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灵魂失温患者 三三小说网【333books.com】”查找最新章节!
我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赤裸裸的威胁,要说心里不怕,那是骗人的。刀疤走后,我仍然站在原地,就好像双腿不听使唤了似的。直到空气中残余的烟味消散后,我才开始挪动双腿。
等回到家瘫坐在床上的时候,我才发觉自己的背后已经被汗浸湿了。等慢慢冷静下来后,我开始为自己刚才的怂而有些懊恼。
“操,有什么了不起,不就脸上长了块丑疤吗?”,我锤着床:“哪天落我手里,非得给你那刀疤也装上假牙。“
嘴上虽是抱怨,但心里该怕还是怕。我原本想告诉胖子一声,但又想到这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就只好作罢了。
这么一折腾,已经到了晚饭的时间。总不能连晚饭都不吃了,我在心里想着,然后就下楼想随便找个地方解决一下晚饭。
随便找了家饭店,点了份猪脚饭我就吃了起来。一个人吃饭总是无聊的,我拿出了手机,戴上耳机开始刷起了短视频。
“在广东这里,如果你不努力,就有永远都吃不完的猪脚饭和木桶饭。“,视频里的段子手操着一口标准的广普。
噗,我一口饭喷了出来,还好动静不大,坐在角落里的我,没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尼玛,吃个饭都要被嘲讽,我在心里吐槽。
“老子就爱吃猪脚饭,怎么了?”,我一不小心说了出来。
人在带耳机的时候,总是难以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有多大。这会,周围的食客都看向了我,有的看了一眼转过头去继续吃,还有的噗呲的小声笑了出来。
“靓仔,喜欢吃以后就常来,我天天做给你吃。”,老板也笑着和我开玩笑。
我好想回过头去,也对他笑一笑,缓解一下此刻的尴尬氛围,但我却发现,我的笑肌在这个时候不听使唤了。
一滴,两滴。眼泪从我的眼眶中滴落,啪嗒的掉在原木色的桌面上。桌面上的清漆阻挡了泪水的渗透,像是有意要保留这悲伤的证据。
不能转过头去,我在心里对自己说:现在的我满嘴塞满了饭,看起来一定像个鼓着腮帮子流泪的仓鼠。
我放下了筷子,双手撑在桌面上,努力装作一切都很正常,一边留着泪,一边咀嚼着口腔里的食物。
还好食客们的喧哗,盖住了我的低声啜泣。
这碗饭我是哭着吃完的,也是我吃的最久的一顿猪脚饭,等我吃完的时候,原本喧哗的饭店已经安静了下来。
出门的时候,路边的两排路灯已经点亮了,正发出橘黄色的光照亮了街道。街边的小贩也开始点亮自己的招牌,郊区的夜生活快开始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华灯初上的感觉真好,我在心里这么想。
我还不想那么早回家,就在街上逛了起来。这条所谓的商业街,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正常的话大概十来分钟就能走完。这会我不着急,所以慢慢悠悠的在街上走着。
我最喜欢夜晚的街道了,黑夜就像一张面具一般模糊我的面庞,让我在热闹的人群中穿梭,却不会像白天一样感觉到局促。
往前走着,两边的摊贩越来越多了,差不多都是卖小吃夜宵,鸡柳在油锅里反转,微黄的表面呲呲的往外冒着油泡;旁边的烧烤档,老板一边给烤串刷上孜然辣椒,一边用西北腔卖力的对着人群喊:“羊肉串,正宗新疆羊肉串。“,但声音很快就被铁勺碰撞铁锅的哐哐声盖过,师傅正在铁锅前掌着大铁勺,面前的牌子上写着干炒牛河,炒饭等等。
水汽混合着烟气,穿过一个个大风扇,往街上扑去,最后消失在街道上空,留下扑鼻的香味。
我虽然刚吃过饭,但闻着这诱人的香味,还是忍不住嘴馋。再往前走,是几家卖衣服的小摊。铁管搭成的衣架立在大雨棚下,上面挂满了格式各样的衣服,有秋衣秋裤,也有老人穿的花袄和各式看着廉价的运动服。
这些廉价的运动服,拨动了我内心的记忆:在我小时候,不知道是出于穷养儿的观念,还是纯粹的小气,每逢过年买新衣的时候,我父母总喜欢带我到这些地摊上来。
地摊货的优点,不言而喻,便宜,会讲价的话,一身运动装买下来,可能还不到一百块钱。
相对的,地摊货的缺点也很明显:质量差。
过去,我爸妈在给我挑衣服的时候,尤其是买裤子,总喜欢买特别宽松的尺码,以至于一根裤管够瘦小的我塞进去两三条腿。
虽然裤子这么宽松,但也奈何不了它低劣的质量,隔三岔五就容易脱线。要是线脱在别的地方还好说,但它却总脱在裤裆的位置,让我尴尬不已。好在我母亲的针线活不错,总能想办法把它给缝好。
后来,我因为学业问题而寄住在老家的亲戚家中,这些劣质的地摊货却给我带来了巨大的苦恼。
不像我那手巧的母亲,我老家的亲戚不太擅长针线活,以至于我衣服破了也不知找谁去补,无奈之下我开始自学缝纫。衣服线开了我就找来针线,努力凭着我自己的理解,在开口处一针一针的胡乱上下缝着。可想而知,缝出来的接口有多难看,就像医院缝在外伤病人创口上的缝合线一般。
丑是一方面,更加令我头痛的是它的低劣质量。我至今还记得,在一堂体育课上,老师正带着我们做广播体操,没过两分钟,我就发现自己宽松的运动裤上又开了个口子,不偏不倚,还是在裤裆上。
我羞愧的朝四周看去,还好我这裤子实在太过于宽松,以至于破洞都折叠了起来,没人注意到。
那天体育课后直到放学,我都滴水未进,因为这样我就不用起身去上厕所,别人也就不会发现我的尴尬境遇了。
直到后来,我开始工作的哥哥开始带我去买衣服,我才得以摆脱这些地摊货。
我还记得,我哥带我到以纯买了我人生的第一条牛仔裤,我才发现原来裤子里面并不都是布满线头,我才发现这比运动裤贴身多了的牛仔裤,无论怎么剧烈运动,却也不用担心裤裆会崩开。
那天我回到家,锁上房门,拿出新买的牛仔裤,贪婪的吮吸上面牛仔裤特有的丹宁味,喜欢的不得了。就连牛仔裤上纸做的标签,我都不舍得扔,拿来做了书签,而这个习惯,一直伴随到我现在。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愿意穿地摊货了,甚至一直到了今天,我也再未穿过运动裤。
我不停的在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直到手上传来的触感将我的思绪打破。
那是一只手,我能感觉到,此刻它正用力拉着我的手往前走着。那手冰凉彻骨,而硌手的感觉,让我很快就判断出这手的主人应该是个瘦子。
我转头看去,果不其然是个瘦小男人,面色苍白,瘦骨嶙峋,眼窝深陷,与那双青筋暴露的手臂正好呼应。
“你是谁?“,我有些警觉的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