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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刚才酒喝多了,此时的曾红兵竟然有些尿意。趁着灯光暗下来别人不注意的时候,他下了拳击台,朝着卫生间走去。
厕所里,曾红兵将门反锁。对着小便池放水的时候,排气窗透过了外面的灯光。曾红兵抬头一看,那个排气窗不小,足够自己钻出去,不如趁这个机会跑了?
他心里盘算着,是否要这样做?
无疑,今天这个家伙很棘手,为了点钱不值得送命,更何况他本来就不在乎钱。
至于那个老宋,他本来就是什么善男信女,曾红兵因为先前滥赌从他那里借了不少高利贷,如今只得靠打黑拳慢慢还债,所以他即使走了,心理上也不会有什么负担。
或许是想要曾红兵替他赚钱,或许是对曾红兵有几分忌惮,老宋倒是对曾红兵有些特殊照顾,如果是别人欠下他这么多钱,恐怕早就被扔到海里喂鱼了。
不过跑出去又能如何?继续找个地方浑浑噩噩地活着?
“黑金刚想要砸碎老子的骨头,老子也能掰断他的手!”曾红兵的脑海里闪过一幕:一个头裹花头巾、络腮胡子的恐怖分子端着一支AK74U步枪,正对着他放肆的嘲笑,一股怒火油然而生。
砰砰砰!
“龙爪,你在里面吗?”
外面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曾红兵的回忆。他提上裤子,走到门口,便听到外面老宋和几个手下的对话。
“你确定看到他进去了?”
“是的,我亲眼看见他进去的。”
“妈的!这个混蛋不会是跑了吧?你们几个,把门给我撞开。”门外传来老宋生气的骂声。几个手下退后几步,作势要撞。
正要冲过去的时候,曾红兵从里面把门打开了,他冷眼一扫问:“什么事?”
老宋上下打量着曾红兵,冷冷地说:“比赛要开始了,你他妈的给我快点!”
曾红兵把眼神投向老宋,老宋只觉心里一寒,便嘟囔一句:“快点,不要耽误时间。”
“老子知道!”曾红兵丢下一句话,径直地朝着拳台走去。
越走欢呼声越大,直到曾红兵出来,一阵欢呼雀跃几乎达到顶峰,众人拍着手,有的大喊“龙爪!”,有的则吹着口哨,仿佛,他们已经看到黑金刚将这个家伙的骨头砸碎。
没有正式比赛的铜铃,也没有裁判,在众人的簇拥下,曾红兵钻过弹力绳走上拳台,还未和那个家伙打上个照面,黑金刚便挥拳而来,朝着曾红兵的脑门砸去。
曾红兵脚未站稳,便看到一个铁锤般大小的拳头朝自己砸来,他连忙闪躲,那个大块头一拳扑空,却立刻收回调整了身体位置,这样使他自己不至于因为惯性跌倒。
“这个家伙不是笨拙之人。”曾红兵对眼前这人实力判断并不明朗,眼前这个身高近2米,体重230斤以上的家伙绝对是徒手搏斗中最可怕的对手。
熟悉格斗的人都清楚,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技巧几乎可以忽略,更何况是这种狭窄的空间内,曾红兵能够发挥的空间非常有限,他唯有击中要害,一击必中才能赢得比赛。
黑金刚同样在找寻着进攻曾红兵的机会,他来回出拳,不大的拳台几乎全都是他的攻击范围,不过由于曾红兵躲闪及时,从开场至今,他几乎没有打到过曾红兵。
黑金刚似乎被激怒了,他在拳台上破口大骂胡乱挥拳,四下的看客们看的欢呼雀跃。曾红兵一直躲闪,伺机寻找着进攻的机会。
忽然,黑金刚一腿扫来,曾红兵向后退去却已被逼拳台角柱,他来不及躲闪,被一脚扫到。那一脚犹如铁棍横扫,砸得他浑身发颤。
不过曾红兵知道,自己不能被逼到角柱边上,不然对方挤过来一阵乱拳,真有可能把自己砸碎。
不容多想,对方已经逼来,黑金刚直拳打来,曾红兵趁着他出拳间隙,向左一闪,躲开了这个家伙的围堵,他跳起来一拳,砸在了黑金刚的脸颊上。
“打得好!”老宋带头叫了起来,四下是一阵闻到血腥的欢呼。
若是一般的拳击手,被曾红兵这一拳砸中,不说昏倒至少也会发蒙,可黑金刚却跟没事人一样,连头都没摇,便转身挥拳砸来。
“抗击打能力简直变态!”曾红兵迟疑片刻,便被一拳扫过,顿时觉得下颚的牙齿松动了许多。
他顾不得那么多了,抬起右膝,奋力一跃,一下击中了黑金刚的裆部。黑金刚顿时疼的龇牙咧嘴,顾不得一切双手捂住裆部乱跳起来,曾红兵不管那么多了,向后退出几步,一记飞膝将那个大家伙撞倒,他踉跄地栽倒在弹力绳上,兀自地翻倒在拳台之外,似乎听见咚的一声闷响砸在地上。
没有人读秒,没有人喊停,但毫无疑问曾红兵已经是获胜方。因为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对方跌倒在拳台之外已经注定失败。
桑坤生气地走了,众人一阵欢呼,纷纷上台将曾红兵围住。老宋让人递过来一沓钞票给他不,曾红兵从中抽出一张,将剩下的全都抛在了空中。
他回到吧台桌钱,将那张钞票拍在桌子,笑道:“来一杯啤酒!”
那个白人女子又出现了,曾红兵上前笑问:“我可以请你喝杯酒吗?”
白人女子微微点头。
曾红兵冲着吧台打了个响指,吧台端来了一杯啤酒,白人女子正要接来,曾红兵却抢先接了过来,然后递到了白人女子跟前。
“请……”曾红兵故意拖着长音,一脸邪魅的坏笑。
白人女子似乎很受用,端过来之后呷了一口,玻璃杯上印上半片红唇。
“外面的天气不错。”曾红兵这句话却是暴露了他不善搭讪的本质,白人女子故意调侃说:“难道晚上还是阳光明媚吗?”
曾红兵笑了笑:“夜晚依旧很美。”
说完,他毫不客气拥她入怀,直截了当问道:“我赢了比赛,你呢?”
白人女子妩媚一笑:“我想见识见识你在其他方面的功夫。”
“我喜欢直白的女人。”曾红兵将酒杯当啷一声放在桌上,搂着那个白人女子的腰便朝着自己的租住公寓走去。
……
深夜的街道相对安静,曾红兵搂着白人女子歪歪扭扭地朝着自己住所走去。
他住在距离酒吧不远的帕罗拉地区,那里是贫民聚集区,狭窄拥挤的街道中到处都是老旧的公寓、棚屋,很多棚屋拔地而起,用木板、木棍搭建,甚至有四五层,街道外的自来水管终日滴答,不远处的公共厕所污水横流,司空见惯的乱搭乱建和各种不文明行为,安全状况可想而知。
自然这里的租金也很便宜,曾红兵租赁一套40平米的房子还不到20000比索。当然,他选择这里不单单是因为租金,更重要的是这里更不便于别人找到自己。
曾红兵歪歪扭扭地走着,似乎越这样走,醉意越浓了。他双手很不老实地在白人女子身体上游走,白人女子眉头不时地紧蹙,眉宇之间闪过一丝愤怒,不过很快就又消失了,但这一细微的举动却都被曾红兵注意到了。
朝前面走了约莫半个小时后,穿过杂乱狭窄的青石板路,再拐过几条被乱七八糟棚子遮盖的小巷,便来到了曾红兵租住的公寓前。
顺着公寓外的Z字形钢结构楼梯,曾红兵笑嘻嘻地走着,钢构楼梯噪音很大,脚踩上去咚咚直响,他似乎故意踩的很大声,每一脚下去都用着力气。
白人女子跟在后面,看着眼前这个令人作呕的家伙,不过她脸上却仍旧挂着淡淡笑意,似乎要屈从什么一般。
上了二楼,走到自己住所前,曾红兵从口袋里掏出钥匙要开门,他似乎喝得很醉,在那串乱七八糟的钥匙前摸索了很久才对准钥匙孔。白人女子在后面不断催促,手却不由得伸进了皮包里。
忽然,曾红兵觉察到了什么,钥匙孔似乎被人动过,他每次出门前都会在钥匙孔上贴上一点粘胶,这样有人动过钥匙孔之后便可以察觉,今天的粘胶不见了,说明已经有人在他之前开过这门。
曾红兵醉意一下醒了,他转身将手指放在鼻尖,示意身后那个白人女子噤声,白人女子似乎反应有些迟钝,还抱怨了一句。
曾红兵顾不得其他,他如同一只猫一般挪步到旁边,刺啦一下拉下电闸,破旧的公寓楼一下黑了。
借助着透进的月光,他看到了在自己屋内的一个人影。好家伙!竟然到老子头上动土。他迅速走到门口,轻拧房门的同时,身子已经猫着朝屋内移动。
猛地打开房门后,他快速冲到屋内,正欲行动,却发现一支黑洞洞格洛克17手枪顶在了自己的脑袋上。
灯一下被打开,对面,一个脸色消瘦一脸坚毅的中年白人男子站在自己屋内。
曾红兵随手关上了门,和白人男子无言对视。
不用说,拿枪顶着他脑袋的肯定是跟自己回来的那个白人女子。
虽然他们没有表明身份,但曾红兵却从他们身上“嗅”出了一股熟悉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