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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猎船记)魔君船(一)

神伏魔 神爱贝贝 4036 2022-05-09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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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这大白天的,眼看着林汐雨吃掉如意?她还有没有把小贝这个捉鬼师放在眼里了?

  本章人物:捉鬼师小贝,如意,李若和,漂亮女鬼林汐雨,神界捉鬼师等。鬼物:妻咒,不倒翁。

  本章开场:

  (一)

  韩琪熙这个魔君,已经好几天没有动静了,我越发感到不安起来!

  那些在黑色魔船里的俘虏和人质,许多都是欧洲贵族,是皇室成员,我们必须想方设法的挽救他们出来!

  爱利辅找到李若和,还有几位德高望重的捉鬼师傅,商谈了一个上午。

  我和如意在厨房为他们准备午饭,却是明争暗斗!

  尤其如意,看着我的腰上缠着的布条,气愤的说:“想不到,李若和还亲自给你包扎伤口,你这个坏女人,用了什么妖媚法术,让他夜夜相伴,又不陪着他,还让他地铺睡在地上,他就不冷吗?你真狠!”

  “和你说了,我会想办法解开妻咒,让李若和只有你,我又不喜欢他。”

  如意更加气愤:“这太不公平了!你不喜欢他,他偏偏爱着你,要是这妻咒,给了我,该有多好!”

  我看着略微长大的如意,道:“你一年抵五年,就快二十岁了,明年就是二十五岁,后年三十岁,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们要尽快回到大隋,找到风幻帮助你。”

  “看来,你还不是全坏!”如意将切好的水果递给我一块,一边吃,一边和我聊起来。

  李若和在厨房门口,看看我们午饭好了没有,见到我两交谈,很是愉快。

  “你们两个,能和睦相处,我看着很高兴。”

  “起开,我端着菜呢,你挡路了。你高兴什么,我不高兴!”如意拿着盘子,胳膊肘撞李若和。

  (二)

  饭菜一一上了餐桌,大家都称赞我的普通厨艺,却排斥着如意看起来高雅的“作品”。

  如意毕竟是公主出身,从不做饭,只做了水果盘,五颜六色的摆放着,上面是未炒熟的鸡蛋,撒着米饭。

  “这几盘菜,模样好看,味道还可以吧。”他们推开了如意做的饭菜,笑笑,开始吃起来我做的普通家常菜。

  如意嘟着嘴,看着李若和,李若和却笑看着我:“我的夫人,做的很好。”如意立刻不悦,瞪着我,我连忙躲闪她的眼睛。

  捉鬼师三个,一个是大隋人,穿仙人袍子。其他两个,一个是黑人,一个是白人,都穿着有些接近于牧师的服装。

  白人师傅是神界的人士,带着十字,名叫菲立普斯。黑人师傅是鬼界的,带着骷髅,名叫西黑阿木,简称阿木。

  这个黑人,很是熟悉!我仔细观察这个黑人,原来他竟然是我在自己的时代收鬼时候,那个非洲黑老鬼身边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逃跑的!

  此刻,他认出了我,却不言语,我也不点破。

  他们都在交谈,菲立普斯欲劝说阿木加入神界的队伍。倒是大隋的师傅,名叫宣得,穿着仙人袍子,有模有样的,话也不多,在和爱利辅观察海图,看起来更加专业精明一点。功力的话,我谁也说不好,看不出来。

  如意看着我在观察他们,冷笑道:“小贝,你果然对男人很感兴趣,观察的很是仔细呢!”

  他们几人的目光立刻汇集到我这里,善意的对着我笑笑,我顿时尴尬。

  李若和连忙斥责她:“闭上你的嘴巴。如意,越来越放肆了!怎么口无遮拦了,小贝,也是捉鬼师,给我们提些建议也好!”

  如意委屈的看着我们:“好啊,你们因为这个女人,全都排斥我是吧,你们不就是要捉到韩琪熙那个大魔君吗?我去捉!”

  她跑到院子里面,骑上快马,拍马就走。

  “李若和,你知道如意喜欢你,你说话刺激了她!”我让李若和去跟着她,他却不听。

  “她性子如此粗暴,我怎会知道她这么疯癫的跑出去!倒是夫人,让您受委屈了。”妻咒,让李若和说着颠倒的话语。

  我推开他,连忙骑上第二匹马,对着跟着一起出来的男士们说道:“勇士们,一会见!”

  (三)

  我策马跑出院子,远远的看见黑色的靓丽身影捉住了如意。是那个漂亮女鬼林汐雨!

  “林汐雨,放下如意!”

  如意已经被林汐雨悬到半空中,大概几十米高的地方!如意的马也被撕开两半,掏空。

  如意吓得脸色苍白!

  “如意,这十几岁的味道,应该很好吃吧!”林汐雨流着口水。

  “把她给我放下来!”我呵斥林汐雨。

  她冷笑道:“小贝,听他们说,你就是被狐狸精挖掉眼珠的女人,怎么眼睛恢复了?看看,是我漂亮,还是你,还是那个狐狸精?”

  “漂亮又如何,你已经死了!不过是个女鬼而已!把如意给我!”

  如意在半空中哭喊:“李若和呢,他怎么没来,怎么是你来?”

  是啊,李若和怎么没来?难道,他对如意,就这样冷血?

  我变出宝剑,准备收鬼。

  我承认,林汐雨,是我目前遇到的最漂亮的女鬼!她如此爱着李若和,为他而死,却还不如妻咒的力量!让李若和为我发狂。

  “你身上,有着可怕的东西。小贝,熙魔君告诉我,要我劝你跟他回去,做魔君王妃,或者隐居山林。你选择哪个?”林汐雨一边和我对打,一边游说我,分散我的注意力。

  她手里不知拿着什么武器,不断发出光束蛰我。如同马蜂咬人,很是厉害,十几个回合,我的宝剑渐渐败下阵来!我抢过来此物,却又被她夺回。

  “不倒翁?”我是现代之人,认得此物。

  欧洲,这时候就有了吗?

  我知道不倒翁起源,我学习过的,早在属于母系社会的西安半坡村遗址中曾发掘到一种提水壶。这种水壶装水时,就会往一边倾斜,装满水后则会自动立起来,非常方便于打水,很可能就是不倒翁的前身。

  但作为玩具的不倒翁则起源于唐朝的“酒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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