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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忘记悲伤

诡秘书魂 卡尔猫 4374 2022-05-07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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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千了说:“我现在就给他发微信,你快在电脑上找装修公司,要先谈价恪。”

  鹦鹉丁小七摇摇鸟头说:“不对吧,花头儿,要不要先通知贾队长?他需要线索……”

  “也对,要先通知他,让他给找装修公司吧……他们有经验。”

  “好吧!这些都由你发微信解决吧!”

  “小七,你工作一年多了,存多少钱了?”

  “怎么,要分我家产啊?”

  “你有啥家产呢?我觉得你应该买一台手机,这些事你都能做。”

  “我有很多钱,我还继承了方子天的遗产了呢……”

  花千了惊鄂地问:“你现在到底有多少线?我身边怎么全是富二代呢?”

  丁小七毫不在意地说:“不多,几千万吧!钱只是个数字,它跟生命比起来,一点儿意义都没有。”

  花千了服了天堂云图书馆这些人了,那四个女图书馆理员也不简单,丁小七有几千万还说不多,自己只有10来万,这是过河钱,万一有个天灾和疾病呢?

  “那你打算怎么花呢?”花千了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问丁小七这么俗气的问题。

  “准备找你当我的铲屎官啊……如果你不干,我就捐了这些钱。”

  “真的咋的?”

  “我这是跟你第三次提出这个问题了,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你总说,你养自己都费劲,能养活一只鸟吗?”

  “你可要知道,这两年都是你给我买吃的买喝的,还买用的东西,我就是要看看你对我好不好?”

  “这回你放心了吧……我的领养文件就在荆馆长的抽屉里呢……找个律师事务所,签个领养协议,你就可以当我的铲屎官了,我也有家了。”

  这回,花千了再也没有托脱的词了,丁小七自己带钱来了,就是要和他组成一个家的方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

  …………

  晚上,花千了和丁小七去了夜市,他要请丁小七吃炸知了,他可能看见谁吃了?

  油炸知了,是一道以知了作为主要食材炸制而成的美食,具有色泽金黄,外香脆,里鲜嫩,干香味美的特点。

  各个摊位的老板看见花千了肩膀上的丁小七,都在叫他:“鹦鹉,你吃啥呀?爆肚儿,烧麦……应有尽有!”

  “知了,知了!”丁小七喊着。

  “往前面走,有各种炸……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家里养的……应有尽有。”一个卖㶽贴的老板告诉花千了。

  到了卖炸知了的摊位,先给丁小七买了两串,让他先吃,不够再买。

  油炸知了,也叫油炸知了猴,知了猴即蝉的幼虫。食用价值和药用价值都非常高,尤以刚出土的幼虫含蛋白质最高。

  但是,花千了是不吃这些乱马七遭的东西的,他买了三串烤大虾,他吃两串,给丁小七一串。

  又买了三串烤尤鱼。

  走走停停,看看吃吃,瞬间已经把那些悲伤忘记了。

  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还要继续努力活下去。

  真是啊!忘记悲伤,唯有吃喝玩乐!

  馆长荆楚歌才走几天啊……一件事儿接着一件事儿的发生,明天不一定又轮到谁了。

  …………

  实际上,这种炸大虾炸尤鱼,丁小七都吃过,只有炸知了,他是第一次吃。

  真香啊……入口即化,把舌头都香得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为了不想白天那些悲伤的事儿,丁小七又开始给花千了讲他第一个铲屎官丁小西和他的故事。

  丁小西高中毕业,即使要回家也是去自己监护人的家里,监护人家里有四个像他这种在美国读初高中的小留学生。

  有的同学正琢磨着放暑假的三个多月去哪里打工呢?他们都够18周岁了,能去赚些零花钱……

  有的晚离开学校,就是为了更好的谈情说爱,没有了紧迫的课业和成堆的事情,恋爱中的男生和女生们总是格外期望放长假。

  树荫下的一男一女,他们人手一只阿根达斯巧克力冰淇淋,边吃边漫步在洒满斑驳阳光的林荫路上。

  时不时还传出女生和男生轻脆的欢笑声。

  俗话说得好,站得高才能看得远,站在树枝间的鹦鹉丁小七,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睛盯着不远处的树下,咽着口水。

  他最爱吃巧克力味的阿根达斯冰淇淋的,可是现在确拿在这两个二货的手上,刚才他就听见卖冰淇淋叮叮当当的彩车了。

  他的内心不禁翻涌出一句人类才会用的词语:这就是初恋中的两个二货加二B。

  他们俩走到一棵树下,停下了脚步,女生手上的冰淇淋已经吃完,她心血来潮,一只手置于眉间做瞭望状……

  看向身旁高大的树木顶端,从树叶的缝隙中透出的阳光,像洒满金色的涂料,为绿意盎然的树木,勾勒出另一番耀眼的美景。

  “唉,那是什么?”女生突然发出一阵惊呼,招呼身旁正在看手机的男朋友。

      “看见什么了?”男友抬头眯着眼睛瞅了半天,不知道女友指的是哪块地方?

  “什么也没有啊?”

  真是一惊一乍的,大惊小怪的,全都是树叶子,有什么好看的,光线把眼睛都刺得发花了。

  “究竟在哪里呀?”

  “自下往上数第七个树枝上,你看那是只什么鸟啊?”女生说出自已惊呼的原因。

  “通身绿色,只有脖子带有一条红色,体型也超大,我还是第一见过这种类型的大鸟呢!”

  “到在哪里呀?我怎么看不见呢?”男朋友再次向树上看去,按女友的提示,他还真看到一只绿色的大鸟,脖子上还夹杂着鲜红色的羽毛,太漂亮了!

  他立即啊了一声:“这只鸟的个头还真不小,真比野鸡还大呀……”

  “就是,通身绿色,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

  要不是脖子上的一条红毛,女生根本不会去注意树上,竟然有这么特别的一只大鸟。

      “一坨绿,就那么一点儿红,红配绿赛狗屁,也不怎么好看……”

  这就是她男朋友的欣赏水平吗?

  他实在看不出来树上的傻鸟有什么可欣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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