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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动荡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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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不安加上对完美的追求让生活永远比原本更艰难。

  从两岁开始,我的人生就陷入了不停的动荡中。

  两岁时,妈妈带着我、姐姐还有哥哥们坐上堪萨斯市的灰狗长途巴士,离开了爸爸。

  当时我是最小的。我的鼻子和嘴很像爸爸,不过隔了好几年我才知道。我对他没什么印象,家里也没有他的照片可供怀念。再见面时,我已经二十二岁了,是个跟着美国芭蕾舞剧院游遍全球的舞蹈演员。而他,道格·柯普兰(doug copeland)只是个鬓角花白的中年男人。

  我出生在堪萨斯城,是我妈的第四个孩子,也是第二个女儿。再婚两次以后,家里孩子的数量飙升到六个。妈妈把我们的全部家当塞进一辆开往西部的大巴,开启了我和兄弟姐妹童年的生活模式:收拾行李,乱成一团,匆忙离开,常常只能勉强维持生活。

  那次旅途的具体情况我记不清了,只知道车开了两天。我们的目的地是贝尔弗劳尔,一个洛杉矶近郊的工薪城市。我们在这里重新开始。开始的时候,生活一度非常简单,我们住进了温暖舒适的新家,有了一个新爸爸。

  他叫哈罗德,是妈妈小时候的玩伴。他来车站接我们,一年多以后,成了她的第三任丈夫。哈罗德是圣塔菲铁路公司的销售主管,性格却不像名号这么冷冰冰的。他长得很像鼎盛时期的棒球选手达尔·史卓贝瑞(darryl strawberry),身材高大,肌肉发达,皮肤黝黑。三年后,小妹妹出生了,在此之前我一直是家里的老幺。我在同龄人中算身材矮小的,哈罗德常常用他强壮的手臂抱起我,挠我痒痒,直到我的眼泪都笑出来了才肯罢休。

  我小时候的大部分记忆不是关于妈妈,而是关于他的。我们这帮孩子总是涌出我们的小公寓的前门和窗户跑出去玩。如果把我家比作热闹的三环马戏团,哈罗德更像是马戏团团长,而不是试图控制我们的家长。他爱开玩笑,笑声很有感染力。有时妈妈让他管管我们,他也能把管教变成一种游戏。

  他把我们聚在一起,带进卧室,悄悄说:“我不会真打,但你得叫得好像我在打你一样。”然后会用大手大声地拍打床铺。

  “爸爸,不,我错了。”我们憋住笑大叫,上演一出堪比奥斯卡的好戏。妈妈满意地坐在客厅,对我们的把戏一无所知。

  家里这么多孩子,哈罗德把我们每一个都当亲生的一样对待。记得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吃瓜子,哥哥姐姐们都叫我“鸟妹”。回想当年,我常常和哈罗德坐在长沙发上一起嗑瓜子,就我们俩。妈妈对此很恼火,因为瓜子常常掉进坐垫缝里,搞得一团糟。尽管如此,嗑瓜子的下午对我来说依然是珍贵的回忆。

  在孩子们的眼里,哈罗德搞笑,温柔,令人安心。但欢声笑语的表面下,妈妈看到的是他的另一面,与我们眼中的他判若两人。哈罗德酗酒,还吸毒。我们只能从细枝末节中略知一二,比如床头柜上从不消失的啤酒罐子。后来,我才知道,被我们忽略的种种,妈妈都看得一清二楚。

  我八九岁的时候,我们又有了一个新家和一个新爸爸。妈妈告诉我们,哈罗德长期酗酒、吸毒,精神已经不正常了,她还说自己有时觉得很害怕。她讲到,有一次哈罗德载着她和我妹妹林赛,专程绕道去了康普顿。

  哈罗德在那里买冰毒。他下了车,递给毒贩一把钞票。毒贩不但没给他东西,还暴打了他一顿。哈罗德迅速跳进车里,那样子仿佛背后有恶魔在追他。妈妈说她不知道应该祈求什么,是祈求在撞车前被拦下来,还是祈求被拦下来后警察不要搜查这辆车。妈妈说,当天晚上晚些时候,哈罗德又开车回到那个地方购买毒品。

  我上中学的时候,他的亲生女儿林赛常常和他住在一起,一周有几个晚上我也会和他们在一块儿。那时候我最好的朋友叫杰姬,放学后我常去她家玩儿。哈罗德会来接我,带我回他的家。

  一天晚上,杰姬和我正聊着当天班里发生的蠢事,我们笑得前仰后合。突然,电话响了。杰姬的妈妈大喊道,是找我的。电话那头是林赛,她在哭。

  “爸爸喝醉了,”她一边哭一边说,“我跟他说酒后不能开车。你能另外想办法回家吗?”

  我挂了电话,感觉一阵恶心。我不知道要不要告诉杰姬的妈妈,还是打电话给妈妈。

  回到杰姬的房间,纠结该怎么办。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事实证明,我考虑得太久了。久到门铃响了,门外是林赛。哈罗德在外面的车里。

  我猜他知道,按他现在的状况,最好还是待在车上。我上了车,车上充斥着烟酒的臭味。哈罗德用钥匙发动了汽车,一踩油门,迅速离开长滩大桥。路灯倒退成一条直线,我的心怦怦直跳。

  下一次林赛打电话给我,说哈罗德喝醉了,我让他听电话,告诉他,我会住在杰姬家。

  尽管如此,我对哈罗德的爱却从来没有减少过。对我来说,他一直是我童年最美好的回忆。星期六早上,我和林赛穿着睡衣看卡通片,他会给我们做华夫饼,装在塑料托盘里拿给我们。我记得四岁时,我肚子疼,疼得直哭,是他陪我坐在浴室的地板上。关于哈罗德的回忆从来都不是乌云密布,而是晴空万里。

  我们搬到哈罗德的公寓的第五年,妈妈再次决定,收拾行李,离开这里。

  妈妈把林赛塞进蓝色奔驰旅行车的儿童座椅,我们其他几个挤在她身边,占满了车里的每一寸空间。我们驱车上路,对目的地一无所知。一路上,没有争斗,也没有哭闹。我们一头雾水,胆战心惊,既不敢笑,也不敢闹。

  每一次离开都是这样,充满戏剧性,兵荒马乱,筋疲力尽。

  妈妈很瘦,约一米六出头。到了中年,她看起来更像是个冷静和撩人的大姐,而不是六个孩子的妈妈。她曾是堪萨斯城酋长队的啦啦队员,一个赛季后就不干了,不过她余生一直保持着啦啦队队长的活力,全力支持她的孩子。尽管多次婚姻都出了问题,尽管有时家门口还会出现要债的,但她一直都微笑面对。

  直到今天,我仍然在尝试理解妈妈,理解塑造她的一切,理解她的大部分决定。她很少谈起童年,但从我了解到的信息来看,她的童年充满了痛苦。她的母亲是意大利人,父亲是非裔美国人,她从来没有见过他们。她的父母把她送给别人收养,却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没解释为什么不要她。我敢肯定,当时在许多州,黑人和白人会因跨种族婚姻而坐牢,他们凝视未来,明白抚养混血孩子已经远远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

  一对更老的非裔美籍夫妇收养了妈妈,妻子是一位社会工作者,但他们在妈妈还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从那以后,她开始辗转于各个亲戚家,大多数时候都是自己照顾自己。

  离开哈罗德只是一个开端。从那以后,我的日子开始用我妈的男朋友们,用她对这些不断变化的男人的依赖来计算。不过这一切等我长大后才渐渐明了。离开哈罗德那晚,我只有七岁,生活的变化还不由自己做主。我们一家人去了圣佩德罗,洛杉矶港旁边的海运城市。这里将成为我们永远的港湾,在不断地收拾行李和迁移中,我的兄弟姐妹和我把这里当作我们永远的家。

  我不知道,哈罗德那时是否知道他的妻子和孩子正打算离开他。反正那个最终成了我们新继父的男人知道,我们已经上路了。布莱恩即将成为我母亲的第四任丈夫。他跟我妈的第三任丈夫完全是两个极端。布莱恩是眼科医生,个子不高,有点胖乎乎的。和我妈一样,也是个混血。我妈有一半意大利血统,一半非洲血统,而他有夏威夷、韩国、菲律宾、葡萄牙和日本血统。

  一个世纪以前,来自日本、克罗地亚、希腊和意大利的渔民在圣佩德罗附近水域来来回回地寻觅沙丁鱼和青花鱼,把洛杉矶港变成了20世纪20年代全美最大的渔港。捕鱼业的风险很大。在这儿长大时,我听说过码头工人被打死在码头上。但捕鱼也确实是个不错的行当。许多当地人——包括我同学的父亲、兄弟和叔叔们——都选择响应大海的召唤。

  大海给圣佩德罗的生活烙上了深深的印记,因此我完全不记得怎么学会游泳的,只知道刚到那儿,我就能游得如鱼得水。在少年时期,我的每一件衣服都带着沙滩上篝火木头烧过的味道。很多学校到天使门灯塔来做实地考察,这座建于1913年的建筑至今仍是港口的哨兵。引导船舶入港时,雾角每三十秒响两次。当时我还小,这划破宁静的声音肯定会打断我们跳绳,打断我们上课,打断我们祈祷和做游戏。嘹亮的雾角常常响起,我们在这里住得越久,就越难注意到它的声音,它渐渐没入了生活的背景,像是心跳声一样。

  我们这儿算洛杉矶的一部分,但距离好莱坞,距离洛杉矶浮华、传奇的核心很远,要多远有多远。除开棕榈树,圣佩德罗和梅伯里很像,那是一个只存在黑白电视机里的虚构的乡村小镇。人们世代生活在那里,从生到死,不愿意拔起祖辈们深埋在沙质土壤里的根。

  这里没有摩天大楼。恰恰相反,市中心像是从银版照片复刻出来的一样,到处是煤气灯和维多利亚风格的商店。在圣佩德罗,重要的是简单和熟悉。我曾在多罗西钱德勒剧院扮演舞剧《堂吉诃德》中的琪蒂一角,并因此获得了改变我人生的奖项,但我的大部分老邻居根本不记得这回事,他们甚至不记得我的照片曾登在《每日微风报》的头版。但大家仍对我在波恩特费曼小学的才艺表演津津乐道,当时我身穿白色婚纱,我的同学小瘦子艾伦跪着为我唱小夜曲。下面这些才是圣佩德罗人会记得的事情:艾伦,带褶的衣服,情感真挚却不幸走调的情歌。

  去布莱恩家的路上经过了很多丘陵和弯道。眼看着我们似乎就要一路开进太平洋,突然,谢天谢地,转弯进入了下一个弯道。房子是地中海风格的,只有一层,前面有一个巨大的庭院。布莱恩喜欢摆弄汽车和摩托车,他会花几个小时在大型车库修理调整他红色吉普车的引擎。

  这坐落在完美街区的完美房子,仿佛是个开启完美生活的好地方。你甚至可以从前廊直接看到卡塔利娜岛闪闪发光,仿佛晨雾中的海市蜃楼。但外表的完美往往只是一种假象,就像腿筋拉伤的舞者依然面带微笑,不顾伤痛,像蝴蝶一般轻巧落地,而不是愁眉苦脸的。

  我们这帮孩子也没太注意身边的美景。我们忙着搞清楚为什么会在这儿,出了什么事儿,最重要的是,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哈罗德。但是,现在这儿才是我们的家。很快,我们就融入了新生活的节奏。

  我们第一次做家务:倒垃圾、洗碗、打扫早餐时掉落一地的碎屑。再也没有接飞盘的游戏,也不会在沙发上吃东西。我们规规矩矩地坐在餐桌上吃饭,早饭、午饭、晚饭都是如此。

  这没什么。柯普兰家族就像游牧部落:吃苦耐劳,对自己人非常护短,适应性强。我们相依为命。我们人多,不管在哪儿,也不管规则或情况如何,我们总能办起聚会,自得其乐。

  我们搬到布莱恩这里时,大姐埃里卡十二岁。她和母亲最像,个性活泼,直率。每天,她带着我们这群孩子走路上学,梳理我茂密的头发。她给我梳往后绷紧的马尾,在我洗完澡后帮我赶紧吹干。

  长兄小道格,当年十一岁,和父亲同名,后来我们才知道他完全是父亲的翻版。他非常聪明,求知欲极强。他会蜷缩在椅子上读词典,那样子和其他男孩儿沉迷漫画书一样。

  和许多非裔美国人一样,我们是个混血家庭。在妈妈这一支,我们有意大利籍的祖母,我们的爸爸是德国女人和非裔美国人的儿子。但小道格坚持认为自己是黑人。

  三年级时,有一天,我回到家里,发现小道格坐在门廊上。他眉头紧锁,手里摆弄着白色的小东西。

  “你在干吗?”我问他。

  “我在读我们的历史,讲奴隶制的,我想知道祖先们当时是什么感觉,”他说,“所以我摘了点棉花。”

  不同于沙子或贝壳,在圣佩德罗很难找到原棉。不知道他从哪儿搞来的,还花时间把种子从白色棉絮里挑出来。道格就是这样:有热情,有主见,对文化充满好奇。

  在他之后是哥哥克里斯,他从小就有当律师的潜质,他会带着绝对自信争论每一个问题。如果他是错的,你最好别告诉他。他无所畏惧,在童年的某一阶段擅长所有的体育项目——棒球、篮球、足球,样样都行。他总是精力充沛,有时他会围着房子跑圈,还会撞上墙壁。

  小妹妹林赛,她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一路冲刺,最终取得了奇科州立大学的奖学金。她是哈罗德和妈妈的孩子。林赛有着明亮的笑容,也像她父亲一样带着超强的幽默感。而我们的小弟弟卡梅隆,打儿童棒球时只知道哭,却在钢琴上找到了自己的天赋。妈妈和布莱恩在一起后,他出生了。

  再有就是中间的我,安静,内向,喜欢默默地消失在家人喧闹的气氛里。

  我总是很紧张。我的不安加上对完美的追求让我的生活永远比原本更艰难。

  我觉得自己生来就爱操心。我每一天都很不安,尤其是在学校的时候。早上一睁眼我就开始担心自己会迟到,这种恐慌会从早上一直延续到傍晚回家。我就是很紧张我的生活,没办法。我觉得很尴尬,好像无论在哪里,自己都格格不入。我一直害怕让妈妈失望,让老师失望,让自己失望。

  这不是因为妈妈是个习惯大声斥责的人。但你必须想办法赢得她的称赞,我渴望她的表扬。家里有这么多兄弟姐妹,我很难引起她的注意。我的声音因为害羞而小得可怜,几乎不可能高过其他人的声音,也不可能被听到。

  在学校,我也力求完美。一想到会迟到,我就会心跳加速。那年夏天,我将跟随埃里卡、道格和克里斯的脚步,入读丹娜中学。我不断地提醒自己,在开学前一定要让妈妈带我去一次,这样我就能记住每一个转弯,记住去代数教室的路,记住英语教室的位置。我很怕迷路,害怕在上课铃响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教室。

  妈妈拒绝了我的夏季入学彩排。她总是试图让我放松,平静下来。可后来,等我上了高中,可以自己去探路了,没有人能再阻止我在劳动节[1]前的路线彩排,也没人能干涉我为了避免迟到而制订的其他策略。我就这样一直到了十二年级,那时我会提前一小时到学校,坐在我的储物柜前的地上学习,直到去上第一堂课。

  我从不迟到,一次也没有。

  我记得第一次登上舞台的场景。当时我五岁,与后来的演出不同,这一次我记忆最深刻的不是在人群前感受到的自信,不是掌声带来的兴奋,而是妈妈在演出结束后的反应。

  当时我们仍和哈罗德生活在贝尔弗劳尔,妈妈让我、克里斯、埃里卡参加了托马斯·杰弗逊小学的才艺展示。

  她给我们做了服装,我们花了好几个星期练习摇屁股和假唱《邮差先生》。我很快就学会了,我特别喜欢这个过程,每天放学后立刻跑回家,在客厅里练习。更重要的是,我喜欢看到妈妈这么兴奋,尤其是表演那天晚上她给我们做准备的时候。

  “等等!哦,等一下,邮差先生。等等!等——邮差先生。”

  该上场了。埃里卡和我变身马夫赖特斯,而七岁的克里斯穿着藏青色短裤和白衬衫,提着个挎包,向观众扔信封。我们很受欢迎,妈妈是我们的忠实粉丝。

  “你们太棒了!”表演结束后她夸张地说。其他观众走过来说我们刚才很可爱时,她一边忙着拍照,一边眉开眼笑地说:“你们是天才!米斯蒂,你是为舞台而生的。”

  那天晚上,我觉得自己很特别。尽管是和埃里卡、克里斯一同站在聚光灯下,但我觉得这一次,自己从柯普兰家的小孩中脱颖而出,妈妈的注意力全在我一个人身上。

  这种事偶尔才发生一次,比如我拿到了漂亮的成绩单时,或被选为丹娜中学的纠察队长时。妈妈会给我一袋瓜子、向日葵图案的文具或是一瓶甜得发腻的叫什么“向日葵”的儿童香水作为奖励。我会高兴地接受我的奖品,尽全力占有妈妈的注意力。

  在学校里,我从没觉得自己哪样特别好,因此我比其他人更加努力,反复复习公式、代词和南北战争的起止日期,直到这些深深地印在脑海里。我几乎每场考试都满分,直到十几岁时接触了芭蕾,我才真正发现自己视觉记忆上的天赋——我能完美观察和模仿动作。

  我模仿的第一个对象不是舞蹈演员,而是体操运动员,娜迪亚·科马内奇(nadia aneci)。1976年,科马内奇在奥运会上创造了历史,成为第一个获得体操满分十分的女运动员。她凭借卓越的实力和风采在平衡木和双杠项目上赢得了金牌。然而,那个时候我还没出生。七岁时,我看了一部终生难忘的电影,电影讲述了她的故事,那时我才注意到她。我跟着了魔似的,用录像机把节目录下来,坐在电视机前的地板上一遍遍按快退键,一次次回放。我对体操入了迷,收看能找到的一切比赛和表演赛。但从一开始,更吸引我的就是地板动作,而不是空中特技。现在我才认识到,也许那是因为它最接近于我所见过的舞蹈和经典动作。

  我开始自学体操,身体总是先头脑一步掌握动作。那些有韵律的动作对我来说就像呼吸一样自然。我们和布莱恩的新家有巨大的前庭和后院,我赤脚在草地做伸展,自学后软翻、侧手翻、倒立。在没人指导的情况下,我自己学会了劈叉。我的腿就那么刚刚好滑到位。我能头顶地倒立,稳稳当当地像别人站立那样。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能马上学会别人需要好几个月才学会的动作,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胳膊和腿像橡皮筋一样有弹性。我只知道,它们本来就是这样。

  放学后和周末,我都要在后院花好几个小时练习。练习结束后,我会拱起背,再举高双臂,让只有自己能听到的掌声淹没我,就像娜迪亚那样。

  最后,我意识到自己并非真的想成为体操运动员。吸引我的是地板动作,而不是翻滚和翻转。我第一次感受到动作的力度,感受到其中的优雅。在动作中,我找到一种逃避现实的方式。

  家里没有一刻能安静下来。每把椅子上都趴着人,每个角落里都扔着一本书或一个玩具。早晨一醒来就进入了吵吵嚷嚷的世界,孩子们大呼小叫,音乐响亮刺耳,电视永远开到最大声。

  电视是我们家的神坛,我们全靠这个看体育比赛。具体什么运动、什么比赛、哪支队伍倒没什么关系。芝加哥公牛队、旧金山49人队都行。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队伍——我是说,除了我以外的,每个人。不过我们都喜欢堪萨斯城酋长队。在生我们这群孩子以前,妈妈是堪萨斯城酋长队的啦啦队队长,因此她能搞到免费球票去看比赛。

  星期天是全家狂欢、爆米花四溢的日子。家里的其他人都会聚在客厅,每当被断球,或是出现漏接传球时,大家就不住地咆哮。而我,则默默地窝进一间卧室,放起玛丽亚·凯莉(mariah carey)的咏叹调,创作舞蹈。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是编舞。

  舞蹈里大多数是摇屁股和点头晃脑。我试着模仿电视上mv里的舞蹈,像是在演哑剧,把每一句歌词都演出来。

  “我一直在想你[2]。”玛利亚唱道。我会用手指点我的太阳穴,然后向我想象出来的男朋友伸出双臂,臀部和肩膀跟着节拍抖动。

  “一瞬间,我发现自己坠入爱河,坠入爱河……哦,爱河[3]”,我会像鸟一样振动双臂,缓缓地趴在地上。

  当然,这跟乔治·巴兰钦[4](george balanchine)没法比。但我总能想象自己在指导mv。

  有时候,我把林赛拉进我的游戏,这让我就能看看自己的作品被别人表演出来的样子。不过,她对此非常无奈。可能是因为,在我们这群孩子里,她对节奏最没有感觉。我们过去总无情地逗她,问她是不是被抱错了,还是可可色皮肤下实际藏着个白人小女孩。

  “林赛,拜托,给我跳一下吧!”我有时会求她。

  “我不跳我不跳我不跳!”她哀号着,眼里的泪花夺眶而出。

  “我会让克里斯和道格把电视让给你,让你看《姐姐妹妹》。”我哄她。

  一般来说,这样就行了。林赛是特尔·莫瑞(tia mowry)和塔末尔·莫瑞(tamera mowry)的忠实粉丝。但她每跳一步肯定都是板着脸的。

  虽然和布莱恩住在一起的时候,我邂逅了舞蹈,但那时它还没成为我心灵的庇护所。我们的生活总是一团糟。妈妈有伴儿的时候,我们住大房子,过上一段平静的日子,其他时候我们窝在拥挤、杂乱的公寓里。

  “哦,小孩子活得更轻松。哦,小孩子活得更开心[5]。”我听着图派克[6](tupac shakur)的歌,大摇大摆地走在妈妈的卧室里,希望他说的是真的。

  “嘭!”我双手在脸前面一甩,同时屁股转向左边,跟着胡椒盐团[7]的《什么男人》跳舞。

  “啪!”头唰地往右一甩,手臂起伏做波浪状,耳边是克雷格·马克[8](craig mack)的《耳朵里的小黄花》。

  我还是个小女孩时,喜欢看《布雷迪一家》的重播。六个孩子住在干净的大房子里,他们面临的最大危机就是玛西娅在毕业舞会前夜逃跑了或格雷格在才艺表演前夕变声了。

  后来,我们离开了布莱恩,就像之前离开哈罗德,离开我父亲一样。我们不得不放弃我们的蓝色旅行车,我坐在公交车上,想象着那些普通小女孩该有的而我却没有的东西,比如会给家人做晚饭的妈妈,比如干净宽敞的家,比如天大的问题就是长了痘。

  可只要我在跳舞,我在创作,我的头脑就很清楚。我不会去想因为没有床我得睡在地板上,不会想妈妈的新男友有可能成为我下一任继父,不会想我们能不能搜到足够的硬币去买菜。我的担心都融入了舞蹈,没有什么危机是一首玛丽亚·凯莉的歌治愈不了的。

  我对表演的热爱真的出人意料。在学校里,我依然害怕在班上被点名,一想到被点名,我就会胃痉挛。

  “米斯蒂,”施韦贝尔夫人在教室前面叫道,她是我们六年级的英语老师,“读一下下面这句话。”

  我颤抖着抓住手里那本《麦田守望者》。

  “孩子,生活不过是一场游戏,”我读道,那些词哽在我的喉咙里,我只能屏气尖声说话,“生活这场游戏,大家都得循着规矩来。”

  但是对像我这样害怕犯错,害怕在众人面前出丑,害怕被批评的小女孩来说,舞台仿佛一片绿洲。我渐渐明白为什么我会加入美国芭蕾舞剧院,在纽约的大都会歌剧院、莫斯科大剧院、东京文化会馆演出。

  作为一个专业演员,每一场演出你都必须承受大量批评和评价。彩排中,你可能刚刚迈了一步,舞蹈指导就会拍拍手掌叫停,批你一顿。

  但在实际演出中,音乐一起,观众安静下来,你就是全场的主宰——你决定跳多高,决定在哪里呼吸。没时间去担心或调整,一锤定音。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是优雅落地,还是失足跌倒。那种绝对,那种盖棺定论的感觉,就是自由。在舞台上,我才拥有这种感觉。

  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懂得这些了。只有那时,舞台没有把我推向芭蕾指导和舞蹈评论家。舞台让我忘记无所适从,忘记妈妈多次结婚的尴尬,忘记见不到哈罗德的痛苦。

  六年级时,我决定为自己和两个最好的朋友丹妮尔和蕾娜编一支舞,准备在波恩特费曼小学的年度才艺展示上表演。丹妮尔有一半墨西哥裔血统,一半白人血统。她有一头深棕色长发,是我们三个人里最高的。蕾娜混合了墨西哥血统和亚洲血统,她和我一样,个头不高,深棕色皮肤。我们形影不离。每天下午放学后我都会去丹妮尔家,一起出去玩儿,一起做作业,一起跟着新版本合唱团[9]和大人小孩双拍档[10]的歌跳舞。我们是好姐妹,我、丹妮尔和蕾娜。

  为了这次演出,我安排了强制训练。我不会因为我们感情好就在训练中放水。我们在丹妮尔家的客厅里站成一排,我站在最前面,进行日常练习。不幸的是,丹妮尔和蕾娜缺少我这样的热情。周五晚上,我们终于站上才艺展示的舞台,她们意兴阑珊的准备结果在礼堂朦胧的白光下暴露无遗。

  我用玛丽亚·凯莉的《我一直在想你》对口型,蕾娜和丹妮尔在我身后笨拙地跳舞,舞步混乱。我的感受根本不能用失望来形容。但我从没怀疑过自己的出色表演。在那里,在众人面前,在我小学的定点聚光灯下,我感受强烈。

  下一次像这样的表演是下一个学年,那时我是丹娜中学的新生,试着跟随埃里卡的脚步,进入学校的操典队。

  丹娜中学的操典队非常传奇,横扫了全国各项比赛,姐姐埃里卡曾经是队里的明星之一。她一直是我的偶像:漂亮,受欢迎,似乎从来没有经历过自我怀疑的折磨,而我却被这种折磨搞得畏缩不前。我想像她那样。而且,我想到表演时,那种渗透我生活方方面面的诚惶诚恐似乎也消失了。我的目标不仅仅是加入操典队:我想成为队长。

  要想成为队长意味着我每天都要进行两项训练。一项是操典队所有预备成员都要参加的舞蹈训练,另一项是我自己的训练,我必须独立创作并进行表演。埃里卡答应会指导我编舞,但她提醒说,现在的操典队和她之前待的那个传奇队伍可能不太一样了。那个曾带领队伍获得多次胜利的教练上学年末已经离开了,新雇用的历史老师,伊丽莎白·坎廷(elizabeth cantine)接替了她的工作。

  我还是想试试。我们全家都很喜欢离开威猛乐队单飞的乔治·迈克尔(george michael),我们决定我要用他的《我想要你》的编舞。埃里卡和我每天放学后都要练习。

  但埃里卡对我的表现很不满意。看来是我没能正确传达她的创意。最终,她爆发了不满。

  “你什么都记不住!”一天下午,她对我吼道。接着,就冲出了客厅,留我一个人在那儿哭。现在回想起来,这个评价挺稀奇的。许多年后,很多编舞正是因为我能快速记住并模仿他们的舞步才找我一起合作。但那天,如果真像埃里卡说的那样,我不可能有机会出演低成本mv,更不可能参与舞剧《海盗》。

  我求她回来帮我,但埃里卡拒绝了,所以我必须自己完成余下的训练。两天后,我在学校体育馆参与了选拔。这成为我漫漫选拔路的起点。

  站在评审台前让我觉得有点紧张。评审台后面坐着三位校园风云人物,而一年前她们还是新生,战战兢兢地试图赢得操典队的青睐。现在她们似乎非常享受把一年前自己经历的一切再原封不动地扔给我们。新教练伊丽莎白坐在她们旁边。她像小鸟似的,个子不高,和我一样有着一头棕色鬈发,目光平静,看起来像精致的骨瓷。

  我先与其他几十名候选女孩一起跳舞。然后,是我的个人展示时间。

  我站得笔直,眼睛看向地面,双手交叉,单膝跪地,等待音乐响起。

  “宝贝。”乔治·迈克尔的声音响起,我站了起来。在接下来的三分钟里,我踩重步、旋转、摆臀,以劈叉结束了整套动作,双手向前伸,眼睛盯着天花板。

  一片安静。

  “谢谢。”一个褐色头发的操典队成员简短地说,并在黄色信笺簿上做记录。

  但我看到伊丽莎白露出了微笑。

  回家后的那天晚上,我一直在客厅走来走去,紧张得不得了,就像有一只蝴蝶在我的胃里蹦蹦跳跳,不知道我会不会被选中。突然,电话响了。

  我不仅被选进了队伍,还被提名为队长。

  现在我的生活有了新变化。操典队训练时间正好是我第六节的体育课。这是件好事,因为我的校园生活已经排得满满当当。我是六年级的财务,也是一个准将。“准将”是丹娜中学给纠察队长起的怪名字。

  操典队的三十名女孩在学校体育馆旁边的房间里集合。我们在练习时会穿运动服,但比赛时,我们会穿带有学校标志的衣服。下装是淡黄色带蓝白装饰的短裙,我们会把裙边卷得更短。上身是黄色v领上衣,系着厚厚的皮带,穿白色胶底防滑鞋,和科迪斯公司的鞋很像。我的衣服在角落里有“队长米斯蒂”的标志,是用白线绣上去的。

  作为操典队的队长,我自然很受欢迎。但我还是觉得自己与队里的其他人格格不入。一些女孩比我大,我的生日在九月,意味着我是年级里最小的一拨人。而且我是个书呆子,这么大了还喜欢玩芭比娃娃,我会梦到自己头脑空白地出现在西班牙语口语考试上,因为完全忘了是考试周。

  我的队友们则不同,她们是妈妈口中的“早熟孩子”。她们涂着厚厚的粉色或紫红色唇彩,用黑色眼线放大她们的眼睛。当我行使纠察队员的职责,盯着每个人按时去上课时,她们靠着自己的储物柜谈论想和哪个篮球队队员去约会。

  除了练习和比赛,我从来没和那些女孩儿一起出去过。我最好的朋友还是杰姬,她和我一样,是学生会的。我们会坐在一起吃午餐,周末我会去她家过夜。

  但我的队友们非常友好,更重要的是,她们对我表现出尊重。毫无疑问,我是跳舞跳得最好的,这就是我当队长的原因。在练习室中,我找到了自己的声音。

  操典队不是白叫的。

  “立正!”我大喊,“向左转!”

  我是队里年纪最小的,但是她们都认真听我的指令。我喜欢这种掌控的感觉。可是,一旦训练结束,它带来的信心就会迅速消失,而我的焦虑会再次袭来。我再次回到自己的生活,害怕失去我的地位,一落千丈。

  不过,还有另外一个让我觉得比较轻松的地方,圣佩德罗男孩女孩俱乐部。每天放学后,我会走两个街区到那里,和我的兄弟姐妹们聚会,直到妈妈下班,来带我们回家。

  操典队训练跟我想象的很不一样。伊丽莎白从小学习古典芭蕾,她将古典芭蕾的形式和节奏融入我们的训练中。我们第一天聚在一起训练时,我按照伊丽莎白的指示,踮起脚尖,往右走,双臂打开再并拢,不停地旋转。这个动作的名字叫链转,我以前从没听说过,但转动时的呼呼声让我想起在后院后空翻时感受到的激动。

  我还学会了蹲,转动,快速将我的重心转移到一条腿,另一条腿弯曲形成一个角度,然后轻落在脚尖。伊丽莎白把这个动作称为戳步。虽然我觉得这些舞步的名字非常奇怪,但这些动作本身对我来说并不陌生。

  开学后几周,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想用玛丽亚·凯莉的《圣诞节我只想要你》为操典队编一支舞。我非常投入,甚至动用了从布莱恩的母亲夏洛特奶奶那儿学来的缝纫技能,自己动手做了所有的服装。

  我请求伊丽莎白动用操典队的一些经费给我们买了黄红色的紧身衣,花了几个星期的时间用假皮草缝制小红裙子。我喜欢做这些事情:缝纫、手工制作、胡思乱想,创造。我找到了很久以前圣诞演出后留在学校地下室的红色手杖,用白色胶带裹好作为我们的舞台道具。

  我下定决心要让全队对舞步记得滚瓜烂熟——不能让蕾娜和丹妮尔那场灾难性的才艺展示再次上演。我甚至安排在周末进行排练,以确保演出完美。动作中有戳步、跳跃、膝盖朝前的单脚尖旋转——我后来才意识到,这和爵士舞很像——而不是完全按照伊丽莎白有时要求我们练习的那样。

  这个舞蹈是一个大杂烩,混合了伊丽莎白教给我们的所有新舞步。结尾时,我们用了一个熟悉的动作,大家像无线电城火箭女郎舞团[11]一样站成一排,做高踢腿。

  演出很成功,观众们起立鼓掌。

  圣诞演出是在学期期末,之后我们迎来了两个星期的寒假。返校时,伊丽莎白说,她想和我谈谈。

  “你知道,你拥有学芭蕾的完美身体条件和天资,”她说,“我知道放学后你要去男孩女孩俱乐部。我一个朋友在那儿教芭蕾舞,名叫辛迪·布拉德利(cindy bradley)。你要不要去看看?”

  我完全没想过。芭蕾舞?我怎么会想做这个?

  我从来没有见过芭蕾舞。我不记得自己对芭蕾舞有什么印象——貌似很抒情,动作很慢,像伊丽莎白之前让操典队用缎带跳的那样?

  应该会很喜欢,因为我觉得所有的动作都很有趣。但是,我害怕的是,这可能偏离了我的舒适区。我不认识男孩女孩俱乐部的芭蕾舞老师,而找陌生人学习一种我知之甚少的舞蹈的想法让我慌张。

  不过,那天下午我还是去了,因为是教练让我去的,而我总是很听老师的话。我尽职尽责地走到男孩女孩俱乐部的健身房,蹑手蹑脚潜进观众席,双臂紧抱膝盖坐在一边看。这里有十几个女孩和零星几个男孩,大多数年龄都比我小,他们在这里跳足尖舞、踢踏舞和做拉伸。接下来的一周多的时间里,我成了他们的观众。有一天,他们的老师辛迪,回头走了过来。

  “我见你每天坐在这里。你在做什么?”她问我。

  “操典队的主教练,伊丽莎白·坎廷让我过来看看,”我平静地说,“她觉得我很有天赋。”

  “她跟我提过你,”辛迪说,她眼睛都睁大了,目光里满是赏识,“你为什么不加入我们?”

  但我不能。暂时不能。其他女孩显然已经在这训练了一段时间。她们已经适应了闪亮的舞鞋、清爽的白色紧身衣和色彩斑斓的紧身连衣裤。我怎么能融入她们?

  “我没有紧身衣或紧身裤。”我小声说。

  “不用担心这个,”辛迪说,“穿上运动服来就行了。”

  我在那儿又坐着看了一个星期。我没有告诉兄弟姐妹我去了健身房,因为不想让他们试图说服我去尝试一些我很害怕的事情。万一我参加芭蕾班出了丑怎么办?其他孩子会怎么想?辛迪跟伊丽莎白讲时,她又会怎么想?

  “她完全跟不上我说的话,”我想象辛迪摇着头说,对我这么可惜感到很震惊,“这丫头还是留在操典队吧。”

  终于有一天下午,我告诉自己,我要去男孩女孩俱乐部,无论如何都要去,要去试一试。我走进更衣室换衣服,穿着长到膝盖的蓝色棉质短裤、白色t恤和一双旧袜子出现在健身房,略显尴尬。我鼓起勇气,走到篮球场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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