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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如直接陈述好了。
“我和乔治是在三年前认识的。”
那时候JEWEL在美国的生意刚有起色,但是市场已经趋于饱和,所以她决定去欧洲开辟第二市场。
虽然为了这个目的去法国可能更方便,毕竟整个欧盟的大部分都在法国所在的那片大陆上,但是她权衡再三,还是去了英国。
这样做倒不是因为有更好的理由,她只是单纯地觉得,英国更适合她而已。
即便那里的气候并不太宜人。
“在英国吗?”得到‘三年前’这个时间点的幸村继续对着地点发问。
他这样推测倒也是合情合理的,毕竟乔治布莱德是个英国人。
“是,当时我刚搬去英国。”至于在这之前住在哪儿,住在谁的家里,苏墨宸并不想多提。
“本来想去伦敦市中心的,想来想去,还是去了偏郊区的温布尔顿。”
说温布尔顿是郊区其实并不太恰当,但是它小镇的地位决定了它并不是一个特别繁华的地方。
即便它以四大大满贯赛事之一的“温布尔顿网球锦标赛”举办地的身份而闻名遐迩。
“温布尔顿啊……”这个与网球密切相关的地名自然会引起幸村的注意力。
真是一个好地方呢,他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到那儿去看看。
不论是作为球场上奋战的运动员,还是仅仅作为一个观众。
什么身份都好。
“本来搬到那儿是看中那儿的宁静环境的,但是我好像不太适应,所以还是经常去市区看看。”
果然她骨子里还是一个热爱繁华的人,不适合在过于安静的地方待太久。
或许她的心从未停止过对热闹的追寻和向往吧。
当然,这样说可能太从主观考虑了,其实客观的原因也不少。
温布尔顿毕竟只是一个小镇子,许多她需要的东西都无法从这里获取。
做生意倒是无所谓,信息时代网络发达,在哪儿都不成问题。但是如果她想要看一看秀场或者听一听音乐会,在温布尔顿还是不太可能的。
更何况如果真的要接触生意伙伴,光窝在这个小镇是绝对不行的。
所以她还是得经常往市中心跑。
不过还好,温布尔顿距离市中心并不是太远,驱车的话三十分钟足矣。
“所以,是在市区遇见的布莱德医生吗?”苏墨宸说得很少,但是幸村总能从很少的话语中得到很多的信息来。
比如说苏墨宸的这句话里,并没有一个字与布莱德有关,他却已经明白她接下来所要表达的意思了。
一方面是出于对苏墨宸的了解,另一方面,他也知道布莱德所在的地点就在伦敦市区。
“是。”苏墨宸点头,没有再说下去。
这种幸村问她来回答的方式她挺喜欢的,他想知道什么她就说,至于其他的……
该隐藏在角落就一直隐没吧,没有必要让每件事儿都暴露在阳光下。
说到底,这也是她的隐私,即使是在好朋友面前她也应该有选择的权利,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