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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笙解决掉那个吸血鬼杜锋之后,得到六个血神子,自己留一个,送了四个出去,还剩下一个。
他原本想将这个血神子送给卢紫萱,忽然想起一件事,不由得用力拍了一下额头,哎呀一声,苦笑道:“瞧我这记性,差点把云晴忘记了。”
因为陆云晴一直住在滨海大学的女生宿舍,并没有跟叶笙住在一起,因此叶笙随手将那些血神子送出去时,竟然把她遗漏了。
之前叶笙已经送了一条血玉手链给紫萱做生日礼物,那么剩下的那个血神子还是送给云晴吧,毕竟她每晚都会到梦幻仙境中冒充BOSS。
如果哪天她不想冒充BOSS,去训练那些来自滨海大学的玩家,只想安安静静地打个怪升个级,那就可以让血神子代劳。
叶笙赶紧打电话给云晴,约她晚上去枫林山庄见面,然后将血神子储存在她的异能手机中,以后随时可以召唤出来帮忙。
既然见了面,当然要恩爱一番,然后才一起到试炼空间中,狂刷奖励点。
………………
到了第二天早上,叶笙播放储存在异能手机中的佛音,将那个红衣女鬼唐欣超度,这才返回滨海大学,找到管理学院的主任陈志军,告诉他这件事。
陈志军自然是万分感谢,知道叶笙是个有大本事的人,起了深交之心,当即约他晚上到滨海大酒店吃大餐,以示感谢。
叶笙笑道:“如果你真的当我是好朋友,那就不必破费了,我知道东门附近有一家烧烤档,那里的东西很好吃。”
“听你的。”陈志军也是个爽快之人,点头答应。
下午下完课之后,叶笙跟着练浩华等人返回以前的宿舍,跟他们打了几盘《拳王》,然后陈志军的电话就来了,约他在滨海大学的东门见面。
叶笙跟练浩华说了声“走了”,快步下楼,很快就来到东门,直奔滨海大学东门附近的露天烧烤档。
这里有一家“三毛烧烤”格外出名,尤其是那里的特色烤牛枪和羊蛋串儿,几乎每晚都会提前售空,去晚了就尝不到这两样纯爷们挚爱的美味了。
陈志军以前就知道有这么一家,不过一直没来试过,今天难得有了机会,哪有错过的道理?
车子直接开到三毛烧烤档灯牌旁的车位停下,两人下了车,走到烧烤档前。
“老板,十串牛枪,十串烤羊蛋,再弄四份炭烧生蚝,五个烤茄子……”陈志军点起菜来,半点也不含糊。这些年,他吃惯了大酒店的美食,换换口味感觉特爽。
烧烤档老板是个剃光瓢的中年汉子,后脑勺上拖着三条小辫儿,显得格外滑稽,也应了他三毛的绰号。
听到陈志军这样一吆喝,他不禁得愣了愣:张口就点了几百大洋的烧烤,这种爽性的哥们还真不多见!
“得嘞,两位先去那边坐着,东西弄好了就送来。”
三毛笑着唱应了一声,伸手在油渍斑斑的围裙上擦了擦,从一旁的塑料篮子里取出腌制好的食材,放在炭火上翻烤,动作娴熟无比。
手臂转动间,他那后脑勺上的三条小辫儿小幅甩动,别有一番韵味。
叶笙和陈志军找了张矮桌刚坐下,旁边就走过来一个啤酒妹,穿着红白相间的制服,模样儿挺清秀的,眼神中透着一股子利落劲儿,笑得那叫一个职业。
啤酒妹轻车熟路地客串起服务员的角色,给两人摆上了碗筷,还用一次性杯子泡了两杯热茶。
做完这一切,她才微笑着递过来一张塑料广告牌,轻声细语地推销啤酒。
“两位先生,来两支珠江啤酒吧,这种金装的两支十块钱,还有冰镇的,就烧烤喝味道特好。还有这种普通装的,十块钱三支,您要是买够四支还有小礼物送,打火机、钥匙扣……”
盛情难却,叶笙爽快地掏钱买了四支金装珠江啤酒。反正吃烧烤也是要喝啤酒的,就冲人家这热乎劲儿,这钱也该花。
老板三毛端着两个金属满盛的盘子,快步走了过来。四份肥嘟嘟的炭烧生蚝,隔几米远就能闻到一股子姜蒜的香味,惹得两人食欲大动。
还别说,这炭烧生蚝的滋味相当不错,鲜滑爽口,尤其是吃完了蚝肉后剩在壳里的那一小窝浓汤,简直就是极品美味。
两人吃着生蚝喝啤酒,那叫一个过瘾。
“兄弟,哥哥我还有件事,要请你帮忙。”陈志军酒酣耳热的道。
“你都叫我兄弟了,有什么事尽管说。”叶笙喝了一大口啤酒,微微一笑。
“谢了。”陈志军一仰头,将剩下的大半瓶啤酒一口喝干,这才无奈的摇头叹气道,“唉,遇到这种事,我也只能请你帮忙了,是这样的……”
就在这时,三毛又送过来几盘烤串,一颗羊蛋切两半穿了,而牛枪也切成两公分厚的圆片,用一根细铁钎穿着。
陈志军不吭声了,横拉了一块羊蛋入口嚼着,笑着对叶笙道:“味道不错吧?这玩意大补,纯爷们都喜欢!”
叶笙咬了几片牛枪,感觉韧性十足,那味道有点像泡了的牛板筋,不过更嫩一些,最重要的是这玩意饱肚,比那些山珍海味要强多了。
陈志军等三毛走远,看看四周没什么熟人,这才轻声对叶笙说起一件怪事。
原来,他有个高中同学兼好友叫陈放,是个大富豪,闲暇之时很喜欢收集古董。就在前不久,陈放在网上淘到一把古剑,爱不释手,但不久家里就出了怪事。
先是他家里储存的食材全都不翼而飞,然后正在读小学二年级的儿子无缘无故地在学校附近捡垃圾吃,被老师看见,打电话给他,他才知道这种事。
陈放虽然平时对儿子的零用钱管得比较严,怕他在外面乱吃东西,但每个星期都会给他一百块,就算再怎么嘴馋,也不至于捡垃圾吃吧!
陈志军跟陈放的感情很好,平时无话不谈,因而陈志军一听到侄子出了怪事,马上想起叶笙,赶紧找他帮忙。
叶笙沉吟了一下,摆摆手,淡笑道:“小儿科,可能是饿鬼作祟吧,待会儿你带我过去,我帮你搞掂。”
“谢喽!”陈志军大喜,举起一瓶啤酒,跟叶笙干了,然后取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给陈放,约好一会儿就去他那里。
两人吃完烧烤之后,陈志军立即载着叶笙,驱车来到郊区的一处庄园,马上有保镖出来迎接。
叶笙开启透视眼,看了一眼庄园中心的独栋别墅,果然是黑气缭绕,有鬼魂作祟。
不一会儿,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快步走过来,牵着一个八九岁的男孩。那个男孩原本比较胖,肤色很白,现在却面黄肌瘦,无精打采,气喘吁吁。
叶笙打量着那个男孩,嘴角勾起一丝微笑,淡声道:“果然是饿鬼作祟,不过那个鬼还很弱小,很容易对付的。”
他取出异能手机,开启摄魂功能,对准那个男孩,轻轻一按快捷键。
咻!手机摄像头突然射出一道金光,瞬间罩住那个男孩,很快就将那个依附在他身上的饿鬼吸了出来,摄入手机中。
“好啦,就是这个家伙在作怪。”叶笙微微一笑,打开异能手机的电子相册,取出一张照片,放给陈放和陈志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