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痴汉天王的攻略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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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邪剑自他手中消失, 林漪的伤口却仍旧鲜血淋漓。他抱着她的身体不知所措, 明明, 明明不该是这样的啊……
林漪很疼, 只是这些都不重要了, “朝旭, 爱或恨都太累了, 你为我逆天成魔,我愿意为你铺路筑基,无论你要成神, 还是修魔,只要是你,就没有错对。”
“我……”
“所以朝旭, 我成全你。”
林漪的眼角滴落了一颗尘泪, 她的美眸失去了最亮丽的光泽,她看着他的目光充满了眷恋与不舍, 而她的笑意刺眼, 像是在最后一刻获得了所有解脱。
她的手缓缓失去了力道, 从他的肩头滑落。
朝旭想要救她, 可是她是神, 而他是魔,根本就是水火不相容。
朝旭终于崩溃在了这样的成全之下, 好不容易树起的心防壁垒在轰然间坍塌成灰。他的眼角溢出了水泽,他怎么也不敢相信, 他竟然手刃了自己最爱的人。
命运总是这样捉弄他, 上一次,他想与天地为敌,这一次,他还能用什么来消减心头的彷徨?
他以为自己是可以熬过去的,是可以坚持下去的,然而所有的血与泪,在此时此刻浸透了他的爱恨伤悲,所有美丽的梦与誓言都在此枯萎。
成魔成神,恩仇天道,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他最初的愿望不过是她能好好的,无恙无忧的过一辈子,他愿意把所有最好的都给她,仅此而已啊。
他的眼泪化作了血滴,猩红刺目,看起来可怕无比。
没有什么比亲手杀了最爱的人更为惨烈。
朝旭仰天长啸,所有的信念、怨恨、情/爱、追求都在此刻消散,都没有什么所谓了。
天地之间风云变色,日月无光,方才漫天遍地都是花海,如今已经尽数消散,最美的花雨在他们身边绽放,哀悼着少女最凄美的离别。
淅淅沥沥的雨落了下来,将鲜血的痕迹抹去,然而二人纠缠的过往却无法从心头清洗。
那一笔尘嚣,仿佛从开始,就没有给他们余地。
总是这样,他顺从过他挣扎过他也怨愤过,最后仍旧是永远作别。
万籁俱寂,朝旭像是成了牵线木偶,他想,苍生六道,如果她想守护,那便罢了吧。
万念俱灰,他抱着她的尸首只有颓唐。掌中的惊邪祭出,他自刎于天堑之渊,他想,今生无缘,不妨来世再见吧。
如此,一切,就都可以结束了。
再次睁开眼,林漪心里咯噔了两声,这个场景是天界的极宸宫,而她此时此刻正歪在朝旭的书房里。
难道是,任务失败,重新开始了吗?
林漪摸不着头脑,她赤着脚到了地上,首先对着笔洗里的水看了看自己的样貌。并非是稚气未脱的模样,她是成年的,这情形,不对啊……
“花神娘娘、花神娘娘,帝君终于醒了,帝君终于破天成神了……”
WTF?
林漪显然还一头雾水,小仙娥拉着她狂奔到了朝旭闭关的地方。
朝旭刚睁开眼,神色是一脸大写的懵逼。
林漪倚在了门边,不知怎么的,看着他竟然笑了出来。也许是笑声太过悦耳,也也许是他终于回了神,他立即起身,三步并作两步到了门边,用力将她拥入了怀抱中。
所有的思念颓唐在此刻消弭,朝旭抱着她,像是抱住了生命的全部。
林漪枕在他的肩头,沉思许久,像是意会到了什么,这才落下了眼泪。
“你怎么越来越爱哭了?”感受到肩头的湿意,朝旭扶着她的腰肢抬手帮她擦去了眼泪。
此刻温情脉脉,两人对视的时候就已经容不下其他,小仙娥掩着唇便识趣地帮他们关了屋门。
良久,朝旭温柔而笑,郑重地在她的额心落下了一个吻,“从今往后,仍由我来护你无恙无忧,夕华,没有人再能分开我们”
“嗯!”
她回答的从容又坚定,漫天星光落入了她的眼眸,晶亮又璀璨。真好,他们终于能在一起。
哔哔,逆天成魔boss任务完成。扫描总体进度,扫描记忆体,宿主即将脱离。
番外:
时光弹指一瞬,花神夕华与上神朝旭已经共结连理千万年。朝旭是修神最快的仙胎,三万四千年成神,足以成为不灭的传说。
而上古神夕华相比起来就逊色了很多,除了是个神魔大战之时被天母遗留在仙界的上古神之外,似乎再也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
当然,如果会挑男人也是本事,那她兴许也能成为女神届的传说。时日渐久,朝旭帝君对夕华上神的爱根本就没有变过,反而有了越来越浓的趋势,只羡鸳鸯不羡仙,当真是神仙两界的模范夫妻,足以羡煞旁人。
夕华其实自己也很别扭,一方面老公特别爱她大大满足了她的虚荣心,另一方面,老公是个护妻狂魔,但凡她有个感冒伤风的都能掀起惊涛骇浪,实在令人头疼。
朝旭成神之后和夕华旅居在青丘神国,每天就和半神不神的东皇极搅和在一块儿。朝旭时常教教小妖小仙一些修炼之道和武艺,而夕华每天就是做做饭卖卖萌,日子过的逍遥自在。
在青丘,其实也是一种两极分化。孩子们都极为崇拜朝旭,每次看着夕华都是一种你真是踩了狗屎运赚大了的眼神。
因为她好像除了种花做饭和变戏法就真的是一无是处了。
半夜时分,干完羞羞的事情,两个本来就不用睡觉的神仙抱在一起腻歪。
夕华的手指在朝旭的胸口转悠,嘟着嘴还有些不服气,“今天隔壁老王家的孩子又拿那种眼神看我啦,她还说她长大了要嫁给你。”
“你这是吃醋了?”朝旭嗤笑着捏捏她的小脸,“放心吧,除了你我可看不上别人。”
“你就说的好听,怎么那么多人喜欢你啊?”夕华坐起身,对着手指愤愤不平,想想那些如狼似虎的眼神,她的心里就膈应的慌。
朝旭失笑之余,也板起了脸,“谁说的,也有很多男孩子喜欢你啊,还有西风白虎每次看着你就哈喇子直流。”
“呸,他那是想吃鱼,哪里是喜欢我。”
“那我可不管,我不喜欢别人这么看着你。”
“我也不喜欢!哼!”
真是腻歪的教人喉咙都酸,两人又靠在了一起,仍旧了无睡意,“你说东皇极是不是傻,都喊他别骑白老虎了,他还非得骑着到处溜。狐假虎威那个嘚瑟劲啊……啧,我每次都不忍心说他……”
“哎,谁让他的品味清奇呢?”
“诶嘿,你们俩背后嚼人舌根子倒是挺溜,我的坐骑是白虎怎么啦?”窗户叩叩叩被敲响。
夕华被吓了个激灵,等想明白了登时就是怒火冲天,敲着床缘愤慨极了,“东皇极,你个臭不要脸的,听人家墙角你还有理了?”
“呸,我就睡在你们隔壁,你们那儿动静我是想入定都入不了啊!”说的好像还很理直气壮。
夕华真是老脸一红,立刻把朝旭推下了床,“你你你,快去收拾了那个臭不要脸的,不把他打飞了你也不用回来了!呜呜呜,我这还有没有脸见人了啦!”
朝旭被接二连三的枕头砸出了房门,他和东皇极面面相觑,这小子还特么弓着腰躲在窗户边,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凡人都说春宵一刻值千金,他现在这还没尽兴呢就被媳妇儿赶出了门,呔,都是东皇极这个臭不要脸的狐狸精给闹的!
如此这般,朝旭追着东皇极狂奔而去,请自动脑补数万字,此处应有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