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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非礼与被非礼
洛大木头觉得自己今天真是生猛阿。
虽说过去,两人也不是没有肌肤之亲,但都是别人主动阿。
这次事件于她而言可真是划世纪的一分分水岭。
嗯,其实非礼别人,和被别人非礼,是完全两种概念呢。
她脑子里又开始冒出来沈廷玉那女流氓教给她的话。
果然,堕落只需要一线,成仙却要万年阿!
她悻悻的看了别人一眼,装做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大摇大摆的在裴述面前走过,然后非常霸道总裁上身的抛了一句,“照顾好你主子。”
然后脸不可思议的红了红。
然后逃似得冲了出去。
伯颜一进门,便见洛姑娘双颊如云霞骤起,隔着人皮面具也能看到一脸不自然,随即偏头看了看正屋紧闭的屋门,心中方知晓一二。
他依旧是极温和的眉眼,带着不易察觉的笑意,“何事这般惊慌?”
洛书强装镇定,拿出那一串黑色的手珠,“我发现了一个东西,特意来让你看看!”
伯颜接过那串手珠,眸中闪过一丝的惊色,“从何得来?”
“赫连玦,他说这东西只有金国皇室子弟才会有,我特意要来向您求证,成分是否与您所述一致!”
“不错,正是此物,天蜈珠我在师傅的纪事里看到过,这应该是被打磨好的,金国擅毒,其皇室给子嗣佩戴此物,想必也是有原因的。”
“这么说来,死的那人……”
她想了想,欲言又止。
伯颜眼中闪过一丝疑惑,“这东西可否放我这一夜,待我得出结论明日归还。”
“好!”
……
洛书又去了刘大娘死的地方转了一圈,现场已被清理干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刘大娘屋里的东西也是极干净,桌上的首饰盒里也有几个金钗子,依旧没有人动。
桌上放着一瓶质地精良的金疮药,旁边的盒子里,还有几个空瓶子,想来也是金创药吧。
一个负责浆洗的下人,为什么方这么多的止血药?
当然,凶手也是极极谨慎狡猾,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转眼已到了傍晚,她方才回到自己所住之处。
刚一进门,便闻到一股微苦的药香。
窗开了一半,有人悠悠的说道“非礼了本王之后,敢如此不负责任一走了之的,你还是第一个!”
透着满满的欠揍的气息。
洛书刚要迈上台阶的脚一个踉跄,差点摔个狗啃屎。
这么快就要来找回场子,这个家伙。
洛书忽然想到了沈廷玉那女流氓传授给她的一句至理箴言,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如果你不想天下无敌,也不想被别人欺压,那么,脸皮厚一些也无妨阿,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她觉得甚是有理,这么一想,自己好像也有点吃亏阿,她挺了挺胸,抬了抬头,“那你以船上强吻我之后也没说对我负责阿!”
噗通!
有人从屋顶上滚落下来,落荒而逃。
裴三一边飞奔出去,找树再次隐藏起来一边想,想不到殿下竟然是这样的人!
阿……好刺激阿,下次我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贺二那只傻子!让他不用再担心殿下至今天未娶是对他有意思了!
窗里有人低笑,声音极是低沉,隐约夹杂着一丝咳嗽的声音。
洛书一开门,便见有人鸠占鹊巢,斜斜的卧在自己的床榻上。
叶沉的脸色依旧苍白,但比白日里在伯颜那见到时好了很多。
她的心陡然间又软了下来。
那些年独自打拼的委屈,这些年司空见惯的人性之恶,这一年,死后重生遇见的种种……
从未让她有过这种无助与茫然。
那一道贯穿后背的伤疤,如同生生刺在她心里一般。
那种感觉如同在寒冬大雪,独行荒原,而腹中饥肠辘辘,前方道路堵塞,不见人烟。
“是谁伤的你?”
叶沉一笑,招手,“坐过来。”
她走过去,从过床边,却被他拉到怀里。
蹭了蹭,指尖一弹,洛书只觉得脸上一凉,人皮面具掉在了地上。
某人满意的蹭了蹭。
“喂,你属狗的?”
“你怎么知道?”
“……”
换得那人低低一笑,“别担心,我没事。”
“谁伤的你?苏小晚?”
“不是,我是在荆州遇袭!”
“荆州?季羡之的地盘上?他竟然如此大胆!”
洛书一想到那一道伤疤便觉得心里一阵搅痛。
伤口显然已被刀刮去溃烂的痕迹,是什么东西竟然能阻止伤口愈合。
“你究竟为何物所伤,现在已经十日了,伤口竟然还会流血。”
“惊神箭!”
她一怔松,“这是什么东西,火枪?”
“差不多就是你说的那东西了?”
“季羡之不是好人我知道,但他为何敢这样明目张胆的在荆州用火枪刺杀你?真是匪夷所思?”
叶沉唇角一勾,压低了声音,“因为他看我长的比他好看,所以嫉妒要杀我灭口。”
洛书极嫌弃的看了这个伤成这样,还不忘记臭不要脸自恋的男人。
“说真话会死吗?”
他将她搂的更紧了些,男性的阳刚之气扑面而来,带着薄荷的清凉,充斥着鼻息。
竟让她一瞬间产生微熏的眩晕。
“季羡之勾结金国,欲取我叶氏而代之,那些火枪便是他要造反的证据。”
洛书一个激灵,“勾结金国?造反?”
“不错!我此番前来金陵一则是为你,二则便是要查清季羡之造反的证据。刘承当初的兵力已尽收他的羽下,还有一部分转明为暗,若消息无误,那些水匪里,便混迹着刘党余孽。”
洛书想了想,决定还是把今日发生的事情告诉他。
“死去的那个大个子,身上所中之毒是乌头,也叫附子,乌头有毒,也很常见,常常入药所用,但大多都是官家垄断,所以市面上所出售的多是无毒的乌头,而恰恰是这种无毒的乌头,与天蜈珠在一起,才会产生致命的毒!”
叶沉想了想“所以你怀疑,死的那人是金国皇族?”
“不仅如此,我还怀疑另一个死者其实是真正的赵葵!”
她说完回头看了叶沉一眼,后者一脸也没有表示惊讶。
洛书道“你、你已经猜到了?”
他眼角微微一翘,不承认,也不否认。
“什么时候猜到的?”
“在你说出那人曾经做过骑兵时,便已知晓了。”
洛书有些挫败,推理这方面一向是她的强项,没想到这家伙的脑子转的还挺快的。
“那你知不知道,今日晌午,前院负责浆洗的一个大娘被人杀了!拔掉了舌头,流血而死。”
叶沉怔了怔,摇头,“不知。”
洛书觉得叶沉这家伙是深藏不漏。
“你说是什么样的杀人动机,才会去想到将一个人的舌头给拔下来,生生流血而死,我也问过了,这妇人自十八九岁就进了元府,仇人应该没有,又不喜出门,除了平日说话嘴毒了些。但这似乎不能构成杀人动机吧?”
叶沉拍拍她的脑子,“或许你的思路错了呢?”
“思路错了?”
“你只把目光放在了这妇人的身份上,却忘记了她是如何死的?”
“被拔掉了舌头。”
“这与临安那起案件有何不同?”
临安?洛书倏然转头,“那日我破临安梅花砚台杀人案时,你也在场?”
叶沉但笑不语。
洛书忽然觉得霍然开朗,“对阿,身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是被拔舌,这是凶手对她的惩罚,或许当时凶手并没想杀她,只是给她一个教训,因为她罪不至死!”
“而临安那个,是先被人砸了脑袋,后又割下了舌头,但又放在了死者身上,细想这两案并无联系,但很明显,单单是拔舌并不会死人,所以这次的凶手应该没想杀她,而刘大娘应该是死于自身的凝血不足!”
叶沉道“不错,孺子可教也,并不是每一次凶杀案凶手都最初的目的都想至被害人于死地!”
洛书转头一笑,锦绣盈眸里闪着动人的光,“我知道了,多谢谢提点。”
转而又道“还需要再验证一些事情,这两具陈年尸骨的身份,应该就能确定了,只不过十年前元柔归省时所发生的事情,元家有意隐瞒,若想查出真凶,怕是还要再费些力气。”
“那是他元家之事,这两人死也死了那么多年,不差这一两天找凶手!”
叶沉笑笑,将她身体掰了过来。
“既然洛大人已经重新找回了思路,那如何感谢在下的提点之恩呢?嗯?”
洛书心想果然是个给点颜色就能开染坊的主阿。
叶美人也管她是否神游太虚,只觉得眼有这人秀色可餐,低下头含住了那久违的馨香。
……
次日一早,小桃便兴冲冲的跑来。
“小姐小姐,你猜我刚听到了些什么?”
身为八卦爱好者的小桃同学,不论走到哪里,都自带吸收八卦的体系。
因为小桃已恢复了女装身份,对外宣称了洛书的贴身侍女,但毕竟是女孩子,总要保持着距离。
对此,小桃姑娘认为,她就是天生的刺探情报的人才,把她放出去,就是一个情报接收器阿。
大到国家大事,小到谁家祖奶奶给他祖爷爷戴绿帽子,没有一点不能被她给打探到的。
竹林男尸被挖出来之后,她便自动请缨,融入元家,游走在前院后厨,各种八卦云集地。
不到几天功夫,上至薛灵珊身边的贴身侍女,小至厨房里一个端茶送水的丫头,没有一个不与她交好的。
洛书将手中水牢送来的供词放在一边。
“别告诉我谁家的丈夫又偷腥了,谁家的祖奶奶又喜欢红杏出墙……”
小桃“呃……那个,最近有消息可靠了。”
“说来听听”
“我听后厨的锦烟姐姐说,她在刘大娘死前一天,听见刘大娘给和别人嚼舌头,说是望月小姐是被家里这两个孤魂野鬼给抓走了,不知道是不是当小老婆去了,等等极是恶毒呢。”
“还有,锦烟姐姐说,刘大娘生前身体就有病,从小不敢受伤,一但有伤,就会流血不止。”
洛书沉默了一会,点点头,拿起桌上的一颗葡萄,塞她嘴里。
“辛苦辛苦,快坐下休息会吧。”
小桃一口将那葡萄吞下去,意犹未尽。
“还有还有阿,我听说,这元家十几年前有过一场内部大清洗。”
“十几年前?具体一下?”
小桃想了想“应该是太后归省那一年?隆庆八年,据说是栖霞阁里的侍候的人,全都给送了出去,但具体是去了哪里,别人就不知道了?”
“只有栖霞阁里的?你说的那个锦烟姐姐,是哪一年到的元府?这元府中最老的人又是谁?”
小桃想了想,“最老的好像就刘老娘,管家他们几个吧,现在的这些,都是归省之事买进来的,还有是一些家生子,锦烟姐姐就是家生的。”
“隆庆八年,到现在是距今己十一年,那么说,在十一年前元家发生了一些变故?还是在元柔归省之后发生的?据我说知,元家老太爷也是那一年去世的。”
“是的,是在隆庆九年走的,元家的对此也是讳莫如深。”
洛书赞道“嗯最近找人补课了,有进步,会说成语了。”
小桃得意,“那是,天天跟着博学多识的小姐,没见吃过猪肉那也是见过猪跑的人呢?”
洛书“……”
这叫什么形容!
“哎不过,我还是觉得,这个刘大娘的死,与咱们在竹林里找出来的那两具男尸有关系,那是不是也与望月姑娘的失踪有关呢?”
洛书一笑,“不错不错,最近这些小胡桃没白吃,知道联想了。”
“对了,面具男那边有什么消息,我这几天看楚王殿下往伯先生那里跑的很勤,小姐,当心被绿!”
“……”
洛姑娘只觉得头顶三道黑线,这丫头真是!
小桃见她脸色不善,赶忙又说道,“对了季飞那小子给咱们写信了。”
说罢拿出来一张皱巴巴的纸,递给她。
“上面笔峰清丽,字迹清秀,写着,我很好,勿挂念。”
“谁给你的,裴述阿,那小子最近总和吃错药似得,天天神龙见首不见尾,也不知道在搞什么小动作,话说那元敏郡主也是,天天神神秘秘不在状态,唉,真是一对苦命鸳鸯阿,都怨赫连玦那家伙……”
洛书一瞧赶忙岔开她的话题,“对了,我醒来之后很多事都已记不清了,之前你曾说过,赫连玦曾在云州住了十年,可是真的。”
小桃叹了一声,“金国崽子们都擅长伪装,他十三岁那年,化名萧玦,在云州关山之外受了伤,被老爷和公子们救回,因为是金国人,并没有让他入军营,怕引起其他士兵的排斥,便养在了洛府里,那时小姐你才八岁,老爷见他天姿聪颖,一点即透,便让他和公子们一起习武读书……如此在云州过了十年!”
洛书点点头,“那你可曾听过,金国有哪位王公贵族客死异乡的吗?”
“王公贵族客死异乡?”
小桃惊了一惊,随即道“我唯一希望客死异乡的就是赫连玦那崽子!”
洛书扶额,“除了他之外呢,还有没有其他人?”
小桃想了想,“自从老爷驻守边疆之后还从未有金人入关过呢,不过在之前我听爹爹说过,二十年前,金国大败,送了质子入朝,不过后面的事,我就不知道了,也没人提过,好像两国开战之后,质子被赐死了?”
洛书喃喃自语“二十年前入朝?那不是先帝还在世的时候?”
小桃想了想,“这些久远的往事,怕也只有皇家秘档里有记载了,其他的咱们也不知道阿。”
窗外一轮皎月升空。
满天疏落的星子,如同碎银一般洒落。
彼时金陵城的某个小胡通深处,穿来一声凄厉的惨叫,那声音喊到一半,便已戛然而止。
给这荒芜的岭南的夜,带一分孤寂,一分凄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