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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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风凛冽而刺骨,迎面吹来,吹走了我的理想我的抱负还有我一心飘泊的热情,此时,我再一次犹如一只丧家之犬。
过去的生活恍如梦境,挣扎,挣扎,一直挣扎在北漂大军里的我,仿佛又回到了原点,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摸清北漂生活的门道,对于在北京生活,我彻彻底底是一个失败者,门外汉!
想到这里,我朝脚下的这块北京的土地使劲的吐了一口口水,并狠狠的骂了一句。
“他妈的!”
此时,这是我对北京的唯一回报,学会的国骂京骂派上了用场。
我又一连几声骂了“他妈的”,行人诧异的目光,让我无地自容,因为他们不能理解我为什么对着脚下的土地骂娘。大家都很匆匆,穿梭在寒风里乞讨着属于自己的生活。
每一次,我他妈的连疗伤的时间都没有,就要爬起来追赶生活,活下去。这就是北漂,这就是我余文达他妈的猪狗都不如的北漂生活!心中的愤恨交织着委屈肆意泛滥开来。也许,是由爱生恨,我心中这个叫做北京的爱人,永远的女神,我用最美好的青春足足追赶着女神的影子奔跑了两年,结果却发现,自己一直是在裸奔!也许,只是我余文达无能的表现,山里娃的基因注定了我是一只旱鸭子,即将淹死在北漂的海洋里,而此刻,刻骨铭心的失败以及对失败的难以接受,只是垂死之前的挣扎?总之,我站在北京的街头,胡思乱想,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平静的理由。
寒冷,让我异常清醒,我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继续挣扎在北漂大军里,要么拎着我简单的行李,滚回老家,老老实实的去种地放牛。
我曾设想过自己风风光光回家过年的情形,设想过混出个模样成为弟弟余文明的榜样,甚至设想过用我自己赚的钱改变我那贫穷的老爹老娘的生活,但是现在,这一切都化成了泡影,依然还只是设想。在距离又一次过年还有一个月零三天的时间了,我被黑心老板骗了,被貌似善良的房东扫地出门了,眼看着年关,成了我的难关,心头涌上万分的委屈和不平。
我本想再狠狠的多骂几句他妈的,但是冻僵的嘴唇似乎不听使唤,竟然说不出话来,我只能在内心里咒骂着北京的无情和对我的残忍的剥夺。
越来越冷,我如果再站下去,有可能会被当成妨碍社会交通的多余物像是城市的垃圾一样给清理掉,而冻成冰棍其实是另一桩小事了。
生存的本能欲望再次占了上风,我一步一步的超前挪动,因为不能后退,就算想要回家,灰溜溜的从北京城滚回家,也需要付出代价,此刻我身上找不出来任何一毛钱去买火车票。
我被现实遗弃在了北京城。
每一个擦肩而过的行人,都是昂首挺胸,底气十足,我想他们也许都是生活的胜利者,支撑着他们踏在脚下土地上的脚步铿锵而有力。看着他们脸上迎接阳光的微笑,灿烂的无法形容,和我那因为饥饿与寒冷而看起来走路有些猥琐的步伐实在是相形见绌,我不足以成为他们的参照物,我理应快速逃离人群。
失败生活笼罩下的自卑感被无限的放大,我踩着自己的影子走在寒冬的北京街头,形单影只。
低头走路,不是因为喜欢装深沉,而是因为失去了生活的希望,佝偻着背,有两个好处,第一,就是可以抵御寒风,让空空如也的胃蜷缩在腹中尽量感觉不到饥饿感,第二,就是希望目光朝下,紧盯地面,奢望得到老天的垂怜,在我因为身无分无而丢弃了羞耻感的夜晚,捡到一顿饭钱。
老爹还说过“横财不发命穷人”。大概我命里就是个穷人,从小到大,没有捡过一分钱,除了有一次,在我家的炕旮旯里捡到了五毛钱,那是我捡过的最大面额的人民币,但是,那其实不叫捡,也不是偷,是我弟弟余文明挖草药卖的五毛钱,第一次依靠自己因为刨草药而割伤的双手赚了钱的他因为兴奋,死活不肯把那五毛钱交给爹娘,晚上睡觉都握在手里,而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幸运的“捡到了”
此刻,我的脑海里充满了捡钱的念头,那么强烈,以至于我深信,我应该能捡到钱。
就这样低头紧盯地面走了一大截路,直到脖子酸痛,眼睛干涩生疼,也没有捡到一分钱,而我又不知道身处何地?因为光顾着盯地面而忘记了看方向。
无所谓,一切对于我来说已经无所谓,管他东南西北,管他街头还是街尾,我只有走,走,走向任何一个地方,走向我的双脚指引我的方向。
华灯已经初上,城市的万家灯火真美啊,如同我第一次看北京城的夜景一样,这么大的电灯泡,这么多的电灯泡,这么多站在大街上,不属于任何一家人的电灯泡,在我的老家,我一辈子都不可能看到,而现在,我可以免费看到,还可以给我指引方向,我忽然觉得这些路边的电灯泡开始亲切起来。
在路过一家大楼的时候,我停了下来,大楼里的白领们纷纷走出大楼,下班了,从一个地点,转换到另外一个叫做家的地点。我想他们都是幸福的,也都是幸运的,每一个人西装革履,穿着和这栋大楼的背景很搭配,这也刺痛了我的神经,内心里除了羡慕就是赌咒发誓,我余文达如果有下辈子,一定要念完高中,甚至考上大学,然后也西装革履的坐在这栋大楼里,当一个高级的,不被人欺骗的白领。
看吧,这就是我的最大志愿,毫无野心可言的志愿,就算下辈子,我也不是奢望拥有一栋大楼或是成为亿万富翁,我只是奢望成了一个白领,可以领到薪水的白领啊,就像我今晚不奢望去抢银行或是打劫路人,而只是奢望老天垂怜,让我捡到一顿饭钱,哪怕是可以买到两个馒头的一块钱也好啊。
我突发奇想,决定跟随一个路人,然后伸手向他去乞讨,也许被满足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但是问题是,我应该跟随男性路人还是女性路人呢?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异性相吸,也许女性的善良更容易被我的可怜样给激发出来,但是更大的可能是我会被当成是色狼或者图谋不轨者给抓紧监狱,其实,此时的我,抓进监狱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吧,有饭吃有地方睡觉,人生最基本的需求得到了满足,我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呢?
不,不能和生活妥协!如果被抓紧监狱,我没有办过暂住证啊,那么,我就很有可能被遣返回乡,被迫的离开北京城,这是万万不能的,我不能给我的老爹丢脸,不能给我的父老乡亲丢脸,我不能成为一个犯人被押解回乡,所以,跟踪尾随路人的想法,放弃。
捡钱的奢望也看似快要破灭了,我依然在游荡。
寒冷和饥饿一起折磨着我,让我不知道应该先解决哪个问题?看看大楼里的数字钟表所显示的时间,还不到晚上八点,我应该再走走。
混杂在陆陆续续走出大楼的那些白领之间,我随便选择了一个方向一直朝前走去。
突然,眼前一亮,一张十元的人民币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不确定的揉了揉眼睛,看清楚了,的确是一张人民币没有错,看着它,我几乎两眼放光,我想我应该立即停止发愣将它捡起来,这可是老天真正的垂怜啊,也许它真的看到了我的窘境和可怜,赐给我的一笔横财啊。
我的嘴角抽动,那是情不自禁的笑容啊,没错,我对着那张十元的人民币发出了笑声,但是笑的太早了,还没等我弯下腰将它捡起来,一阵人群里脚步生起的风,将它吹走,卷了几卷,翻了几翻,在距离我不到一步的地方,刚刚飘然落定,就被一个路过我身边的女子,毫不费力的一把捡起来,并匆匆消失在人海里了。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以至于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看不见人影了。
是的,我只对着那张人民币的影子,微笑了一下而已。
老天啊,我余文达真的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连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都能错过,真的是愚蠢至极啊。
但是转念一想,我又很快的找到了自我平衡的理由,也许,那个女子比我更需要那十块钱,虽然我已经一整天米粒未沾了,也许她是三天滴水不进了,还也许,这是她能够安全回家的车费啊,不管怎样,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平衡了许多,就如同是自己施舍了十块钱给那个女子一样。
捡钱的美梦从理论到行动,都彻彻底底的破产了,我解决吃饭问题的奢望也没有了,接下来,我想我该寻找一个地方安身了,毕竟,时间快要到晚上九点了。
这个城市容纳着锦衣玉食的富翁,也随处可见衣衫褴褛的乞丐,我不想和睡桥洞,吃垃圾的那些流浪型乞丐们为伍,我自认为我是有别于他们的,毕竟我是当过白领的,我的智商没有问题,我只是遇到了困境,度过了这个困境,我余文达肯定又是一条好汉。
周围能够感受到温暖的地方,除了这冷风肆虐的街道,比比皆是。每一座灯火辉煌的高楼或店铺,都不会朝我微笑,因为他们都有保安。
我很冷,需要不停的走下去,才能保持身体的温度,此时此刻,我才真切的感受到“一座避风的港湾”这句话在现实里的含义是多么的刻骨铭心。
捉襟又见肘,预热了身体等于是唤醒了身体,身体里的饥饿感如同一只猛兽一样张牙舞爪着,影响了我的潜意识,我不知不觉来到一座饭馆门前。
我彻底的混淆了欲望和理智,也彻底的放弃了我的漠视饥饿感寻找安身之所的坚持,两只脚就像是钉在了地上一样,眼睛也不由自主的望向了饭馆里边。
我看到这个不大的饭馆里边,有一大群人坐在一起吃吃喝喝,餐桌上,有大鱼大肉加啤酒,还有各色菜肴,这对于正处于饥饿状态的我来说,简直是强烈到无法抗拒的诱惑。
我还看到他们已经吃的差不多,甚至有人将烟头扔进菜肴里,我恨不得冲上去将那个家伙暴打一顿,然后再抢过那一盘美味来狼吞虎咽,但是我不能,这毕竟是一个文明的社会,我必须想到另外的办法。
其实现在想起来,我条件反射式的靠近餐馆,目的就是看看有没有混到饭的可能,就像是本能一样在当时主宰了我,对于十年前的我来说,那也是生活在北京唯一积累下来的经验。
据说,在饥饿感或者憋尿的情况下,人类大脑的智商一般都会高于平均值,所以,我立刻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此时,在欲望的促使下,道貌岸然的羞耻感已经微不足道了。
我鼓起勇气,就像是回家吃饭一样大步流星的走进了饭馆,然后瞅准那群人邻桌靠墙角的一个位置,一屁股坐在上面,接着喊了一声“老板……”
这声音掷地有声,我知道已经引起了那群人的主意,而且,老板也肯定以为是来了个刚刚进城的乡下土财主,因为我拎着行李。
老板一脸笑容的迎了上来,问我吃点什么?
我哪里是吃点什么啊?我要吃的太多了,以至于差点脱口而出说成“你们有什么我就吃什么”了。
我不敢看老板的脸,而是紧盯着菜牌大脑一片空白,眼角偷偷的瞄了一眼邻桌的餐桌,看到了一碗白米饭,这给了我提示,我立刻说到“先来一碗白米饭”。
点完米饭后,其实我已经在思考如何让老板离开我身边了,我磨磨蹭蹭了半天,也没有说出来要吃什么菜,就在我的窘境快要暴露的时候,邻桌的大哥帮了忙,他喊了一声“老板……”要续酒。
会做生意的老板眼力劲很好,当然不敢怠慢,俯身在我耳边恭敬的说了一句“您先点着,我去去就来”
说完,小碎步跑到后厨去了。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甚至心理感激这位大哥的及时解围,让我接下来有了缓冲的时间去完成我的行骗计划。
身后的那群人,操着一口东北腔,吵吵嚷嚷行酒令,聚会看起来像干仗,整个饭馆就差掀房顶了。
在北京,所有外来务工人员里,东北人的人数占第一,他们不像河南或者四川人那样,一直南下到深圳广州上海等沿海城市务工,而是入关直接到北京,原因除了历史政治因素以外,地域优势也是一大原因,距离上,东北三省和北京互相看成是窝边草,所以在北京,东北人也把他们自己看成是仅次于北京人的优第二土著。
我对东北人的豪爽是有历史性的好感的,生活对于我的恩赐又好像回到了以前,我笃定我今晚不会挨饿了。
“兄弟,你们是东北哪旮旯的?”
想起以前和二哥他们在一起的日子,就好像是专门为了今天铺路一样,所有的所学都用上了用途。
他们一听我这话,立刻来了兴趣,几个人同时回头看着我,说道。
“你也是东北的?”
“不不不,我不是东北的,我老姨嫁到了你们东北,所以,我也算是半个东北人,这不,刚从我老姨家回北京,真冷啊”
说着,我一口热水下肚,逼出来的体内的寒气让我打了个寒颤,就像真的是刚从东北的寒冷里解脱出来一样。
“哈哈哈,我就说嘛,东北人没你这等熊样的,哈哈哈”
刚才那个喊老板续酒的大哥开口了,性子直爽的一览无余。
是啊,正是因为这样,我没敢直接撒谎说我自己是东北人,那样很容易露馅,而这样委婉的将谎言装饰一遍说出来,所取得的效果更好。
“那就都是一家人,兄弟,过来,一起喝一碗,来来来,怎么能让你一个人独占一桌呢?”
和预谋的一样,我顺利和他们拼了桌,等那个续酒的老板拿着一扎啤酒从后厨走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在东北人这个大家庭里,吃上了热香的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