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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嫁

清穿之败家福晋 梅若苦寒 7134 2022-05-08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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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后和十二阿哥看不上哈斯这个蒙古格格, 孰不知哈斯对这桩婚事也是怨得很。

  她不就是大选的时候不懂规矩,那天早上跑去御花园散心, 无意中被十二阿哥撞见了吗?

  这一撞见, 被哈斯不同于满人女子的异族风情勾得心痒痒的十二阿哥,回过头就去磨了继后,继后又去找了乾隆。这阴错阳差的, 哈斯被就被指给了十二阿哥, 成了未来的十二福晋。

  一想起那天,哈斯就心里郁闷, 后悔不已。

  她怎么就捺不住性子, 怎么就不能安安静静地在房间里窝着呢?

  要是那般, 后头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一个初见面就想勾搭秀女的阿哥, 一个还遮遮掩掩用侍卫的身份勾搭秀女的阿哥, 一个看见秀女容貌不错就想着收入后院的阿哥, 也就继后他们自我感觉良好。她博尔济吉特哈斯,才看不上!

  哦,觉得十二阿哥是香馃馃的, 还有那个总是仗着继后侄女的身份嚣张跋扈、愚不自知的辉发那拉婉如。

  呸。

  行吧, 辉发那拉氏倒是如愿了, 能早早地嫁过去。这关她什么事?她连十二阿哥都不在乎, 还管辉发那拉氏一个侧福晋?

  哈斯恨不得, 她和十二阿哥的大婚能无限止地延期, 十年八年的都不是事, 最好永远不要到来呢。

  纳兰氏听了哈斯愤愤不平的话,很是无奈,不赞同地摇了摇头:“哈斯, 我知道你不喜十二阿哥, 但是婚事已定,他怎么着也是你未来的夫君。为将来计,你还需对他多多上心。”

  哈斯闻言,痛苦地将头扭到一边。

  这就是身为八旗女子的悲哀。婚姻大事,由不得己,甚至由不得父母,而是全由上位者决定。

  明玉宽慰道:“你别怕,我也是要嫁进宫的,应当也会在阿哥所住上几年。到时候我们两个人,相互也有个照应。”

  “再不济,还有令娘娘呢。令娘娘是个再温柔和气不过的人儿了。她那么喜欢你,你要是被欺负了,我们就去找令娘娘帮忙。”

  哈斯感动地一把抱住明玉:“我晓得了,有你们真好。”

  “对了,明玉,你阿玛什么时候回府?我有好多问题想请教他!”

  哈斯身后的奶嬷嬷用力咳了两声。纳兰氏还在呢,自家主子这么无遮无拦地问起男主人,真的没有问题吗?

  纳兰氏掩唇笑了笑,并不在意。她知晓哈斯只是单纯地敬仰傅恒,心思纯净得很,全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

  她怎么会跟一个小姑娘计较呢?

  直到暮色西沉,夜色将黑,哈斯如愿以偿地见到了下值回来的傅恒,还心情澎湃地与偶像说了两句话,才终于依依不舍地告辞:“明玉,我过两天还来找你玩。”

  也不知她的这份舍不得,几分是因为明玉,又有几分是因为傅恒。

  明玉笑嘻嘻地挥挥手:“一定要来哦。”

  然而接下来的日子,哈斯来得到底是少了。

  哈斯有一位姑母,十数年前也是嫁入京中,做了一位闲散宗室的福晋。哈斯自小与姑母感情深厚,此次入京大选,就是一直借住在姑母的院子里。

  福晋在科尔沁草原时候,原也跟哈斯一样,是个再纯真活泼不过的女孩子。然而自嫁入京,生活的无奈渐渐地把她的棱角给磨平了,性子也变得再圆满不过。

  要是不细看,福晋与京中其他满人贵妇没啥区别。

  福晋是很反对哈斯与明玉以及忠勇公府交往过密的。

  “哈斯,富察氏是未来的十一福晋,忠勇公府又向来与宫中的贵妃娘娘交好。而你,将来是要嫁给十二阿哥的,皇后娘娘是你的正经婆母。”

  “皇后娘娘与贵妃娘娘势同水火,这早就不是秘密。你与富察氏走得近,必会得罪了皇后娘娘,影响到你和十二阿哥的感情。”

  “侧福晋比你先进门,你本就吃了亏。要是再在别的地方让皇后娘娘不满,你想拢住十二阿哥的心可就难了。那你以后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啊。”福晋语重心长道。

  哈斯苦着脸道:“我才不要。姑母,我喜欢明玉,喜欢贵妃娘娘。我一点都不喜欢十二阿哥和皇后娘娘,那个辉发那拉氏,我更是讨厌得很。”

  福晋叹气道:“哈斯,你已经长大了,不能再跟小时候一样任性。作为一个大人,只有该不该做的事,至于想不想做,那是次要的。”

  “我以前跟你一样,做事全凭喜好,不屑于笼络爷的心思,更从没把后院的那些女们们放在眼里过。结果呢,这些年来吃了许许多多的亏。我要早能看清事实,日子铁定比现在要过许多。”

  “哈斯,我跟你说这些,都是为了你好。我是你姑母,我怎么可能害你呢?”

  哈斯皱着眉道:“那姑母,照您说,我该怎么做?”

  福晋温柔地摸了摸她的细密的小辫,娓娓道来:

  “你嫁给了十二阿哥,就是他的人。你要处处以他的好恶为自己的好恶。他欢喜的人和事,你也要欢喜,即便你心里不乐意,也得照他的来;他厌憎的,你要同仇敌忾,即便是你原先十分喜欢的好姐妹,也得断了往来。”

  “大清以孝治天下,皇后娘娘如今是国母,将来不论哪位阿哥登基,她都是太后娘娘。你必须得孝顺她,绝不可顶撞忤逆她,更不能与她对着干 。”

  “还有,侧福晋是皇后娘娘的嫡亲侄女,你得待她好,至少得装得像样些,让谁都挑不出错来。如此,皇后娘娘才会感念你贤德大度,对你改观。”

  “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哈斯,你得想方设法,早早地为十二阿哥生下嫡子。千万千万,不要让侧福晋抢了先。”

  哈斯扶额长叹,哀号不已:“太难了,太难了!姑母,我不想,我不想啊!”

  福晋揽她入怀:“有什么办法呢?大清公主郡主和亲蒙古,不也是受尽委屈?我们蒙古格格与大清皇室宗室联姻,身上也是肩负了和亲的使命的。哈斯,我们不能有负于生养我们的科尔沁。”

  “为了我们的亲人,为了我们的伙伴,这点苦处,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哈斯被福晋说服了。

  第一步,就是大大减少了与明玉的见面。即便见面,也极少掏心置腹地说话了。明玉问过哈斯,但她只是各种推脱。几次下来,明玉无趣得很,也就不再相询。

  而下一步,就是依福晋的意思,哈斯要时常进宫给继后请安,就算再受冷待,也得锲而不舍。继后是块捂不热的寒冰,但是乾隆注意到了,想起十二阿哥娶侧福晋的日子已经拟定,但嫡福晋却还个章程呢,就令钦天监挑了个好日子,将十二阿哥的大婚安定在了半年之后。

  如此,哈斯的目的也算是达到了。算算日子,她进门,也就比婉如这个侧福晋迟了三个月。

  光阴荏苒。一眨眼,一年时间匆匆而过。

  这一年,对永瑆来说,是极为难熬的一年。他想成婚,他想娶福晋,想疯了!

  这一年,对明玉来说,也是极为难熬的一年。

  她不想做女工,她不想没完没了地对着绣棚绣针和绣线,她感觉,她的眼睛都快要瞎了!

  但是这一回,纳兰氏怎么都不再由着她了:“懒丫头,叫你躲懒,不肯好好学女工针织,一懒就懒了十年!”

  “都是十五岁的大姑娘了,连个简单的荷包都不会绣?好吧,送给宫里头其他人的见面礼,你可以让绣娘们绣了,你最后动上那么两针就当成是你做的。但是,给十一阿哥的东西,你总得自己绣吧?”

  “那是你的夫君,你难道要把别的女人做的东西送给他?你心里头就不膈应?”

  明玉弱弱地说道:“其实,我不在意啦……”

  有啥关系?永瑆长这么大,身上穿的衣服,佩的荷包,不都是宫里的绣娘们做的?难道大婚之后,他还穿不得用不得内务府配备制造的衣物了?

  全让她来做?那她还不得疯了!

  纳兰氏忍不住咆哮:“臭丫头你要气死我啊!那是要新婚之夜送给夫君的贴心之物,你都不愿做!”

  一边咆哮,一边伸出食指用力地戳她的额头。

  明玉赶紧躲:“额娘,您快消气,我做,我做还不成吗?”

  然后,明玉就开始了苦不堪言的补习女工的日子。

  出来混,都是要还的。偷的懒,都是要补的!

  不过,明玉还是想了方设法地给自己省力。

  比如给永瑆绣的荷包,明玉挑了梅兰菊竹的绣样。四君子,正和永瑆文人的特性。

  但是,梅,是只有孤零零的几朵梅花。

  兰,是只有几片兰草叶。兰花?那是半朵没有。

  菊?倒是有花了,大大的一朵,只此一朵!

  竹,这个最简单了,比兰叶还容易!明玉心情一好,还多绣了几片呢。

  纳兰氏看到后,一向温柔的她忍不住要揍她。就是偏心女儿偏到胳肢窝去的傅恒见了,也只能尴尬地笑笑,说不出个违心的“好”字来。

  “重做,都给我重做!”纳兰氏又忍不住咆哮了。

  至于已经做好的那些偷工减料的荷包,当然都封存起来,省得丢人现眼!

  女儿待嫁的这一年,纳兰氏的脾气大大增长。明玉都忍不住怀疑,额娘是不是快到更年期了?算算年纪,好像是没几年了。可看她的模样,分明还很年轻啊。

  然而明玉才舍不得自己辛苦劳作还带着血和累的荷包就这么丢在角落里蒙灰呢。

  她偷偷地,让金桂把其中一个绣着兰叶的荷包送进宫,给了永瑆!

  再然后,永瑆喜得跟什么似的,天天佩着,恨不得连洗浴都时候都不摘下来!

  再然后,明玉就理直气壮地不肯返工啦。这回,纳兰氏也没有办法了。

  纳兰氏还要求明玉亲自给永瑆做里衣。其他的就算了,贴身里衣必须亲手做,不能假手他人。

  里衣,明玉做得倒是非常快。可是针脚么,也实在太疏了!

  “重做,给我重做!这样子的里衣,你好意思让十一阿哥上身?”纳兰氏觉得头好疼。

  明玉笑道:“反正穿在里面,又没人看到,有什么关系。”

  纳兰氏竖眉:“那也不行!”

  明玉耸了耸肩,然后,琢磨出了另一个办法。

  她根据记忆,画了个简单的示意图,描述了各部位的功能和原理,让阿玛傅恒帮忙找了工部琢磨加工了,然后,竟然做了个简单的手摇式缝纫机出来!

  虽然只能是单线线迹,虽然要手摇而不是印象中老三件的脚踏式,但是,比起拿着针线一针一线地缝,实在是要省力太多了哇!

  傅恒大为惊叹:“此物可解放劳工,造福万民。我这就去跟工部合计合计,禀报给皇上!”

  “玉儿,说不准,你要立功了!”

  纳兰氏惊讶:“就这丫头为了偷懒才瞎捣鼓出来的玩意儿,还能立功?”

  傅恒笑着点头。

  明玉腰杆挺得直直的:“额娘,这叫懒人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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