的地方。
五十年前,他认识了霍英。那会儿照相机这种东西还没能完全进入大众的视野,他纯粹是玩票的性质,开了一家影楼,把替人拍照当成了一种兴趣,常常是一个月,影楼都没有一笔生意。
但有一天,这个叫霍英的男人出现在影楼里,那时候,他还不叫霍英,叫做宋墨,而在宋墨之前,他叫什么名字,孟野就不清楚了。。宋墨让孟野给他拍了一张正襟危坐的照片。那是孟野第一次看到霍英。孟野见到他诧异的不是他来这里拍照,而是他穿着一件僧袍来到了影楼拍照。这和尚来拍照,还真是新鲜。
自此,每一年,霍英都会来这家影楼里拍下一张照片,并且会让孟野教他如何好好保存。后来,他来得次数多了,孟野也渐渐跟他成了好朋友,也知道了霍英并不是什么真和尚,只是一直住在寺庙里头,随大流剃了个光头。
霍英这个人,很神秘。孟野说不出来是哪里神秘,可能是他那身上透出来的似有似无的清冷与悲戚之感,又或许,是他一直以来都没有变过的面容。一年后他见他,他是那番模样。十年后他见到他,他依旧是那番模样。除了头发的长短,他的面容甚至连一丝丝的变动都没有。霍英拍的照片,他都有留一份,霍英有次笑说孟野想多了,孟野直接就把那些照片翻了出来,霍英无言以对。
十年,二十年,到后来的五十年,孟野的影楼本来只是开着玩的,虽然来的人不多,但孟野却还是坚持了下去,没有将影楼关门歇业。他的妻子问他为什么,他说,他看了一个人五十年,却也没看透他那时常放空的双眼到底是在透过茫茫的天际,看着什么。他好奇。这份好奇心,他持续了五十年,估摸着除非到死,他是不会放弃的。
五十年后,孟野的背早已佝偻,两鬓斑白,但霍英却还是初见的那个样子。只不过,换了个发型,早就不当和尚了,连名字也换了一个,现在改叫做霍英了。
老朋友还是从前的那个模样,他却是一个鸡皮鹤发的老翁了。这么想想,不禁唏嘘不已。
而这次霍英过来,距离他上次来,隔了有十年。
“霍英,我挺羡慕你的,你看你,还是年轻人的模样,再看看我,都老成什么样了!”
孟野说着,伸手想要拿过一旁的搪瓷杯喝水。霍英先他一步站了起来,倒了些热水进去掺掺温,然后递给他。
“我倒是羡慕你。生老病死,本来就是人之常态。像我这种,人不人,怪不怪的,活在人世,倒也悲哀得很。”霍英说着,看着影楼墙上那张黑白的结婚照片,问孟野,“玉遥呢?怎么都没看到她在你身边啰嗦?”
玉遥是孟野的老婆。
孟野脸上露出一抹遗憾来,说:“玉遥她去年走了,先我一步走了。”
霍英愣了愣,半晌才说,“抱歉。”
“没什么好抱歉的,每个人都要走到这一步。对了,你这次来,我看你跟之前大不一样,你找到她了?”
五十年的时间,也足够孟野去了解一个人了。即便这个人,身上藏着许许多多的秘密。
霍英点点头,脸上带了一抹笑意,说:“对,我找到她了。孟野,或许这是我最后一次来这里拍照了。等过两天,照片洗好了,我来找你。”
这世上人,来来往往。要走要留,不过都是一场幻梦。
两天后,霍英过来取照片,影楼却大门紧闭。门上贴着个告示,说是这家影楼的老板去世了,要停业一段时间。孟野,死了。就在前一天晚上。他洗出来的照片才塑封了一半,他却突然中风死了。
人世无常,这么些年下来,霍英也算是稍稍体会到了琥珀说的那些话。只不过是稍稍而已。他才活了多少年?而琥珀,又活了多少年?
孟野的儿子把那张未塑封好的照片交给了霍英。他并不知道这人是谁,看他的年纪也不像是父亲的朋友。但自己父亲临死前,却又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一定把这张照片交到他手上。霍英道了谢,接过照片。
这五十年,除了那销声匿迹隐姓埋名的十年,他每一年都会去照一张照片,为的,就是想让琥珀能够看到自己。他只是想在再见到她的时候,夸张地说一声:师傅,你看我不会变老了!很神奇对不对?!
然而这样做,似乎并没有什么意义。
霍英花了足足五十年,才找到了琥珀。
这会儿,她已经不叫琥珀了,名字叫做李胤。
虽然她长得跟以前不一样了,说话动作行为也都不一样了,可霍英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来,她就是琥珀,是那个一脸老成的小丫头。
那天晚上,他在超市里头远远地看着她。超市里突然停电,黑暗中,她尖叫了一声。他想要冲过去安抚她,却看到一个人比他的动作更快。那是一个长得端正却又带点痞气的男人。黑暗中,霍英看到了他那紧张的模样。而当那个男人到了李胤身旁之后,李胤的情绪一下子就平静了下来。
后来,霍英才知道,这个男人叫做珈蓝。是个不死人。
霍英想,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姻缘天注定吧。一个人活在这世上太过孤苦,两个孤苦的人同生共死,倒也是一件幸事。如果琥珀知道的话,她肯定会很高兴,也不用一如上辈子那样,甘于被天道惩罚,忘却一切,抛却一切。
只是,李胤人的身份却始终还是一根刺。
所以霍英决定帮她。
琥珀当初留下来的东西没几样,却有一样是记载了各种奇闻怪志的图鉴。其中一个,便是可以预知未来的神兽。霍英寻觅千里,终于找到了那只神兽,用自己剩下来的时间,去换了一个方法,一个可以让李胤记起当初的方法。
他甚至还有些私心。他以为,等李胤把一切都想起来了之后,她会看着霍英,在那里笑着说道:“宋玉,你这个小子,有出息了啊!”
是啊,如果真是这样该有多好?
他派了一个一直徘徊在村子附近不愿离开了男鬼,两个人做了一笔交易,然后让他代替自己,去陪在她的身边。男鬼很听话,他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做什么就做什么。霍英觉得时机到了,就让男鬼将百年前,那个叫宋玉的男人,还有那个叫琥珀的女人的故事告诉给李胤,并且带她去了禁地。
可惜的是,她好像并没有什么大的反应。只是冷冷地看着他,说:“警察先生,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会解决清楚。”
从那一刻开始,霍英知道了,自己对于她来说,其实并没有他想得那么重要,那么不可遗忘。就如同当年她临死前对自己说的那一番话,“我救你,除了还你人情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只是我不想再送人走了。”
又或者,这一世的李胤,便只能是李胤。而琥珀,早已经死了。
霍英后来回到了琥珀遭遇天罚的地方,如果选择一个地方长眠,至少也选择一个没有人打扰的自己也乐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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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胤和珈蓝二人刚从村子里头出来的那段时间,李胤一直闷闷不乐的。
珈蓝以为她是因为还没解气,死皮赖脸地凑过去让她打自己两下消消气,可李胤却一把推开了他,两个人打打闹闹,看起来什么事儿都没有。但珈蓝却知道,她常常会站在窗口,望着远处某一块地方发呆很久很久。他知道她心里头在想什么,却也没有去触碰。像他们这样的人,在面对这样的事情的时候,总是需要一点时间。
鬼王当初会选择死亡在珈蓝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惊奇的地方。因为有那么一刻,他也想过死。哦不,或者说是很多很多时刻。当阿珏死了的时候,当雁起死了的时候,还有很多很多至亲至爱的人,他们离开的时候,珈蓝都想过要不要一起跟他们离开了算了。
可没过两天他也就又想清楚了。大千世界,每一日都是不同的。何必只一味哀悼过往,不顾前瞻。只是李胤,还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而已。
而李胤的外表平静,心里头就像是滚烫的油锅一样,热油飞溅。
那些纷繁的记忆一点点涌上心头,明明都是当初全记在脑子里的东西,全部是亲身经历的东西,可在现在的她看来,却都恍若黄粱一梦,那么地不真实。
终于,一直郁闷的李胤终于受不了,大半夜地偷偷摸摸溜进了珈蓝的房间,然后一把抱住他的腰,说:“老板,我们赶明儿办个假证然后去扯证去吧。”
好不容易逮到一个跟自己一样的人,不能白白浪费了!
珈蓝轻哼一声,不屑地说道:“这都是凡人干的事,我们去了多掉价?”
“凡人你个头啊!去不去!”
李胤拍了珈蓝的脑门一下。
珈蓝本来昏昏沉沉的脑袋一下就给她拍清醒了,大吼一声,没有骨气地说:“去!当然去!”
李胤霎时沉默了下来。
片刻后,珈蓝开口又问:“只是,你想好了吗?”
李胤回答:“这不废话嘛!我要没想好,我干嘛主动跟你求婚啊!”
“刚刚这个,这,这叫求婚?”
“当然啊!”
李胤笑得一脸纯良无害的样子,将头埋进了珈蓝的怀里。
当天晚上说好了,第二天,李胤就拉着珈蓝去了民政局。
两人结婚后一年,李胤怀孕了。
她似乎很喜欢“琥珀”这两个字,甚至还决定给自己的女儿取上“琥珀”这个名字。珈蓝知道是为什么,却始终不说。但再大度的男人,只要一想到自己以后抱着女儿都要叫这个名字的时候,他着实不能忍了!可偏偏,自从恢复了记忆的李胤做什么事情那都是一句话啊——霸气侧漏!
珈蓝再强悍,却还是抵不过李胤的一记眼刀。
只是啊。
这世上,有珠玉之美,有月华之姿。却抵不过他人胸前一点朱砂,心中半颗琥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