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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黑色周末
今天是星期天,但是并非是一个尽如人意的周末。
萧若水出门忘了带伞,天空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
七花广场的舞台上,一个头发蓬乱,衣服褴褛的中年男人,一边弹着吉他,一边深情地唱道:
苦苦的这一杯酒
淡淡的没有滋味
你悄悄地就这样走
一句话都没有说
我到底是哪里做错
让你如此对待我
你悄悄地离开我
可知我心已被你带走
小雨来得正是时候
代表我流不出的眼泪
小雨来得正是时候
冲淡我对你的思念
小雨来得正是时候
小雨来得正是时候……
一位老妇人打着一把黑色雨伞,在浑身湿透的中年男子耳边说了几句,男子很听话地跟着走了。
“可怜啊,他老母亲都八十多了,还得照顾他。”旁边一位中年妇女说。
“他怎么了?歌唱得好,但看起来不太正常。”萧若水接过话问。
“可惜了,他原来是七都的大名鼎鼎的三七老板陆启贵,80年代最早的万元户。出事前资产已达几千万。”
“那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萧若水关切地问。
“还不是一个‘贪’字害的!日子过得好好的,偏不安分。前些年被人鼓动着去炒三七,低价把自己所有的三七全卖了,后来看三七疯涨时,又以高得离谱的价钱买回来,结果就卖不出去了。她老婆看到三七天天暴跌,眼泪都哭干了,等跌去90%时,再也挺不住,就跳楼自杀了。陆启贵当天也疯了。作孽啊!”中年妇女说完,用手袖抹了一下眼角。
今天本是个快乐的周末,但萧若水感到很不顺。陆启贵的故事让萧若水有些伤心,更加感到自己责任的重大,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作为七都的守护者,不能光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应该从思想上教育他们,不要有“贪爱、嗔恨、愚痴、傲慢”,这会给人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甚至是毁灭性的灾难。
想到这些,他又自信乐观起来,心情也变好了。毕竟,今天是他获得新生后的第一天啊!
于是,在七花广场,在步行街上,一个脸上始终挂着自然微笑的年轻人,漫步于细雨中。穿梭的人流几乎都会注意到这个相对陌生的有些怪异的青年,不全是因为他有一张帅爆宇宙的俊脸,也是因为他一身黑色西装,那么和谐正派,手中却举着一把带有Hellenistic图案的小花伞。
不错,雨中穿行的就是萧若水,打着这把雨伞确实有些尴尬,但是萧若水此时毫不在乎。这把雨伞是他从医院冲出来时,突遇大雨时,那个可爱的小护士借给他的,于情于理他也不好意思拒绝。老乞丐在给萧若水那些神器时,还特意给了他一枚神奇的戒指,萧若水刚刚带上的时候,脑中瞬间便知这是一个好东西,原来这宇宙中还真有那些玄幻小说里描写的东西。这是一枚储物戒指,只要意念到了,幸运星、玉箫、辟邪剑等就统统飞了进去,空间起码有10立方。但这把伞他并没有装到储物戒指里,原因么,他也不想说。
走在街上,起初萧若水还真不知道何去何从,但是老乞丐说了,今天下午会有自己的葬礼。在这个四线小城市,像自己这种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是很少有朋友的,好在萧一飞乐善好施,行侠仗义,在七都也算个草根明星吧,自己不认识多少人,不等于别人不认识自己。他倒想看看,谁会来参加自己的葬礼呢?受好奇心驶使,他便朝着自己那简朴的出租屋小窝居走去。
从医院到自己的住处,走路也就20分钟,但是越走近自己的住处,萧若水越感觉怪异。道路两旁停满了各种豪车,并且越往里越热闹,如果不是那忧伤的哀曲淡淡地飘过来,自己还以为是开车展呢。
“那个开车的小子出了车祸,真是可惜,那么好的一个孩子!”说话的是超市的李大叔。
“是啊,这小伙子平常经常帮着大伙干活,小区里谁家有事,随叫随到的,一点都没有年轻人那种浮夸,我家要是有女儿早就嫁给他了!”居委会张大妈也附和道。
“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啊!”
“怎么说话呢你?难道我们是祸害吗?”有人不满了。
“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感到很惋惜。”
“行了,你就别感慨了,你没见陈家大小姐哭得像个泪人儿似的吗?这丫头,估计是小萧的女朋友吧,看她为小萧弄了这个大排场的葬礼,真能烧钱。”
“陈家这丫头我都打听过了,她是陈氏银行陈老爷子的千金。这个陈菁菁,那可是家财万贯啊!”
听到有人议论陈菁菁,萧若水不由得心中一暖。走近后,看到一直跪在灵前默默为自己烧纸钱的陈菁菁,萧若水还真是感动极了,眼眶一下就湿润了。平时娇生惯养的菁菁,俨然以萧一飞遗孀的身份在办理丧事。也真难为她了,恐怕她也是在苦苦坚持,毕竟不停地鞠躬还礼也能累垮的。
冲着陈氏银行陈老爷子的面子,很多有头有脸的人也都来参加这次葬礼。因为陈菁菁的父亲很疼爱女儿,有时也很迁就女儿,不忍让她伤心,尽管女儿没有跟萧一飞结婚,他也想了却女儿的这一世情缘。他一直没见过女儿口口声声称的“自己的男人”是什么样子,但是毕竟人都死了,满意不满意也都只能由着这个丫头闹了。
为了让准女婿的葬礼办得体面,陈老爷子将附近所有的酒店都包下,并且在萧一飞住的小区后空地上搭建了一个巨大的灵棚。
萧若水既然来了,便也走上前,拿起一炷香,点燃后,深鞠三躬。陈菁菁还了礼,显得很憔悴。看着双眼红肿的她,萧若水很揪心。但也只能默默走开,感叹老天弄人。
在萧若水转身之际,陈菁菁身后的一个冷艳美女,突然走到她的身前说:
“妹妹,你有没有感觉到这个人有点不一样?”
“我这段时间遇到的奇怪事多了去了,对奇怪的人已经麻木了!”陈菁菁有气无力回答着。
“我不是说奇怪,我是说这个人始终让我觉得有一丝很熟悉的气味!好像是在哪里见过,我的直觉肯定不会错的。是的,就是熟悉,嗯,我想想,对,是主人的气味,我感觉到灵魂的气味!”冷艳少女急忙四处寻找,但是再也不见萧若水的身影。
“韵之姐姐。你不要安慰我了,我没事儿的,萧大哥已经走了,我知道,我会好好照顾自己,并且送他最后一程。”说完,陈菁菁的泪水如断了线的珍珠,一粒粒地滚落脸颊。
此时,冷艳女子也沉默不语。接着,她叹息一声,仿佛也沉浸在这悲伤的气氛中。
原来,韵之就是萧一飞在幻境中救下的那只猫妖,前些日子帮萧一飞照顾着陈菁菁。在诅咒小恶魔第二次吸收月之精华的时候,韵之突然出手,以自己的灵魂攻击诅咒恶魔的灵魂,最终将其吞噬,修为也有所提升。
但是,这样做风险也是巨大的。妖类虽然大多阴狠凶悍,但是有一个规律就是,大多数妖类都是恩怨分明,你若是得罪我,我祖祖辈辈都会视你为天敌,跟你拼命;你若是对我有恩,我会付出一切代价,偿还的你恩情。正因为这样,韵之才放出自己的最后灵魂之力,最后一条命,菁菁体内那小恶魔毕竟是诅咒生物,没有太强大的能力,经过几番挣扎,屈服了,幻作能量,被韵之吸收。
当陈菁菁再度清醒的时候,韵之把一切都告诉了她,为了感激韵之,她也认了韵之做姐姐。但是,当她想找萧一飞核实这些奇怪的过往时,却得到了萧一飞的死讯。
萧若水漫步在雨中,此时他没有打雨伞,因为这个时候他很迷茫。
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虽然已经消化,但是自从在葬礼上见过陈菁菁以后,他心里又似乎多了一层责任感。
是的,他喜欢明月,深爱着明月,第一次见到明月就爱上了她。与明月在一起的每一天,都让他感觉到出奇地幸福。但是,明月因为自己,现在已不醒人事。
他也知道,菁菁喜欢自己,自己也像喜欢妹妹一样爱惜她。他一直觉得,喜欢毕竟不是爱,这是两个概念。但是,当今天看见一个女孩儿如此对待自己,和她那挂满悲伤的脸庞,他终于渐渐地发现,自己的心也被菁菁攻破了。因为,喜欢也是可以变成爱的。
萧若水仰头对着昏暗的天空,想让这冷雨尽量洗刷自己的大脑。
“也许我本来就是个博爱的人吧,但是这算不算花心呢?”他自嘲地笑了笑,又想起他曾自比过贾宝玉。
此时,黑色的天空下起了黑色的雨,突然一种阴暗的气息闪过,萧若水迷离的双眼瞬间澄明!
“不好!”
只听刷的一声,黑影消失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