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狗的修真使命第151章 我把这辆摩托留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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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完大家的葬礼,我就着小溪把自己从头到脚清洗了一遍。
如果巴克还在,这个索巴里来的黑大个,一定又会可劲的怼我。
翻译过来就是:“妈了个J,都丑成这样了。还装什么B,爱什么干净啊?”。
这群家伙就是群糙胚。想当年老子才加入的时候,多根正苗红啊,愣是被他们这群土匪给带歪了。
不过巴克本身就是海盗,索马里那个地方太穷了。物价高的像坐火箭一样,到处都一团乱象。很多家庭没办法,只好靠跑船去当海盗。正常人看来,海盗都是凶神恶煞,无恶不做的。但对当地人来说,那叫上班。
不上班的话,一家人就得饿死。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这世上有些黑暗角落,生存之艰难超越我们的想象。
我也是出了国,当了佣兵之后,才明白这些道理。国内的网络上,经常有些人到处散播负面情绪,说国家这里不好,那里不好。
那是没有对比,看看战火中的国家,看看疲惫的巴勒斯坦,看看穷病交加的埃赛俄比亚。就会明白,一个主权完整的国家,意义何在。
我把自己打整干净之后,又把血呼呼的衣服好好清洗、晒干。这么做的时候,自己也感到有点意外。从两伊到非洲,从沙漠到丛林,我像只土耗子似的,入丛林、钻地洞,什么苦没吃过。怎么变成丧尸之后,突然爱干净起来。
想不通自己的变化,索性听之任之。这三天来,陆陆续续又搜出一堆能用的东西。
我挑了个质量不错的旅行双肩包,把这几天搜刮出来的物资全往里面装。
这场生化灾难才来之时,我看过很多普通人逃难。大包小包,又是拉杆箱,又是宠物狗,真他娘的多余。
拉杆箱只有在平地上好使,到了野外,需要徒步逃生的时候,你还得忍痛割爱。
至于动物。放了吧,别拴着。他们的求生本能比人强多了,我见过很多户人家。一家人都死绝了,只剩猫猫狗狗进进出出。这些动物也忠心,主人都没了,还守在原地不离不弃。
这场病毒来的太快,太突然。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一夜之间,世界就变了。
早起上班、吃外卖、看手机、刷微信、追神剧、聊偶像的日子,就像列飞驰而过的火车,一去不复返。活在其中的时候,我们大骂枯燥、无聊。等过去的时候,又苦苦追忆和回味。
我整理好一切之后,再次来到伙伴们的墓前。这里没有墓碑,却插满军刀,各式各样的军刀。这是我们团约定俗成的规矩。做了这行,就不指望长命百岁。但精神和意志,传承不息。
我冲着大家的坟墓,敬了个军礼,这是我这辈子最认真的一个军礼。
做完这些之后,我一步一拖、摇摇晃晃的上路了。
“妈了个J,这么下去,老子要走到猴年马月啊”我破口大骂,却毫无办法。
丧尸就这鸟样,因为脑部组织最先被感染破坏,走起路来平衡性很差。
平时轻轻松松一提脚来就能迈过去的地方,愣把老子摔了个嘴啃泥。
我走了大半天,才掌握好丧尸走路的技巧。再走了段时间,我发现这身体没有一开始那么沉重僵硬,开始变得灵活,有弹性。甚至就连身上的腐烂也开始慢慢的恢复。
我不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但想来跟团长说的疫苗有关。
不过,这个丧尸身体也有好处。
首先:不用担心被丧尸袭击了,我现在跟他们同一阵营。我该低防的,是没感染的人类。特别是像我这种家躲在暗处放冷枪的狙击手,一不小心,就可能给你来个开瓢。
其次:不知疲倦,不用补给。换句话说:吃饭、睡觉、休息的时间全都省了,一个劲的顺着大路往前走就是。
只是一个劲沉闷的走,实在无聊。索性就把注意力放在看路上的风景。别说,当了这么多年的佣兵。看风景的时间又短又少。这云贵高原的美景,是真养眼啊。
那天蓝的发亮,空气清新又美好。这在大城市里可不多见,我去过这世界上很多个国家,都被工业文明给糟蹋的不成样。这里,是难得的净土。
走了没多久,我居然听到山那边,有少数民族MM唱起了山歌。
这是幸存者吧!胆子真大,也不怕招来丧尸。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敢在这个时候唱山歌,却听得我心头一片温暖。听到这歌声,我才意识到,我回来了。阔别多年,我又回到生我养我的土地。
云贵川这一块,本身就产民歌王。少数民族兄弟们,那面对着大山练出来的歌声,朴实无华,即接地气又好听。
听得我都想翻山越岭过去看看,真人长的像不像她的歌声一样甜美水灵。
前前次任务结束后,团长包了个总统套房让大伙玩个开心。那鸡妈妈领来一屋子上等货,看得我们食指大动。大伙最近一直在伊拉克呆着,憋得嗷嗷叫。无奈僧多粥少,老子玩扑克输了。只能坐在一边,干瞪眼的看着。
没想到,第二天团长他们就一脸铁青的拉上我,麻利走人。
事后,我才知道。团长打错了应召电话,来的都是人妖。
巴克后来会声会色给我讲了当时的情形。
就在他进了房间,急不可耐,磨刀霍霍的时候。那小妖精风情万种的一笑,甜甜密密的说:“别眨眼睛哈,姐给你变个戏法”。
两根大长腿当着巴克的面一分,看得他差点自插双目。
就没有然后了……
忍无可忍的兄弟们,愣是把摆大家乌龙的自家团长给暴揍了一顿。
想到这里,我再次叹了口气。就算我翻山越岭跑了去,没把人家吓跑不说,说不定还会被一寨子的人追杀。再说我现在这副德性,软件硬件也跟不上啊。
妈的,想起来都是泪,不说了。
走了一大段路之后,我终于来到了大路上。周边也有了点人迹,不过,都是丧尸。
这批丧尸可能是从不远处的小城来的,那地方很小,在云贵交界,叫段美。
因为这里的天空经常挂着晚霞,像段染的油画似的,美不胜收。
不过眼前的段美,却是个人间地狱。
满街都是丧尸,黑压压的一片。我以前来过,这里有闻名遐迩的小吃一条街,当地的羊肉米线,那叫一个人间美味。
现如今,小吃一条街还在,但所有摊主和食客全感染了。我这个外来户一打外面进来,就立即围上来一大群。
我有点紧张,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习惯性就想抽出枪来,给最近的几只来个爆头。忍了又忍,这些家伙,看清是同类之后,一哄而散。
我呼出一口长气。加入到尸海大军中,一晃一晃往前走。走了没多远,我就听到了一阵激烈的枪声。
一听到这枪声,我就明白了,这地方还有活人。
我小心翼翼的往前走。
只见两辆越野摩托侧翻在地上,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被压在最下面,苍白着小脸,抽不出腿,声嘶力竭的大叫:“姐,别管我,走!”。
一个扎着长辫子的年轻姑娘,手持一把猎枪,对着扑上来的嗜血丧尸,一枪一个。只是她很不专业,丧尸只有爆头才是有效攻击。没被爆头的丧尸很像蛇类,哪怕被斩成两断,凭一个蛇脑袋也能爆起伤人。
她很急切,攻击中一有空隙,就伸手去扶车。想帮弟弟站起来,可惜力不从心。眼看着丧尸们围上来,不得不松手,二次压下,把男孩痛的哇哇大叫。
姑娘咬着嘴唇,面对着不断增加的尸海,脚步却没有退怯,一直坚守在弟弟的身边。
男孩放声大哭:“姐,你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只只有下半截身子的丧尸,正在新鲜血肉的吸引下,亢奋的爬上去。姑娘忙着对付站着的丧尸,却忽略了脚下。眼看那丧尸吐着血沫星子的大嘴,就要对着姑娘的腿背啃下去。
只听“呯”的一声。
我的枪响了,正中这半截丧尸的脑袋。姑娘和男孩同时一愣,就在他们的愣神之间。我手中的边锋射手再次开火,子弹齐射而出,每一发子弹如盛开的血色之花,精准爆头。
两人的目光立即转向我这边。
我不想让他们看见我的样子,躲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射击,冲那姑娘大吼:“我掩护,你救人!”
他们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我开枪的位置满是丧尸。但他们不可能过来查看。
那姑娘看看弟弟,再看看倒下去的丧尸。一咬牙,一剁脚,当机立断,收了枪,低下头就开始挪车,把背后的安全完全交托给了未知的陌生人。
我从不辜负别人的信任。在团队里,正是出于对我这个狙击手的信任,同伴们才一次次逃出生天。
姑娘抬车抬的涨红了脸,也不怪她。如果可能,我俩应该对调一下位置。但一切就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我这个样子冲上去扶车,面对的只会是姐弟俩的惊呼和子弹。
她很强大,硬是咬着牙把弟弟从车底救了出来。然后,迅速扶正一辆摩托车,弟弟挣扎着坐上后座,她自己坐到了前座。
姑娘最后看了我所在的方向一眼,大声说:“对不起,我们先走了,我把这辆摩托留给你!”
说完,一踩油门,带着弟弟就飙了出去。
断断续续的声音,从风中传来。
那弟弟质问:“姐,我们不管别人了?”。
姐姐咬着嘴唇说:“管不了,人家本事比我们大”。
两人呼啸而去,所有话语淹没在风里。
看着两人的身影,我心中只感到五味杂陈,又一次尝到了尘土飞扬的味道。没了团队,我又变成了单兵作战。姐姐救弟弟是亲情,救外人不一样。
不过,这样也挺好的。姐弟俩不自量力的折回来,只会加重我的负担,他们俩就这样跑了,也好。
感情上,我不舒服。现实看,这是最好的安排。
我迅速收起了枪,从阴影处出来。混到丧尸群中,慢慢走到倾倒的越野摩托旁。这摩托应该是那男孩在骑的,因为身高不够,技术不精,侧翻了。摩托钥匙没拔下来,还插在上面。
我不知道这两姐弟,出于什么原因要来到这里,我也懒得去探究。
这里就像个凶案现场,到处是血肉。
我把倾倒的摩托扶起来,顺手撕下身边一,只剩半边脸女丧尸的裙角,把车从头到尾,认认真真擦了一遍,一边擦一边检查。
油箱是满的,除了刮痕外,没有毛病,可以用。打开后箱一看,里面居然还有水,有食物,甚至还有一副专业的摩托手套。
这一刻,我才明白那姑娘说:“我把这辆摩托留给你”的意义。
先前的不满烟消云散。在这个末世里,生存不易。生存资源堪比黄金,姐弟俩没有回头,却把这些贵重的生存资源留给了我。
食物虽然不多,很多时候,能救的就是一条命啊。
我们总是习惯用自己的尺子去量别人。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怎么能要求别人完全按我们的思路和剧本来走呢?
一瞬之间,我释然了。顺手从地上捞起摩托头盔,戴上手套。
穿戴齐整之后,我在一家男装店里,对着镜子里照了照。别说,这样一穿。别人很难看出我是丧尸,真是个意外之喜。
我把车扶正,一轰油门,悠然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