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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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上一章因为霹雳公司和霹雳白痴粉的所作所为,让我情绪过于激动,偏题了。
这些文字从在我脑海里浮现,到上传,光这个阶段就要伤害我五次,如果触动了机制需要修改,每修改一次,都会伤害我至少三次。
但是,我会坚持把全部地说出来,一次不行就两次,一年不行就两年三年四年!
竟然说我是人民公敌?说我不死不足以平息民愤?黑了你们的虚拟角色,骂了你们的霹雳爸爸,就是要激起民愤,你们就难受得受不了,要闹!
好啊!我们来看看,什么才是民愤!
前面我说了,我十六岁的时候,完成了初步调查的第二轮,我看到的就是:
八十年代中期的报刊,九成以上的版面,都是关于强j奸、拐卖妇女乃至妇女被逼集体自杀的报道,触目惊心。
九十年代中期的报刊,出于社会安定的需要,也为了防止有人受到影响而跟着犯罪,国家减少了相关报道,这个时期大陆各大报刊开始对这一类报道,从数量到内容,都进行了严格控制。
可是另一方面,像《故事会》等休闲杂志在九十年代中期时,却有意无意地在行文中怜悯犯人和帮凶的无知、愚昧,并向读者暗示是受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用中国传统为强j奸、拐卖妇女乃至是迫害妇女的各种犯罪行为擦屁股、开脱。时间更是长达数年之久。
九十年代的故事会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同情那些人拐子、强j奸j犯乃至连环杀人魔的篇章?四个字高度总结就是迎合市场。
是,虽然明面上这些杂志是全龄向,可实际上呢?请算一算当时的男性文盲率和女性文盲率,再看看男性可支配收入和女性可支配收入就知道了。杂志的主要客户是男性,不迎合男性心理、不讨好男性,根本就卖不起来!
所以故事会这种类型的期刊杂志,在当时,都是迎合男性的。
但是,这是结束吗?
不,这仅仅是开始。
那个年代,九十年代的中后期,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传媒行业开始飞速发展,所以直接结果就是,作者和文稿奇缺。
然后,就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现象。
这里有两个软广告可以作为证明。或者可以说,是同一个软广告出现在了两份名字不同性质也截然不同的杂志上。
这份软广告大意是这样的:有人靠投稿,月入五千。还教了读者怎么去做,就是把手头的报刊杂志中喜欢的内容剪下来,投给别的杂志。
在这里,我就不说版权意识啊、知识产权啦等等概念,也不说抄袭剽窃,因为当时国内创作者圈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
我要说的是,这个软广告,第一次是出现在1998年的大概是《故事会》这种杂志上。第二次,我是在2000年的《读者》上看到的。
大家可以回忆一下那个年代:连国家总理,月工资才800。靠着这种“投稿”,那些人可以月入五千,是什么概念!
拜这一现象所赐,当初只局限于《故事会》等休闲杂志的、拿中国传统为那些拐卖、强j奸j妇女的罪行开脱的文章泛滥得到处都是!
这也造成了我的整个少女时代,在举世皆敌中渡过!
就连我在学校里定的少年读物里都有了那样的篇章!而且是我四五年前就看过的篇章!
是,课本上是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这句话。可是精神文明建设到底是怎么样的,课本上有一条条地写出来吗?学校里老师教吗?走出校门,家庭和身边视我为家庭断子绝孙的罪魁。代表着国家影响力的电视台和报刊亭呢?电视台和报刊在沉默,对相关报道严格控制,可杂志期刊呢?要么就是根本不讨论这些问题的科普、幽默类杂志,剩下的但凡涉及到跟拐卖、强j奸j这些问题的,又有几篇不卖惨、不给那些罪犯开脱、擦屁股的?
我真的很想问一问:即便国家严格控制拐卖、强j奸j妇女的报道,可是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真的感受不到吗?一面是严峻的犯罪事实和现状,一面呢?媒体在同情那些罪犯!在为那些罪犯开脱!还拿中国传统给那些王八蛋开脱!
国家在严格控制相关报道,可是舆论却在同情相关罪犯,不但本身无视受害人和受害人的家庭,还有人在背地里嘲笑那些受害人的家庭!
我很想问,或者,请来个人,回答我十六岁的疑问:是,那些农民讨不上老婆是很可怜!你们同情他们!然后就要我们原谅他们拐卖妇女、强j奸j妇女乃至残杀妇女的罪行吗?那么中国的女人呢?被拐卖就是活该吗?那一个个的受害人家庭就活该家破人亡?
这就是为什么,十六岁的我会觉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明晃晃地暗示中国家庭不养女儿!
那时候,我心头就隐隐有这个感受:没事的时候,中国女人是二等公民,虽然宪法说得很好听,可是中国女人实际享受到的权利是打了折的;有事的时候,中国女人就变敌人了。所以连最起码的人身安全都被剥夺得理所当然!
现在回想起来,我都很可怜自己,明明是自己的人身安全的基本权利被打了折扣,还要给国家找借口开脱:也许是国家资源不足,没有余力管这些,国家已经尽力了。
去你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是摆在那里好看的吗?
男女平等在哪里?!
女人即便是遵纪守法、依法纳税,也始终是中华民族的敌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敌人,是这样吗?!!
回答我啊?!!!
是,后来国家是开始治理了。
但是那个时候,我已经受伤了。我相信,在这片土地上,跟我一样受到严重伤害的人,不止我一个!
国家开始治理,已经是2000年以后的事了。
那个时候,网络已经进入千家万户,很多人已经不看故事会。
但是,背地里同情人拐子、强j奸j犯和连环杀人魔的思想彻底消失了吗?
没有。
而且国家的治理还是打了折扣的。
没错,国家的治理迟到了不说,还是打了折扣的!
要证据,是吗?
有!《盲山》和《嫁入大山的女人》。
《盲山》是2007年11月上映的,《嫁入大山的女人》是2009年上映的。
前者是在第三轮净网行动之前,后者是在第三轮净网行动开始之后。
而且,按照中国大陆的相关法律,电影上映,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审查。
所以我就很想问国家相关部门:嫁娶不但是民间风俗,还代表着合法程序。把被拐卖的妇女说成是嫁入大山的女人,怎么,国家是要承认拐卖妇女是合法的吗?
你们难道不知道,这是在鼓励拐卖妇女吗?
你们难道不知道,这是在鼓励犯罪吗?
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2009年的时候,虽然国家没有公开相关数据,可是只要有心人,哪个不知道未婚男女青年的实际数量相差巨大?明知道未婚男青年比未婚女青年多出几千万,你们还这么干?你们是嫌中国被拐卖的妇女太少、被□□妇女数量太少、被凌虐致死的妇女死得太少是不是?
这是2009年,国家广电总局过错!这个部门没有完成它的职责!
但是,这不是结束。
因为我不是第一个提出这个问题的人。
想必熟悉网络的人不会忘记2012年。早在2012年的时候,有人在网络上提出了这个问题,认为2009年的那部电影名字错了,然后在网络上掀起了风暴,因为吵到最后,竟然有人说:农民是兄弟!要包容。
农民是兄弟,所以他们犯罪杀人,而且是连环杀人,都是对的,是吗?所以女人就是活该?活该被拐卖?活该被强j奸?活该被凌虐致死?!!
难道农民是兄弟,女人就是国家的敌人、民族的敌人了?
我想这个时候,必须问一下网警部门了。
你们注意到这个问题没有?
你们有没有及时上报?
你们知不知道,女人在网络上互相安慰“国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实际上是在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早就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当成了一纸空文!
国家没有法律是吗?宪法不是法律,是吗?刑法不是法律,是吗?
女人没有纳税吗?国家每年从女人手里拿走那么多税金,就是那个剧组如今已经散了,国家帮忙改一下名字,会影响国家建设的,是吗?!
我很想问一问:宪法是不是根本大法?宪法里是不是明明白白地写着男女平等?人民是不是享有人民的基本权力?
可是现在呢?
女人最起码的人身安全的权力呢?在哪里?
2012年,因为这两部电影在网络上引起了风暴,可最终结果呢?完全可以说,不了了之!
为什么说不了了之!因为那部电影的名字没有改!残留在国民的心中的印象就是,国家依旧承认拐卖妇女是合法的!
那一年,我虽然不是参与者,却是旁观者。
因为我知道,我情绪激动起来,就会说不出话,或者用词错误反而引起歧义。
所以我选择了旁观。
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那一年,我在为国家的不作为而愤怒,情绪久久不能稳定。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那部电影的名字没有改!国家也没有明确驳斥农民是兄弟,所以要包容,就连拐卖妇女、强j奸j妇女,连环杀害妇女的行为都应该轻轻放过、都应该从轻发落诸如此类的论调!
我不管你们是怎么做表面文章的,我关心的是你们是否落实到实处!
国家有关部门到底有没有对中国女性的人身安全上心?
每一个人都在看!
可是时间不会因此停滞。
时间进入2013年。
国家强力推荐霹雳布袋戏,也就是这一年,有国家推荐,有朋友推荐,我终于注意到了这部来自台湾省的动漫。
然后,我入坑三个月,就知道了关于霹雳老版不夜天剧情的争执,知道霹雳圈就这段剧情已经吵了近三十年。霹雳布袋戏的定位动漫,观众主要是青少年!霹雳公司三十年如一日地炒这对cp的后果就是,他有相当多的青少年观众根本不清楚事情的严重性,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其实是在鼓励性侵害,为了洗白霹雳公司的所作所为,为了洗白这对cp、“证明”这对CP的合理性,他们把被强j奸j和自愿混为一谈,把被强j奸j说成是预支了洞房花烛夜。
就是前一批长大了,后悔了,后面还会有人继续这样的行为!
更过分的时候,他们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是打着传承中国文化、弘扬中国文化的旗号,一旦有人提出异议,就攻击别人不爱国、攻击别人是挑拨两岸关系妨碍国家统一!
这就是我在这个圈子里的时候,看到的霹雳圈里的状况!
“这是中国文化”“传承中国文化”?这两句话的潜台词是中国文化承认这些事。
中国的传统文化什么时候说过,被强j奸j是受害人自愿?中国的传统文化什么时候说过,被强j奸j是受害人预支了洞房花烛夜?中国传统文化什么时候说过受害人以被性侵为荣?
“这是在弘扬中国文化”?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中国应该继续!还要继续鼓励性侵害,是吗?
中国历史几千年,就是古早的已经失落,可唐代开始,哪一朝哪一代的律法失传了?
一本本都在那里!哪一本上说,被强j奸j是自愿?被强j奸j是预支了洞房花烛夜?
从唐传奇开始,古人写的文章也都在那里!哪一篇上说,被强j奸j是自愿?被强j奸j是预支了洞房花烛夜?
还把爱国挂在嘴边,敢情打着爱国的名义就能鼓吹性侵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爱国教育就是为霹雳公司的鼓吹性侵害行为开路的?
霹雳公司死要钱没道德没操守,霹雳白痴粉鼓励性侵害还到处恶心人!
难道我说错了吗?
偏偏这样的霹雳公司还通过了国家的审核!得到了国家的强推!
诸位,请设身处地地代入当时的我,体会一下我的心情吧!
我还没有从“农民是兄弟,应该从轻发落”这种论调里缓回来呢,结果一转脸,就看见国家把霹雳公司捧上了天!被强j奸j是自愿,被强j奸j是预支了洞房花烛夜,这是中国传统文化!还说这爱国!一次又一次地说,霹雳公司是支持一个中国的,我们要对霹雳公司宽容!
诸如此类的论调,泛滥成灾!甚至闹到了网络公共区域!
请问,我能是什么心情!
我在这里也想问一下国家有关部门和这些岗位上的官员:
霹雳公司和霹雳白痴粉不知道也不在乎,你们总该知道、上心吧?
一、中国是不是曾经就慰安妇问题跟日本打官司?这场国际官司上,中方是不是坚持被强j奸j不能说自愿跟日方大吵特吵?
被强j奸j和自愿是不是相互对立且绝对不能混淆的两个概念?霹雳圈里那么多观众分不清老版不夜天剧情是被强j奸j还是自愿为此争执不休,霹雳公司还在背后推波助澜趁机捞钱,
如此行为,是不是在打那场官司中为慰安妇们讨公道的中方代表的脸!
他们是不是在羞辱三十万含恨的中国慰安妇!
二、土改时期,被强迫不能说是自愿、把被强迫说成是自愿是不是当时人民公审中判定地主恶霸宗族黑势力罪行的重要标准?
霹雳公司呢?竟然在这上头推波助澜,利用“被强j奸j有没有可能是受害人自愿”这种论调引起争执、带来热点,然后挣钱,而且还是几十年之久!他们是不是在否定我们的土改!他们是不是以实际行动,嘲笑我们的政权!
说啊!
娱乐圈娱乐至死,这是从海外传来的娱乐风气!
那政坛呢?
别跟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坛也没有标准!
我就想问一问国家有关部门和相关的官员:
被强j奸j不能说成自愿,这是那场国际官司上中方的坚持!且不说三十万中国慰安妇都没有讨回公道,跟霹雳公司这样,明知道自己的粉丝里有相当多的人分不清被强j奸j和自愿,明知道他的观众为了这个问题已经吵了三十年,明知道一切的问题在于他们自己违背了创作者的道德和职业操守,还要把性侵害的加害人和受害人组CP炒CP。
这个直接羞辱三十万中国慰安妇有什么区别?
被强迫也不能说自愿,这是人民公审中的恶霸黑势力罪行判定标准!那些资料明晃晃地摆在那里!
明知道自己有相当多的观众将被强迫说成自愿,是因为自己多年来一直炒这对cp导致的,就连我都跟他们吵了两次,结果在2017年的西塘文化节上,他们又给这两个角色举办婚礼(这一次是周制的),这不是希望他们的观众吵得更厉害是什么?!!
这跟嘲笑人民公审有什么两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政策就是土改的时候定下的,人民公审就是那个时期的标志事件!
他们这么做,跟嘲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政策、嘲笑我们的政权又有什么两样?!!!
我就很想问一声:被强j奸j是自愿?被强j奸j是预支了洞房花烛夜?这是中国文化,敢骂就是不懂中国文化就是不爱国就是挑拨两岸关系妨碍国家统一?
中国的女人们到底犯了什么错?哪怕遵纪守法、依法纳税,也只配混到二等公民乃至是人民的敌人的地位?
为什么中国普通女性民众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都成了妨碍国家统一的叛国罪行?!!
这就是我在霹雳圈的那几年感受到的。
想要证据,是吗?
就在我的专栏里!就是对应这一段时间,我被气得跳脚,所以坚持在我的文里使用他而不使用她,被我的书友骂,还流失了不少书友。
混网文圈的都会知道,这种劝退直接跟作者的荷包相挂钩的。
为了不把我的书友拖入网络骂战,所以我托词看到一篇文章,气到了。这篇文章是托词不假,可是我的愤怒是假的吗?
农民是兄弟,女人就是国家的敌人、人民的敌人?
国家在不止一个地方任由这种论调泛滥!国家的审查部门到底在干什么?!!
我如何不愤怒?!!!
我没有遵纪守法、没有纳税吗?!!!
因为我性别女!我天生就是国家的敌人、人民的敌人,是吗?
我还想提醒书友、网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官员们一个时间点:2016年十月。
为什么需要提醒这个时间点。
因为在这个时间点前,是我的编辑私下提醒和霹雳圈的观众们在互相提醒,要在两岸统一、一个中国的前提下,注意言行。而从2016年十月开始,是国家主动在各大网站发布消息,要求网民们在两岸统一、一个中国的前提下注意言行。
有什么不同?
当然不同。
因为编辑也好,霹雳圈的观众也罢,都是平民,都是普通人。而各大网站响应国家号召,本身就带着国家意志!变成了国家要求。
再结合霹雳圈当时的情况,变成了什么?
霹雳公司在鼓励性侵害,霹雳白痴粉在嚷嚷着:被强j奸j是自愿、被强j奸j是预支了洞房花烛夜,这是中国文化,我们在弘扬中国文化,霹雳公司是支持两岸统一一个中国的,敢骂霹雳公司就是妨碍祖国统一。
去掉所有的修饰,提取关键词,就变成了:为了祖国统一,我们要鼓励性侵害、鼓励强j奸、以被强j奸j为荣……
这像什么?
给大家提个醒:
——这是为了大东亚共荣圈!这是为了大日本帝国的荣耀!女人应该为帝国献身!
像不像?
是与否,二选一,很简单吧?
还说我污蔑霹雳公司碰瓷八年抗战?你们到底有没有碰瓷,又是怎么碰瓷的,我们摊开来说,请所有的网民来评判!如何!
没错,2016年春,我开始调查的时候,就明显感觉到,霹雳圈在碰瓷八年抗战!我就觉霹雳圈在把国家统一、一个中国的国策当成了当年日本帝国主义的大东亚共荣圈!
我不知道这些论调最开始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只知道其中的一部分早在2015年甚至更早就听过了,只是当时只有片言只语而已。
2016年4月,我终于看到了全部!
问!
换成是你,你怒不怒?
高中辩论赛二十年前就有了,还上了电视台,只要熟悉辩论赛的人都会知道,辩论赛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则,那就是:沉默就等于默认!而默认就是承认!
霹雳公司和霹雳圈打着爱国的名义要我闭嘴的时候,跟要我默认有什么不同?!
区区一家娱乐公司,
践踏着三十万中国慰安妇的遗骸起舞!
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改政策和人民公审!
嘲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
除此之外,这家公司伙同他的粉丝圈竟然扛着爱国和弘扬中国文化两面大旗,企图捂住我的嘴!按住我的头,逼我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中国的国策就是当初的大东亚共荣圈!同时也逼我承认,被强j奸j就是自愿就是预支洞房花烛夜,这就是中国文化,我当时如果选择维护自己人身安全方面的权益,就是叛国!
就是这样的一家娱乐公司,竟然通过了国家的多次审查!!!
这就是2016年四月,我的感受!
所以我才会在2016年四月的时候气到断网三个月!
三个月后,我上网,进行了一轮复查。
因为我不相信我们的国家会这么做,我不愿意相信我们的祖国会这样对待她的女性国民。
然后就是我的编辑□□签名提醒,要手下每一个作者注意一个中国的国策,注意言行。
霹雳布袋戏是小众,而且我还记得,当初晋江并没有霹雳这个标签,需要另外手动注明。因为我记得我不手动注明霹雳标签,这也是霹雳脑残粉攻讦我的理由之一。
这个时候,我一方面要控制自己的情绪,一方面还要核查。
没等我完成这一轮的工作,国家在各大网站发布了相关号召,要求网民注意言行。
所以我的大脑直接爆掉了。
所以2016年圣诞节后,那些霹雳白痴粉来网暴我的时候,我的大脑、我的逻辑还是糊的!
我当然吵不赢!
霹雳白痴粉还攻击我,说我不肯说实话,还说我要激起民愤?
到底什么是民愤?
到底是谁在激起民愤?
还攻击我不肯说实话。
希望我说实话的时候,你们当得起!
对于我的编辑,我可以这么说,她也许只是因为同人编辑,在审查稿件的时候,看到手下有不少霹雳同人的稿件,所以知道一点霹雳的事。但是对于霹雳圈关于老版不夜天剧情的争执,并不清楚始末。
可是对于国家的相关部门,我却找不到理由为你们开脱。
国家有审查机制,到了2016年的时候,哪怕是最晚的净网行动,在2008年的时候已经是第三轮,更别说更早的广电总局等部门。
说国家这些相关部门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我想问问网友们,你们信不信?
可偏偏就是这样健全的审查机制、这么多的审查部门,到头来捅了这么大篓子!
国家相关部门,真的能免责吗?你们可是拿着我们的税金在部门成立的时候宣告,要保护人民的!
你们就是这样保护我们的吗?
2016年十月的时候,我感觉到那无数只卡着我的脖子、捂着我的嘴的无形之手里,至少有一只来自于国家!
这里我也有几句话,想对国家相关部门和官员们说:
既然国家都不在乎自己的历史被侮辱、自己的政权被嘲笑被否定,乃至被当成当年的日本帝国主义,那么作为你的国民,我一样可以无所谓。
但是,身为一个普通民众,维护我的人身安全是我与生俱来的权力!我没有从事消防官兵、医生等特殊职业,这件事也不是火警、瘟疫等特殊事件,维护我自身的人身安全,是我生存于世的根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国之本是什么?是为人民服务!让一个普通民众否认自己在人身安全上与生俱来的权力?这叫为人民服务?!
我很想说,这是巧合,但是我反复分析了无数次,都说不出“这是巧合”这种话!
我反复分析了无数次,最终的答案也只有一个:这是必然。
如果国家在九十年代中期就注意到《故事会》这些杂志在偷偷同情那些拐卖妇女、□□妇女和连环杀人魔,并且采取了相关行动,会有这些破事吗?
如果国家在2008年展开第三次净网行动的时候,拿出明确的方针和规则,会有这些破事吗?
如果国家在2012年网络风暴的时候注意到“农民是兄弟,必须同情和包容,女人的人生安全可以放一放(无所谓)”的论调在泛滥,会有这么多破事吗?
又说着,国家如果在审查霹雳公司的时候谨慎一点,会有这么多破事吗?
我入坑短短三个月,就知道了霹雳圈关于老版不夜天的争执,国家审查部门那么多人,多次审查,真的一点都看不出来?!!
2016年十月,我反复细读各大网站的报道,得出有可能战争的结论,然后才硬生生地压下去的。
我当国家发布了战前非常时期非常法令,大局为重,这才吞下了我要说的话!从而闭上了嘴巴!
请问,这跟当年日本军国主义者给日本天皇的慰安妇召集令有什么两样?
至今日本政府还时不时地还要为此申明,说当时的日本天皇是被军阀胁迫了呢!
我记得霹雳白痴粉还骂我恶心?
到底是谁恶心!
不如我们交给每一个路过的网友来评判!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群白痴,把我们的祖国比作日本帝国主义,把我们一个中国的国策当成当年日本帝国主义的大东亚共荣圈,你会是什么反应?
我的答案是:即便我当时不能发作,但是日后时机到来,我一定会用尽办法咬死他们!
PS:也许会有书友想说,霹雳公司已经受到处罚了,国家已经封杀他们了。
我要说的是,这一次的封杀,是因为霹雳公司的一个操偶师把新冠病毒说成武汉病毒,然后霹雳公司之后的所作所为不当,才被封杀。
霹雳公司三十年如一日地鼓吹性侵害一事,没有受到处罚;
霹雳公司以实际行动羞辱三十万中国慰安妇,以混淆□□和自愿的方式支持日方观点,长达三十年之久。这件事,他们也没有被处罚!
霹雳公司以实际行动嘲笑、侮辱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四十年代到五十年代间的人民公审、嘲笑我们的政权,这件事也没有受到惩罚!
霹雳公司和霹雳圈以实际行动碰瓷八年抗战,把一个中国的基本国策当成当年日本帝国主义的大东亚共荣圈,这件事,也没有受到惩罚!
涉及国家和民族,我的心眼从来只会比针眼还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