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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灭烛怜光满,披衣觉露滋。
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
——张九龄《望月怀远》
今夜的月色格外凉。紫烟阁庭院曲水流觞,月蝶倚了美人靠,闭着美目,纤细的睫毛垂下,为她如玉的容颜增添了一丝魅惑之色。
隔着月色,她的眉宇间仿佛有一缕沧桑的纹路如水般流淌,那却是从来不曾存在的痕迹,在她照着镜子的时候,她会怀疑那只是自己的错觉。
她怎么会沧桑,怎么会有皱纹。
她还是那么年轻,只有十八岁,不算老。
“月蝶姑娘,莫要着了凉。”小珺丫头匆匆赶来,为月蝶披上一件华丽的丝织衣。若是妈妈看到了,她怕是又免不了一顿责骂。
月蝶转过头,姣好的容颜在月色下显得有些苍白,“小珺,昨日新来的那个姑娘,叫什么来着?”
“昨日那个吗?粉莺——还是雪莺来着,我也不记得了。”小珺将衣服给她披好,“不管是谁,月蝶姑娘又何必在意。”
“她只有十三岁,和我刚来紫烟阁的时候一样大。”月蝶站起身来,影子几乎将小珺挡住。她比一般的女子要身材高挑些,跳得一支好舞,仿若仙子下凡。文人墨客用“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来形容她的舞姿,并不为过。
“不过是个小丫头,每年紫烟阁都会来很多。”小珺并不以为意。她们像是新鲜的血液进驻一般,让这一片烟柳繁华地始终能为客人提供最年轻的柔情。
“可是我总有一天会被她们取代。”月蝶笑笑,虽然她现在依旧是紫烟阁的花魁,可是再美的人总有年老色衰的一天。
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
可是她想着,也许她可以做些什么,来挽回一些东西。
东厢房,是粉莺的闺阁。
她原本不叫粉莺,而是允璃。但妈妈不喜欢这个名字,便给她改名为粉莺。
她只有十三岁,豆蔻年华,若非家中变故,而她想在这个世道中生存下去,她不会委身于此。
月蝶能一舞倾城,而粉莺却能够弹得一手好琴。
粉莺的琴声时而空灵时而苍凉,时而又能展现出她身为妙龄女子的妩媚,让很多客人欲罢不能。这样色艺俱佳的美人,自然深得妈妈喜爱。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位粉莺姑娘虽刚来几个月,但妈妈已经有意将她捧为下一任花魁。
至于月蝶……她已经风光了很多年。在紫烟阁,女人的价值,总是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随之一同流走。和很多人的昙花一现相比,她能风光那么多年,也足够了。
这一日,粉莺在楼下的包房为客人抚琴助兴,客人走后,粉莺上了楼,却发现自己的房门开着。
她一向不喜欢有人随意闯入自己的房间,可是这一次,她却似乎并没有特别排斥。她缓缓走近房间,转身关好房门,回身一看,房间中空无一人。
是风把房门吹开了么?
她看了一眼窗,果然是开着的。
她的房间在紫烟阁的三楼,没有人可以从窗户出去,除非这个人会武功。
现在的王孙公子习武也不过只是些三脚功夫,强身健体尚可,若真是遇到了歹人想要保命怕是难,更别提飞檐走壁了。
许是自己多心了吧。粉莺在梳妆台前坐了下来。接着,她拿起了自己的琴,继续弹奏了起来。
“……碧窗月落琴声断,华表云深鹤梦长……”
“……最是不堪回首处,九泉烟树冷苍苍……”
一个人的时候,粉莺的琴声变得很悲凉,仿佛弹指拨弦间就已经耗尽了她全部的生命和灵魂。
在她拨下最后一个音符的时候,她似乎感觉到窗外传来了细微的声响,她站起身来向窗外望去,却只看见了天边凄清的月色。
没有人?
可是她却感受到了一丝陌生的气息——那是属于男子的气息,带着淡淡的熏香味道。他一定是高手,因为他刚刚就一直站在她窗外的房檐上,却能极好地隐藏自己,甚至她一直都没有发现。
他很危险,可是不知为何,她竟丝毫不畏惧,相反,她竟然感觉到自己被他的气息所吸引,这听起来是多么荒谬!
之后的几天里,她一直能感受到他的存在,因为她已经对他的气息很敏感。风月场中,她见过太多的男人,可是没有一个男人能够让她如此魂不守舍。那却是一个她连见都没有见过的人,甚至可能是一个从来不存在的人——当然她相信他一定是存在的。但他却从未现身。只有在她弹琴的时候,她才能感觉到他的气息和那淡淡的熏香味道离自己越来越近……他喜欢听她弹琴?
于是,她以身体不适为由,推掉了很多客人的邀约。其实,她只是想留在东厢房,只为他一个人弹琴,她希望自己的琴声可以留住他,让他多留下一会儿。可是每一次,在她最后一个音符结束的时候,也就是她再也捕捉不到他的时候。
终于有一次,她在即将弹到高音部分的时候戛然而止,突然的停止大概是他未曾料到的,她鼓起勇气对着窗外问道,“你为什么从来不进来?”
没有人回答她。
她神色黯然,“我叫允璃……你叫什么名字?”
窗外依旧是沉默。
她用尽全身最大的速度冲到窗边,打开窗子的瞬间却发现他已经不见了。
窗外的月静悄悄的,仿佛从来没有人来过。
可是屋檐上微微湿润的瓦片,和他留下的淡淡熏香味道的气息,让她知道他刚刚一定就在窗外。
心头的失落再一次将她包围。她觉得她疯了,她似乎爱上了一个只存在于她幻想中的男人,而她却连他的人都没有见过。
十月初三,便是选新花魁的日子。
九月末,月蝶跟妈妈告了假,她说她有事需要出门一趟。从妈妈那里回来,小珺一边为她梳妆一边小心翼翼地问:“月蝶姑娘……是又要去‘那里’吗?”
月蝶点点头。“这件事……不能再拖了。”
小珺没有再说话,只能看见月蝶的目光开始逐渐变得阴狠起来,让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噤。
当日月蝶回来,洗去一身疲乏,很早便睡下了。
她要好好保养自己,否则,怎么容光焕发地继续接任下一任花魁……
东厢房,粉蝶刚刚从楼下上来。今日的客人身份尊贵,紫烟阁得罪不起,所以被点名去侍奉的粉蝶无法推辞,只能硬着头皮去陪他们。
在她手指几乎都要弹断的时候,他们才终于放过她。她上了楼,柔弱的臂膀怀抱着琴,两只手则在不停地手指相互搓动。她是想恢复一下手指的灵活性,因为当她回去的时候,她还要继续弹琴,在她心里这是比取悦客人更重要的,她在为自己而弹。
可是事情往往总是出乎意料。
就像她曾幻想过无数次他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出现在她面前,却还是未曾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她刚一进门,便是一阵熟悉的熏香味道扑面而来。她心中一时激动,竟不小心踩到了自己的裙角,眼看着她要摔下去的瞬间,却跌入了一个冰冷的怀抱。
她的心脏仿佛要从胸腔中跳出来,那是令她魂牵梦绕的男子气息,带着淡淡的熏香味道。她贪恋这个怀抱,竟一时恍惚了起来,直到眼前突然闪过一道剑光,接着便感觉到后颈有一阵寒意传来。
她颤抖着离开他的怀抱,望着眼前的人。
他的容颜和她想象得一样俊美,可是那冷峻的眉眼间却仿佛是深潭寒渊,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他的左手背在身后,而右手的剑已经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你……为什么……”
他的身上还带着令她留恋的气息,可是却毫不留情地将剑锋对准了她。
那一刻她渴望听他对她说很多话,哪怕最后的结局依旧是他一剑杀了她,她想听他的理由,也许他的内心也曾有过矛盾和纠结?
可是,他却只冷冷说了一句:“有人想要你的命。”
有人想要她的命。
就这么简单。
她是什么人,心里在想什么,他根本不在乎。
他是杀手,只负责杀人。他从不滥杀无辜,可是该死的人却一定要死。
她的眼中含着泪,想说什么,却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她缓缓闭上了眼睛。似有一道剑光划过……
他的剑很快,所以,她并没有遭受太多痛苦。因为她还没来得及感觉到疼痛,就已经停止了呼吸。
在她身子倒下的刹那,他收剑入鞘,转身离开之前,他对着她的尸体说了最后一句话——
“我叫慕冰。”
接着,他修长的身影便隐没在了夜色中,再也消失不见。
十月初三,是紫烟阁选新花魁的日子。
月蝶再一次得到了花魁的宝座,这已经是她的第五年。
原本很被看好的粉莺姑娘却突然在几日前暴毙,大家扼腕叹息,却也无济于事。毕竟,佳人已逝,而新的姑娘又总是会一批又一批地被送进紫烟阁。过不了多久,大家就会忘记她,忘记那个弹得一手好琴的姑娘叫什么名字。她叫粉莺?还是叫雪莺?没有人记得了。
月蝶依旧是花魁,她照着镜子,望着镜中容颜姣好的自己,微微一笑。
她们都以为她这次只能将花魁之位拱手让人了,可是她们错了。她们以为她老了?不,她没有!
她还是那么年轻,只有十八岁。她不老,一点也不。
紫烟阁的一楼,很多客人在这里喝酒。
在靠窗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一位容颜俊美却表情冷漠的年轻公子静静坐着。他却没有喝酒,也没有理会姑娘们投来的多情眼波。
很多杀手在杀完人的时候喜欢喝酒和找女人,可是这两件事他一件也不喜欢。他不喜欢醉,因为他要时刻保持自己的清醒,他也不喜欢找女人,因为他不想自己被女人牵绊一生。可是最后,他却牵绊了很多女人的一生。
桌下的阴影里,没有人看到,他隐藏在黑暗中的剑,通体漆黑,剑柄上有一块金色的宝石,宝石下刻着一只眼睛的图案。
就在当天夜里,慕冰离开了紫烟阁。
他不需要停留在这里,他也从来不曾停留在任何地方。
没有任务的时候,他会一直走;有任务的时候,他会很快将他要杀的人解决,然后离开,仿佛从未出现过。
大多数见过他的人不会忘记他,因为这样的男子并不常见。
只是这些对他而言其实并不重要。没有人不是他生命中的过客,虽然他对于其他人来说却并非如此。有些只远远望着他,就再也忘不了他,有些却是在还没看清他脸的时候就倒在了他的剑下。
粉莺是前者,而秦诗文却是后者。
江湖中人的名字,有些人如其名,比如慕冰;有些人则与其名截然不同,比如秦诗文。
秦诗文这个名字,听起来很像一个儒雅的学者。但他却不是学者,也一点都不儒雅。
接到秦诗文任务的时候,是在他杀了粉莺的一个月零十八天之后。他喜欢计算日期,算他两次任务中间的间隔。间隔最长的一次是六个月零七天,最短的一次则仅仅是四个时辰。
一般的任务,并不需要慕冰来动手。
神眼千机的杀手有很多,虽然他们彼此未曾见过,但能让罗网遍布整个炎国,其规模由此可见一斑。普通人只需要普通的杀手就可以解决,有难度的任务才会找上慕冰这个级别。
那么这个秦诗文究竟是什么人?
热闹的酒楼里,慕冰在角落的地方坐下。
此时他已身在凌城,距离京城并不远。他昨日才到,住进了天月客栈。据说,客栈之名来源于客栈老板娘的芳名,但一直只是传言,也从来没有人证实过。
而这间醉梦酒楼,则正在天月客栈的对面。
醉梦酒楼是凌城最大的酒楼,很多高官富商宴请宾客都会选在此处。若是寻常人家也在这里定了酒席,则代表了对所请客人的至高尊敬。
能在醉梦酒楼吃上一顿饭的人,并不多。
而这一次,却有人在醉梦酒楼包了场。
“对不住对不住,小店今日被贵客包场了,还请各位爷先行一步……”
大概傍晚时分,店里的伙计就开始往外撵人。语气倒是客气,但被赶走的客人却个个都是心不甘情不愿,毕竟也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酒席就这么被生生打断,东道主也是极其丢面子的。
但是他们不走不行,因为今天包场的这个人,他们惹不起。
伙计走到慕冰面前时,他的面前只有一杯清水。
“这位客官,本店今天被客人包场,您……”
慕冰转过头来望向他,漆黑的瞳孔犹如冰山的裂缝,眼底是一片深不见底的寒渊。在那一瞬间伙计似乎有种错觉,仿佛这个人的眼神能令他面前的那杯水结冰。
“客、客官……”
“是谁包了场?”他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冷漠得不带有一丝温度。
“是……是秦公子……”伙计有些颤抖地回应。
“哪个秦公子?”
“秦……秦诗文公子。”
慕冰不再说话,他收回目光,伙计看到,他面前的那杯水似乎水面微微动了一下,不过他相信那应该只是他的错觉,毕竟,并没有人碰那杯水。
他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叫做“杀气”的东西。
慕冰站起身来,拿着手中的剑便走了出去。他很高,却并不壮,身材很修长。如果不是那双冰冷的眼眸和全身上下散发的杀气,这样的外表让他看上去很像个风流俊逸的贵公子。
这也是为什么每次在烟花场所,总有姑娘喜欢招惹他的原因。
她们招惹他的目的是希望他成为自己的入幕之宾,而他出入烟花场所的目的却往往是为了杀人。
天月客栈里,慕冰小心翼翼地擦拭着自己的剑。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很多人,他们上一秒还在谈着自己的远大抱负,却不知道下一秒自己就要死了。
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慕冰有一个习惯,就是他只杀他要杀的人。他会选择好最佳的时间和场地,让那个人死去,却不会有人发现他。
这是很多杀手做不到的,有时他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由于一时疏忽被人发现,就只能再多杀几个人来灭口。否则,他们会认出自己。
而慕冰从来不需要。
他杀人很快,很利索,这也是他年纪轻轻就能够成为神眼千机第一杀手的原因。
杀人,离开。这是他一直以来不断重复的事。
但只有这一次,是个例外。
这一次他在杀秦诗文的时候,当秦诗文倒在他剑下时,他才惊觉,这个屋子里还有另外一个人,而他刚刚却没有发现。
这个人的名字叫吴茵。
他是盲人,眼睛看不见。
他对他说:“你不必忌惮我。”顿了顿,又道:“我是雇你杀他的人。”
慕冰收起了剑。冷冷望着他。
“秦诗文是典型的纨绔子弟,他……”说道这里,吴茵咬牙,“他玷污了我妹妹,要强行纳她为妾,我妹妹不从,她就派人弄瞎了我的眼睛,威胁她。”
慕冰静静听着。
“这种人就应该死,你说对不对?”
慕冰没有说话,最后,只留下一句话:“我不过只是执行任务。”
“我知道,可是,我还是想谢谢你,替我报了仇。”吴茵说完,又突然笑了,“杀手一直被人认为是最冷酷无情的人……可是在我眼里,有时候,杀手也可以是为民除害的人……谁知道呢?”
慕冰执行完此次任务的第十七天,他接到了新的任务。
“吴茵”这两个字赫然出现在了他的死亡名单上。
他知道,秦诗文的人一定是查出了这件事,所以,到了他偿命的时候了。
那天他去杀他的时候,他听见他的声音:“真巧,又是你?”
就好像两个熟悉的老朋友见面。
他没有说话,吴茵继续说道:“我好像还蛮幸运的,能够死在你手里,毕竟,你也算是为我报仇的恩人。”
慕冰剑出鞘,寒光一闪,吴茵就再也没有了呼吸。
他死的时候神态很安详,仿佛终于得以解脱的满足。
后来,慕冰常常会想起吴茵。
在他的杀手生涯中,他杀过不计其数的人,有好人也有坏人,有老人也有孩子。可是从来没有一个人,给他留下过这么深刻的印象。
也许,是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主动站出来告诉他,他是他的雇主,他为什么要杀那个人的人。
也可能是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上一刻还是雇主,下一刻却成了猎物的人。
他想,有时人就是这样,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甚至也包括,他自己。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