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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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进林子。
每个人都轻车熟路的走在自己的位置上,同样紧张,同样警惕。
狼石守在小幼崽身边,时时刻刻握紧手中的石刀。
很快找到第一处红薯。
“停,就在这里挖,留一点点种在原地。”燕洵立刻道。
黑狗仔细地看了看周围的地形环境,顿时脸色大变。
周围地形十分不平整,再加上高高低低的草丛,环境十分复杂,能够藏身的地方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这样一旦有多个野兽潜伏靠近围攻,到时候大家都会捉襟见肘,不但不能提前发现危险,怕是逃都逃不了。
其余的人互相对视一眼,也都是神色凝重,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
明明前两次来林子里的时候,燕洵都特别谨慎,遇不到合适的地方,宁愿不挖红薯,可现在才遇到第一处红薯,竟是根本不选择,直接准备挖了。
“小少爷。”狼石也紧张起来。
小幼崽却已经拿出自己的小木铲,哒哒哒往前跑,准备去挖红薯,“狼石,快来挖红薯。红薯藤除了可以当绳子用,一些鲜嫩的还可以拿来吃。”
“都去挖红薯,不用警戒。”燕洵很淡定,“今天镜大人也在,不会有危险。”
所以根本不需要所有人都警惕,也不需要挑选合适的地方,只需要在看到红薯的时候,直接挖就可以了。
有先前跟着镜枫夜一起去林子里砍竹子的汉子,顿时恍然 ,脸上的紧张没有了,也赶忙去挖红薯。
黑狗看看去挖红薯的几个汉子,又看了眼燕洵,这才反应过来他说的那话是什么意思,便也放松下来。
既然不需要担心周围的危险,那自然是要抓紧时间挖红薯。
“有小型野兽在靠近。”小幼崽飞快地铲起土扔到一边,开始扒拉土下面的红薯。
狼石下意识看向四周,便刚好看到镜枫夜提着五只长耳朵兔子扔到地上 ,是已经拧断脖子的。
“放走两只。”镜枫夜低声道。
“不能赶尽杀绝,不然以后就没得抓了。”燕洵上前拎起长耳朵看了看,“肉不算多,皮毛倒是不错。”
这种长耳朵兔子有着十分尖锐的犬牙,后退发达,弹跳能力特别强悍,而且耳朵长 ,听力也十分好,喜好群居,合作捕猎。
一般长耳朵兔子会集中叮嘱一个猎物,而且因为速度特别快,通常情况下都是在猎物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咬死猎物,甚至是还能在被追击的时候迅速逃脱,等甩开追击再绕圈回来。
对于普通猎户来说,即便是结伴而行,遇上这种长耳朵兔子也犹如噩梦,因为根本反应不过来,而且也追不上,一旦被长耳朵兔子盯上,必然会丧失一条人命。
“再换个地方挖一次红薯就差不多了。”燕洵看着逐渐挖出来的红薯说。
小幼崽也挖了一小堆红薯。
镜枫夜过来帮小幼崽拿红薯,其余的人都背起自己挖的红薯,换地方继续挖。
很快又找到另外一处红薯。
这次没有人再犹豫,不用去管周围的环境或者可能会出现的危险,直接挖。
不过这次小幼崽没上前挖红薯,他正坐在燕洵对面,一动不动的让燕洵帮忙清理木头零件周围缝隙里的土。
“阿爹,我的爪子是不是有很多土。”小幼崽举着爪子,感觉自己的动作有些不那么灵活。
“只有一点点。”燕洵拿了小刷子,帮小幼崽清理零件缝隙里的土,又拿了干净的布帮他擦了爪子和脸。
很快小幼崽的动作就再次变得灵活了。
“那我去挖红薯了。”小幼崽站起来,活动一下身体,哒哒哒跑向狼石那边。
燕洵就笑眯眯地看着。
这么多人一起行动弄出来的声音有些大,对于惯常生活在林子里的猎物来说,这是警告,也是挑衅,只看双方实力差距如何。
而对于地盘意识特别强烈的豪猪,尤其是很喜欢吃红薯的豪猪来说,这无疑就是挑衅了。
察觉到动静的豪猪群很快集体掉转方向,蜂拥而来。
它们要碾死这些不速之客。
豪猪体重大 ,跑起来轰隆隆的动静也十分大。
燕洵很快听到声音,便问:“几只?”
“两大五小。”镜枫夜伸手比划了一下。
“抓一头大的,两头小的。”燕洵想了想说。
镜枫夜轻轻点头,便闪身去了。
很快,轰隆隆靠近的豪猪忽然发出巨大的惨叫声,紧接着轰隆隆的声音便越来越远。
镜枫夜拖着一头小山一样巨大的豪猪,两头小豪猪崽子慢慢走回来。
“又有新鲜的肉可以吃了。”小幼崽很欢快地说。
“镜大人很厉害。”狼石回头看了眼没看出是怎么死的巨大豪猪,心有余悸地回过头。
就算是那些小豪猪崽子,横冲直撞跑过来的时候,他也没办法抵抗,能想到的唯一法子只有提前布置陷阱这一条。
“阿爹说过,这林子里目前还没遇上能让我爹为难的野兽。”小幼崽轻轻叹了口气说,“我的身体有些脆弱,零件不经用,不然我也能轻松捕猎豪猪。”
“小少爷也很厉害。”上次小幼崽捕猎,狼石是亲眼看到的。
他用力挖出一个很大的红薯,在心里默默的补充,等将来至少要成长到能轻松捕猎豪猪的程度,才有资格站在小幼崽身边保护。
两处红薯挖完,每个人背上都沉甸甸的,燕洵宣布回去。
从林子里出来已经是下午,天很快就要黑了。
燕洵便干脆让大家先把红薯放入仓库,一起处理豪猪。
大块大块的猪肉分割开,一部分用炭火烟熏,一部分煮熟,还有一部分均匀的切成小块分给村子里的人,剩下的猪板油单独拿出来提炼油纸。猪下水因为没有足够的香辛料,做出来的味道并不算好吃,直接扔掉深埋。
还有猪脚、猪头、猪尾巴等等杂七杂八的,都留了下来。
一直忙到夜晚降临,才总算是处理完大的那头豪猪,两头小的则是被镜枫夜带回木屋,继续处理。
这次每家每户都有分到猪肉,大部分人家拿回去之后都立刻放到瓦罐里煮了,因此几乎整个村子都是肉香味。
等罗青拖着好不容易猎到的小豪猪崽子,村子里的肉香味已经愈发的浓郁了。
他青着脸站在林子边缘,低头看着自己脚边的小豪猪崽子。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拖着豪猪崽子继续往前走。
木屋里。
切成段煮好的猪尾巴汤,十分浓稠。
小幼崽抱着木碗喝汤,忽然想起来一件事,“今天一整天都没看到罗青。”
“镜大人。”燕洵伸手戳了下镜枫夜。
“他来了。”镜枫夜指了指门口。
拖着豪猪崽子的罗青,踩着石头铺的路,慢慢地走到了木屋外面。
他有些犹豫,猎物应该带回家才是,为什么走着走着就来到这里。
明明里面的是他要刺杀的人。
“我出去问问他。”小幼崽赶忙站起来。
“拿一些红薯片和炸的野菜。”燕洵赶紧递给小幼崽一个木盘。
小幼崽就端着木盘稳稳当当地跑出来,哒哒哒跑到罗青面前,举起手中的木盘,“罗青,我想问问你,城里的人喜欢吃红薯片和这种野菜吗?你说如果拿去城里卖,城里人会买吗?”
罗青低着头看小幼崽。
油炸的野菜看上去金黄酥脆,十分漂亮,红薯片不用品尝就能闻到很香甜的味道,对于甜味,没有人能经受得住诱惑。
“用了面粉和蜂蜜,就算是石头也会有人买。”罗青还是那句话。
那么珍贵的细腻面粉和蜂蜜,就算是不做成这样吃食,直接拿去城里卖,也会有贵族拿出大把大把的铜币。
“那就好。”小幼崽放心了。
“给你。”罗青忽然往前推了推豪猪崽子,然后转身就走。
小幼崽抬起脚踢了下豪猪崽子,赶忙绕过去追上罗青,“那我给你吃这些。”
“好。”罗青接了木盘,端着走了。
小幼崽就拖着豪猪崽子回木屋。
*
第二天一大早,小幼崽早早地爬起来,拿了干净的布擦自己的脸蛋,忽然就听到了一直在等待的声音。
“阿爹,税收官来了。”小幼崽说。
果然没过多久,金州就再次出现在木屋外面。
不过这次,金州的心境是完全不同了,他有些惶恐,甚至是想过不再来这边,今年直接糊弄过去,等伯爵老爷问起来的时候,随便编几句就行。
可每当他这么想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来:燕洵让他回去,让他做好章程再回来。
如果他不回来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会不会从此心脏停止跳动,会不会立即死去?
他不敢,他怕了。
所以尽管对这里充满恐惧,但他还是很快做好章程,然后日夜兼程地来了。
越是靠近木屋,他就越是恐惧,害怕见到燕洵,害怕燕洵又用什么古怪的手段控制他。
可越是害怕,身体就越是控制不了,就这么一步一步靠近,直到走到木屋门口。
“进来吧。”燕洵说。
金州就抬起脚,一步一步地进去了。
“章程做好了?”燕洵问。
“做好了。”金州听到自己这么回答,他僵硬的抬起手,拿出珍贵的只有在遇到有实力的贵族的时候才会用到的羊皮纸,双手奉上。
燕洵便拿了羊皮纸看。
伯爵府定的税收是每年粮食收成的五成,不以田地多少和村子里的人数多少而改变,只看田地所有的收成。
不过规矩是这么定,但具体操作起来就有很大空间了。
像是以前的村子 ,因为收成太少,税收官就可以直接不收税,先欠着,但如果是非常富裕的村子,税收官也不会完全按照五成的税收来,会适当的少收一些,这样伯爵府得了粮食,富裕的村子也会感激,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像燕洵现在的情况,就是富裕加上特殊的存在了。
“给税收官拿点红薯片。”燕洵说。
小幼崽就赶忙拿了木盘跑去木屋边上,打开一个密封的木箱,拿着木夹夹出一些红薯片放到木盘里,然后端着木盘哒哒哒跑过来。
“红薯片。”小幼崽把红薯片放到桌子上。
燕洵便示意金州品尝。
金州便身体僵硬的捏起一片红薯片放到嘴里,然后僵硬的拒绝。
“味道如何?”燕洵问。
红薯片十分酥脆,嚼碎之后那种浓郁的甜味在口腔里融化开,隐约还有一股油脂和蜂蜜的香味。跟松软的点心完全不一样,金州有种不知道自己在吃什么的错觉。
红薯他是知道的,在城里很常见,不过吃起来虽然甜,但对于生活奢侈的贵族来说,这种甜并不是很受欢迎。
那些自诩优雅的贵族小姐、哥儿们,很不喜欢吃煮红薯或者烤红薯,弄得满嘴满手都很埋汰的样子。
“看样子应该是很不错了。”燕洵从金州脸上的表情中读出来这一点,他‘刷’一下把羊皮纸放到桌子上,“伯爵府定的五成税收我觉得高了些,一成足矣。”
金州猛然回神,张了张嘴,想说不同意,可他不敢说。
“我会准备好一成鲜玉米粒,运送我不负责。”燕洵按了下羊皮纸,指甲在上面划出浅浅的痕迹,“放心,一成新鲜玉米粒你可以拉去城里卖掉,到时候直接给伯爵府铜币就好,说不定你还能从中赚一笔。”
燕洵看了眼镜枫夜。
镜枫夜便拿了个竹筒过来。
竹筒沉甸甸的,里面装满东西 ,晃一晃还有水一样的声音,而整个竹筒都是密封的,盖子很严密,用手根本打不开。
“打开竹筒看看。”燕洵道。
金州便下意识动手,用尽全力才终于打开竹筒。
竹筒里面是水和很多很多新鲜的玉米粒,那种新鲜玉米粒独特的香味扑面而来,让金州下意识咽了口口水。
晒干的玉米粒只能磨成粉才能吃,否则根本难以下咽,而即便是磨成粉,玉米粉也十分粗糙,很多人都不喜欢吃,但新鲜的玉米粒就不一样了,尤其是玉米过季之后,如果有新鲜的玉米粒拿出来,城里那些贵族一定会争着买的。
“的确能赚很多钱。”金州下意识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等意识到心里的想法说出来之后,金州身体一僵,不过他很快直接破罐子破摔,干脆道:“大人,税收的事情我会直接折算成铜币报给伯爵府。这些玉米粒……能不能让我分批带走,我需要慢慢卖……”
“行。”燕洵同意了。
于是金州便带了小半袋竹筒离开,同时他跟燕洵签订了新的契约。
新的羊皮纸上,写了金州可以在燕洵这里拿一成竹筒,具体数量是105个,至于这是不是真的一成,当然不重要,重要的是金州在这里拿了生意,可以拿去城里卖了赚钱。
金州来得快,走得也快。
村子里的人都看到了,见着金州拿了一些竹筒走,赶忙让罗保来打听消息。
正好燕洵准备召集厨子里的人处理红薯,便跟罗保一起来村子这边。
“税收的事情已经解决,大家不用担心。”燕洵道,“今天开始集中处理红薯,不过在这之前,需要再建一个仓库,和一个简单的作坊。”
对于金州拿竹筒出去卖这件事,燕洵并没有详细解释。
村子里的人知道税收已经解决,而且看样子税收官面对燕洵的时候,也并没有肆意破坏规矩之后,便都释然了,也明白这些事情并不是他们能帮忙决定的,倒不如多干活。
再次修建的仓库模样跟原来的都一样,不过多设置了几个通风口。
而简单的作坊其实也是木屋,只不过十分高大。
作坊修建和红薯处理同时进行,基本上村子里的每个人都有活干,不管是老人还是孩子,都能找到合适自己的活计。
这次狼石没有去处理红薯,他跟着村子里有经验的汉子进林子伐树。
小幼崽跟狼石一起。
进林子伐树的基本都是身强体壮力气大的汉子,也有力气虽然小,但是行动非常灵活轻便的哥儿和姐儿,但是孩子几乎没有,只有狼石和罗青,再加上一个战斗力跟孩子们完全不一样的小幼崽。
罗青能跟着进林子伐树,是有真本事,大家也都服气,只是狼石并没有那么强悍,他跟着进林子的时候,许多汉子都下意识盯着他看。
最后是黑狗过来搭着狼石的肩膀,大声说:“狼石,你怎么也跟着来了?林子里可不安全,一旦遇上野兽,到时候我们都能跑得过你,你留在后面,要给我们断后?”
“那可说不好。”狼石也大声回答,“我不会拖你们后腿的。”
两个人说话都是为了说给别人听。
等周围的视线没了,黑狗才低声问:“为什么要来林子里?你年纪不大,就算是跟着他们一起处理红薯,大人也不会少你的粮食。而且……你跟小少爷关系好,大人总会对你好的。”
狼石和小幼崽经常在一起干活,大家都看在眼里的。
“我想变强。”狼石同样低声回答,“黑狗,你觉得如果我不能变强,以后小少爷身边还会有我的位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