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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是一个粉刷匠(1)

四门案 枯藜 6982 2022-05-1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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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

  “为……”什么……

  女人瞪大的眼,血丝布满眼球,狰狞的模样完全看不出原来的她是如何得体。

  随着一声尖叫,这具骇人的尸体被发现。

  ……

  今天是七月二十三大暑。

  不得不说二十四节气真的是老师祖宗留下来的精髓。

  现在别说直视太阳,就是带着帽子遮阳都有些睁不开眼,看着边上模糊的人影还好,过马路时,还是不得不提手扶着额头,遮住上方直射的光线。

  大街上到处都有撑着阳伞,或是戴着墨镜的男男女女。

  林希穿着常见的那一套,长衣长裤。

  虽然这样,但是绝对不好受,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晒黑不至于了,但是这滴滴答答的汗全都沿着额头脸颊,不是流到脖颈,就还是停留在脸上,眼角的位置是最难受的,滑落到眼里,真的是睁不开眼。

  不过,比起这些,都不如晒伤来的难受。

  林希还记得第一次晒伤,只要是裸露在外面的皮肤都是火辣辣的疼,手臂尤其严重,整个小臂和上半截出现了截然不同的颜色,红斑,水肿。

  脸上还算好些,整张脸红肿,但只是局部有些脱皮了。

  同样是这样的天气,太阳没有阻挡,直直晒在人身上。

  那时候还小,哪有现在躲着太阳的,玩得疯了,对着太阳,裸着眼睛去看的,讨论这太阳到底是什么颜色。

  玩的时候什么感觉都没有,但时候简直就是煎熬。

  林希没有什么朋友。

  那时候的孩子,建立的友谊,一般都是一个小区公寓,住得近的一起玩。

  旧城花园被夏门多多少少的人孤立,或者潜意识的恐惧,所以除了朝北乐女士一家根本没有人住在那里。

  虽然把学区划分在一起,但真正来说,肖家的小子,顾长京这些男生住得离她还是有些距离的。

  肖家的小子是她上学路上逐渐熟悉的。

  林希倒是认为肖母和朝北乐女士应当是认识的。

  虽然那时候还小,但是很难忘记当时肖女士看到朝北乐女士出现在学校家长会时的惊讶。

  那是开学没多久开始的家长会,那时候林希还和姓肖的男人关系不错。

  说起来,那男人会跳级的契机,也是在两人第一次闹翻以后。

  不过后来并没有断了联系,反倒是磕磕碰碰的。

  顾长京是那男人跳级以后一段时间认识的。

  董明珠是上小学后一段时间后结交的。

  董明珠从小性格就有些像男孩子,大大咧咧,也从来没有那些阶级意识。

  即便是暴发户式的家庭,董父董母也仅仅是想培养女儿送进那所贵族小学,却从来不会逼她结交怎样的人,亦或者禁止和某些人一起。

  而林希刚因为经历过家庭的变故,脸上少有笑容,性子也是相当沉默。

  几乎所有人都不愿意和性格阴沉的林希玩,但是董明珠却认为林希是她见过最酷的人,每天都不厌其烦地和她套近乎。

  即便是再硬的石头,都会被这每天的滴水,穿石的。

  和那天一样的还有,同样是董明珠邀请林希出来玩耍。

  林希脸上傲娇,但其实非常高兴能够交到同龄的朋友,不自觉就玩疯了,出现了小孩子的不计后果。

  不过,不一样的是,董明珠出发前,已经习惯给林希涂上那厚三层的防晒。

  让本来就白的林希,就这样更加显得“苍白”。

  其实在小的时候,林希不仅不白,反倒是幼儿园小朋友里最黑的,虽然不像他爸身为一名人民警察那样被晒黑的,但是相较于林母,和大多数女性,绝对不算白就是了。

  简单来说,她的肤色就像是这对夫妻调和了一样。

  而林希会像现在这样的皮肤,也是因为当年的事情留下太大的影响,也导致她自己开始不自觉避开阳光。

  当时的晒伤着实有些严重了,医生也说,即便是好了以后,也大几率会留下一些痕迹。

  不过,也不知道朝北乐女士从哪里拿来一支药膏,林希半信半疑涂了以后,不仅晒伤好了,还让她比之前白了一点。

  即便是后来的医生都是一脸不可思议,其实他自己也知道,那种程度的晒伤其实很难不留下痕迹,但也只能感叹小孩子的修复能力真好。

  在那之后,林希就习惯性穿着可以挡住手臂大腿的长衣长裤,长此以往,不接触阳光暴晒,能不白嘛。

  不过也因为林希长期不接触阳光,这种白已经有些类似于“病态”的白。

  虽然不至于说是当年林希给她留下来的阴影,但是能让爱美的董明珠,在这样的天气里出来,已经能想象是什么原因了。

  林希看着前面漫长的红灯,再看看像是随时就要冲出去的董明珠。

  若是平常这位董大小姐,怕是早就抱怨不停了。

  唉。

  不得不说,若不粉一个人,真的很难了解。

  这里依旧是东门,却是东门几乎最西面的位置。

  越是到这个国家四门的交汇处,便越是繁华。

  不过,与其说是繁华,林希心中却有着另一种形容。

  虽说是一个国家,但是东南西北四个“门”,却更像是关系良好的四个国家。

  不过,有这样的状态,也是因为四个门的人,虽然是一个国家的人,但是性格礼俗差距着实有些大,所以才会干脆分成四个相互良性竞争的门,他们既是竞争对手,也是互相扶持的伙伴。

  简单来说,咱四个兄弟姐妹吵归吵,争归争,但是对外绝对是团结一致,大小的闹也只是为了让这个国家更好罢了。

  就现在,林希和董明珠所站的这个十字路口,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寸金寸土的地带。

  旁边的酒店和商城都可以说是东门最奢华的建筑物。

  不过,即便是这近百层的高楼也没有遮住多少阳光,倒是因为折射,抬头看看,他们正在熠熠发光。

  比起董明珠从小到大,今天依旧第n次发出感叹的目光,林希则是在算会有多少鸟撞在这建筑物的玻璃上。

  林希的神似死鱼眼,透过墨镜,看向还有几百米的远处。

  再一次在心中发出煎熬的呐喊。

  在这里,地铁公交反而是最麻烦的工具,先不说在这里面他是没有站点的,即便是到了附近,也是堵车堵到怀疑人生。

  为了安全起见,这个商圈范围也是禁止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

  不由得,林希开始羡慕起刚刚看到的,穿着轮滑鞋的一个小孩。

  有些特殊时期,这里就算是轮滑鞋和滑板这种带轮子的工具都被禁止了。

  在一般时间中,很多人依旧被禁止,而剩下的人中,就是指孩子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默认的规定。

  不过,大多数成人也不大会在这种,一会上一会下的地方选择那样不方便的工具。

  基于上述原因,林希和董明珠坐公交也只敢坐到到华夏商圈东门区的边缘下车,若是再靠近,一定又是一次难忘的堵车之旅。

  (华夏商区非常大,他们和门一样被东南西北地分开,而分割他们的,刚好是交叉的两条河,也意味着分割四门的地方。)

  董明珠全副武装,除了日常防晒操作,戴着不会显年龄的遮阳帽,穿着都是轻薄,却又能遮阳的。乍一看,既能够这样,又能显现出这个年龄女孩的优势。

  显然是经过一番考虑的。

  反观林希戴着的一顶遮阳帽,乍一看更像是养蜂人。

  林希有时候真的不懂,也是真的佩服这些追星女孩的毅力。

  林希也更佩服自己这个陪着一起追星的人。

  不过好在,这一次追的是一名作家。

  这个作家其实并不是特别出名,但是在她们那些女孩的圈子里,却是对他相当崇拜。

  可以说,那位作家的粉丝几乎都是死忠的优良粉。

  而这一次的签书会,更是一次只有死忠粉才知道的。

  所以时间必然不会特别长。

  不过时间不会特别长的原因还有另一个,就是这次签书会的选址。

  H国说是分为四门,但是也仅仅是最简单的单位分法。

  光说是她们,就是坐了四个小时的飞机,才到了这个城市。

  一般的书迷,即便是到了暑假,也因为各种原因没办法来到这里。

  尤其是在其他门的书迷。

  四门之间虽然对外非常团结,但是想要到另一个门,却还是要办理不少手续,程序大约也就是比出国方便些。

  这个作家主要的活动范围是在北门,所以来到东门的这次机会着实有些难得。

  “沈哥哥果然是个富二代,竟然能在这种地方举行签书会。”

  董明珠几乎是冒着星星眼,脸色红润,但绝对不是这个夏日的天气造成的。

  这小姑娘平日里就会化些简单的妆,但也仅限于画画口红,有时候是画个简单的眼妆。

  这次可以说是真正的全副武装,泡加洗,花了近三个小时的澡,然后就是各种……

  啊——

  从昨天晚上四点就开始准备,一整晚都没有睡。

  而她们的出发时间却是早上六点。

  若不是这附近的地铁公交最早也要六点多,她们怕是要更早。

  而这位董小姐一天没睡,竟然还是这么精神,黑眼圈也是被这个妆遮住了。

  反观这位林希女士,已经在车上连连打了好几个哈欠,并且再一次发誓,下次一定要开两个房间。

  林希已经不知道几次发出奔溃的心中呐喊。

  第一个故事,凶手联系到西门,决定把它的正文放到西门篇里,也有可能作为番外放进来,这个还是看后面,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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