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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志宏想到丁超已经长成个男人,就有些哀叹自己即将老矣!可是主意还是要给侄子出的,这正能显示出人老经验多、人脉旺的优势,这种优势没有几十年的的经营怕是不见效,有时候要从幼儿园开始经营。丁志宏:“丁超,我问一句比较私密的问题,你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随你的便,你和她在那方面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频繁吗?是正常的异性恋吗?”丁超点点头:“我们在这方面很和谐,基本上一个星期四五次,有时候一天两次。你是什么意思?”丁志宏被丁超的说辞吓住了,心想真是虎狼之年啊,他道:“我不是别的意思,我想她这么离不开招展……,会不会是那个……。你这么一说,我多少有点放心了。”
“你怀疑她是同性恋?不太可怕,我不相信。”丁超断然否决。
既然朱妍不是同性恋,那么一定是精神上有问题。丁志宏建议丁超带朱妍去北京看病,因为他有一个同学的太太叫张柳就是精神科专家,在这个专业上小有名气。丁志宏因为业务的关系经常会研究一些心理学的问题,毕竟是要跟人打交道嘛!跟踪猎物就要研究猎物的习性。在一些心理学专业杂志上经常能看到张柳的文章,知道她很有见地,一定能看得了朱妍的病。介绍完张柳丁志宏又加了一句:“她老公刘刚是我的小学同学……。”丁超也同意这个建议,什么时候去呢?现在公司正是秋节订货的节骨眼儿,丁超下个月要跟老总出差,大约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等他回到深圳就到了十一月上旬,又是年底最紧张的销售旺季,心想倒不如春天天气转暖再带着朱妍去北京,在去看病之前,先别让朱妍和刘母见面,避免朱妍再犯病。
俩人回到丁超卧室的时候,见朱妍趴在床上闭着眼睛,见到丁超忙翻了个身向他伸手,丁超拉住了朱妍的手,手是汗浸浸的,朱妍出了一身汗,脸上还挂着泪珠。
丁超忙给朱妍找纸巾,帮她擦了泪,可是她的泪马上又涌了出来,将她的鬓角的头发浸湿。丁志宏道:“朱妍,我劝你心里平静一点,别那么偏激,丁超那么爱你,你应该很幸福。还有什么好哭的?”
朱妍的眼光落在了丁超的眼睛上,看着看着,朱妍沙哑着嗓子道:“我想我妈,我想我妈……。”她的嘴又颤抖起来,头一扭眼泪又下来。丁超道:“这好办,咱们今年春节就去兰州过得了,正好可以去看看你父母和你弟弟。”朱妍听了他的话,却收不住似地哭得呜呜直响,浑身乱颤,身上就像是装了一台发动机。
丁志宏一看这种状态心中暗暗揪心,心想朱妍的病不轻,一个年轻姑娘在外闯荡想家想母亲是正常的,可是这样一种超常表现就有些奇怪了。丁超又哄道:“要不然咱们明天就订飞兰州的机票?马上就能看到你妈。”这样一句救心的话,同样不奏效,朱妍还是哭得如同丧失了灵魂一样痛苦,一直哭到呕吐不止……。
这天晚上闹到很晚,朱妍也整宿未眠,第二天起床后眼睛布满了血丝,丁超劝她休息一上午,他去公司替她请假,可朱妍却摇摇头,还是和他一起到公司上班,这一整天她都戴着一个大墨镜。
丁超那天晚上哄朱妍回兰州看父母的话,以后谁也没再提起,丁超在临出差前几天一直都陪着朱妍,去俱乐部健身也陪着她。事发后的第一次到俱乐部,朱妍和招展见面后,朱妍问招展回家后,她妈有什么举动。招展告诉朱妍,她妈出奇的好,一路上也没有再骂她,回家后态度也好了许多,母女俩没再吵架。朱妍听了这些放心地点点头。没说什么。
丁超笑着对朱妍说:“你看,到底还是母女,吵完打完就过去了,并不记仇,这就是血浓于水啊。”朱妍低着头想心事,被他最后的一句话点醒似地,怔了一下,她抬头看了丁超一眼,那眼神长久地盯着他,好像穿透了他的身子……。这件事情似乎就这样风平浪静地过去了。
丁超回家跟丁志宏聊起朱妍的情况,他的心中充满阳光:朱妍的精神状况还是有希望治疗的,她也不是任何时候都那么歇斯蒂里,那几次反常的表现,很可能就是车祸后留下的后遗症,随着时间的推移,日子久了,后遗症就会慢慢消失,精神状况也会好起来。这样看来,春天的时候并不需要带她去北京看精神内科,但是可以带她到北京去逛逛。丁志宏听了丁超的话也觉欣慰。突然又想起丁超上次说的“一个星期干四五次,有时候一天干两次”的话来,觉得这小子真猛,他和朱妍正是生猛的年龄啊!他又安慰自己:只要朱妍不是另有爱好就行。
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随后发生的事情却是灭顶之灾,把他们这种美好的憧憬击得粉碎,许久以来迷惑他们的谜底也终于一步步被揭开,事情的结果却令他们万万也没有想到……。
下面发生的事情,说起来,还跟招展有一点关系,再往前延伸还跟招展的母亲有点关系,如果再往前说,又是由于苏丽引起的,其实归根结底源头在朱妍自己本身,还是由那枚戒指说起……。
招展的母亲和朱妍最后一次发生冲突之后的一个星期天,招展突然想起那枚被母亲盛怒之下扔掉的戒指,因为朱妍曾经问过她“怎么不见你戴那枚戒指了,是不喜欢吗?收着也好,留个纪念吧!那个东西值点钱。如果不喜欢那样式,找个珠宝店改个样子。我本来就想重新设计找师傅改了,现在的样子虽然富丽堂皇,可是太显老气。”当然她怕朱妍生气,怕她心中不快“轻物轻人”嘛!所以撒了一个谎,说是晚上卸妆的时候,怕伤着它,就撸了下来放在桌子上,第二天就忘了戴。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上午,招展起床后,想起了朱妍的那枚戒指,忙翻箱倒柜地找,她记忆中,当时她和母亲面对面站着,她是背对着墙角,似乎母亲把戒指扔到了墙角,她拿不定主意,把母亲叫来,让母亲回忆当天发生的事情。刘母依然改不了爱唠叨的习惯:“说你不听话,你还不服气,你不气我,我能把你的戒指扔了嘛,那颗戒指我看着就不错,也亏人家舍得给你。”刘母也记得把戒指扔在了墙角里,可是因为屋子小,挨墙一溜到拐弯放着柜子、箱子、桌子,一个挨一个上面又摞了东西。
母女俩用了一上午时间,将这些东西一一清理出来,终于在箱子的下面找到了那枚戒指,招展抢在手上,赶紧用毛巾将它擦亮,只听招展叫道:“哎哟!这上面掉下一颗红宝石。”原来,那蓝宝石的两端各镶了一颗有小米粒一般大小的红宝石,做为与蓝色的颜色配衬。现在招展手上的这枚戒指上只留下了一颗红宝石,另一颗位置上只留下了眼眶,独独不见了眼珠,那个小坑虽然不大,可招展急得自己的眼眶里倒充满了泪水,埋怨母亲道:“就怨你,就怨你,好好的一枚戒指,被你摔成这个样子,怎么办?”刘母拿过来一看,也觉得心疼:“哎哟!别乱埋怨了,你再找找,把那颗红宝石找到。”招展不抱希望,一跺脚道:“那么小的东西,怎么找到呢?”说完气得坐在了床上。刘母说了声“别急”,自己就拿着把扫帚将墙角周围犄角旮旯仔细扫了个遍,扫了一小堆的垃圾,然后蹲在地上戴上老花镜仔细扒拉着,招展见母亲这么认真,也蹲下身来找。
招展眼尖,竟然看到了那颗小小的红宝石,刘母眼神不太好,不太相信。招展说“就是,就是”,可是因为太小,捏是捏不起来,招展用食指尖使劲地摁住它,借着自身的体温和湿度让它粘在自己的手指肚上,才将它捡起。那小小的东西往那小坑里一嵌,严丝合缝。“就是它!”招展说。可是接下来犯愁了,这粒红宝石不能这样搁着呀,怎么固定在小坑里呢?刘母道:“你真是个呆子,拿它到首饰店去问问,一般的首饰店都有修补首饰的业务。”招展点头称是。
可是招展在附近几家金银作坊里问过,人家拿着这枚戒指,翻来覆去看了看,都说他们只做金银器的打造加工,并不作宝石镶嵌的业务,让她到珠宝首饰行去看看,最好找当年卖这枚戒指的首饰店里去问问,因为这样的首饰店都会为客户修补他们卖出去的首饰,也做回收业务。招展这下犯了愁,这么大的深圳,大大小小中高低档的首饰行遍地都是,这枚戒指到底是在哪里买的呢,去问朱妍吗?她又怕朱妍心中敏感。几次编造好托词也没有开得了口问朱妍,所以招展决定自己拿着戒指直接找首饰店挨家问问。这枚戒指,据朱妍的那句话“留着它做纪念,它还值点钱。”来分析,应该不是低档首饰店的东西,招展虽然不太了解宝石,也不知道这上面的红蓝宝石到底是不是真的,值不值钱,可是光从这枚戒指的做工来看,绝非小作坊的作品,无论如何也应该是中档以上的首饰店的物品。
所以,招展就从珠宝首饰商店集中的国贸二层开始,寻找这枚戒指的出处。国贸的二层一家挨一家都是金器店、珠宝店、翠玉店,店面橱窗一个个布置得珠光宝气、灯光璀璨,店里的店员,一个个毕恭毕敬地站着迎接着每一位准备进店的客人。
招展一连问过几家这种档次珠宝店,都说这枚戒指不是自己商店售出的,但是可以帮助她修复。临到此时,招展却突然发奇想,她很希望找到那家出售这枚戒指的原始珠宝店,不为别的,她觉得这样才能对得起朱妍,在她的心底还存有一点对朱妍过往生活的好奇。就这样她不辞辛苦连续找了许多天,终于在另一个豪华商厦里的一个叫做“香港绮霞珠宝有限公司”的商店里,找到了认识这枚戒指的销售经理。
这家店面布置装修都非常讲究,它本身就坐落在商厦的顶层一个幽静的角落里,占地足足五六百平米,整个店面又分为几个不同类型的珠宝销售区,挑高天棚大概有五米,天棚上面装有几十盏小镜子,镜子下方挂有几层粉色的薄纱,那镜子既让人感觉整个店堂明晃晃的,可是又不令人刺眼,就象夏天遭遇的太阳雨一样复杂好玩。这家店的总体色调是深咖啡色,沉重厚实,间或有淡咖啡点缀,又不失变化活泼。而柜台里的射灯直打在珠宝首饰上,引导着顾客欣赏陈列出来的珠宝。店面大而疏朗,在每个销售区的中间,都置放着乳白色的沙发。而且在店堂后面还有一个布置得更加豪华的休息间,从外间可以透过大的淡咖啡色玻璃看到里面,此时那里正有几个人在说话。
销售经理出面亲自接待招展,他将招展让到沙发上坐着,手里翻看着招展带来的戒指,点头道:“这枚戒指确实是我们这里卖出去的,大概是在两三年前,我还有点印象,但不是我经手的。”
招展:“这枚戒指值多少钱?当时是谁来买的?”
销售经理:“这个……,大概……不算我们这里价格昂贵的,也值个七八万吧?”
招展大叫一惊:“啊!有这么贵?”
“这种在我们这里算是比较便宜的,小姐,这枚戒指是你的吗?”
招展点点头,又摇摇头:“是别人送我的,我没想到这么贵,我想它最多也只有几千块钱吧!”
“几千块钱没有这样的做工,光这块蓝宝石和这上面镶嵌的红宝石就值个几万块钱。是男朋友送的吧?”
招展摇摇头:“是一个要好的小妹妹送我的。”
招展又从一个小包里拿出了那颗红宝石,说明了自己的要求。
销售经理看了看道:“这没什么难的,是我们店售出的珠宝,我们既可以为客户做保养、修复,也可以做回收。小姐,你有没有当时的□□。”
招展摇摇头。
销售经理:“是的,别人送的,不可能把□□一起送来,可是有些人在我们这里买礼物送人,也会把□□一起送出,这样如果主人需要其它服务的时候,可以拿着□□来。我们会免费或者优惠为客户提供服务。如果就是这颗小红宝石找不到,我们也可以为你配上,这些都没有问题。”
“什么时候能修好。”
“这起码要有一个星期,因为我们是香港的公司,加工厂在香港,深圳这里的加工厂还没有建立,所以像你这种情况的珠宝都要送回香港那边才能做,我看……,你这枚戒指还有一些污垢,我们还可以给你顺便做一次清理。”
招展很快就和经理办好了修补手续,并交上了手工费,按经理的说法,因为是本公司的产品,如果招展带有□□,就可以免费做修补,可是招展手里没有□□,所有只收一点象征性的加工费。招展从这家珠宝店里出来,心中还是很欣慰,她觉得很值,终于找到这家当年出售这枚戒指的珠宝店,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可是坐在回家的公车上,招展又琢磨开了:朱妍为什么会把这么一枚贵重的戒指送给自己,她是一时性起,为了和苏丽斗气呢?她不后悔吗?这样想来招展到有些不安起来,自己送给朱妍的那对银耳环,只是样式古典一些,其实最多只值个几百块钱,跟这枚戒指的价值不能同日而语。招展搜肠刮肚想把自己的宝贝找出几件来,送给朱妍。
回家之后,招展把自己在珠宝店问到的情况和自己在回家路上的考虑告诉了母亲,母亲也很奇怪:“怪道这枚戒指看着就让人眼热,就是不一样,钱也花到地方了,哎?朱妍……可是来头不小啊!你说……,送她这枚戒指的人是谁?一定是个有钱人,我想朱妍不一定能买得起这枚戒指。”招展想了想也点头道:“妈呀!还真是啊!不仔细琢磨不觉得,这么说,会是谁呢?”
“是丁超吧!他们家可有的是钱。”
“不会,她和丁超才好了一年,可是据那个经理说,这枚戒指是两三年前卖出的,那时候朱妍才……十八、九岁呀!我们俩同岁嘛。”
“你看怎么样?朱妍绝对不是个简单的女孩,那么小的年纪,就有人送她这么贵重的东西,这个人一定很有钱,一定是个男人……。”
招展又烦了,她不愿意让母亲再往下说,因为她知道母亲的嘴是不把门的,万一说出个不中听的话来,招展觉得对不起朋友,她的原则是,朋友只要不做违法的事情,只要对她好,就不去追问人家的过去。因为一个女孩,没有任何背景,孤身一人来到深圳,想混出个人模狗样来,不靠着一点什么关系是不行的。刘母又道:“你说,丁超会知道她的以前吗?朱妍……。”招展:“妈!你别这样无聊好不好,我不想知道她以前的生活。”说完甩手走了。刘母被女儿抢白,很恼火,追到厨房:“看你傻的,朱妍可不是个简单的女孩,看她的眼睛就能知道,她以前的男朋友一定是个大款,才有这个本事送她这枚戒指;现在她摇身一变,又找到丁超这种家庭背景优秀的男人,人家多有心眼。你光跟她傻呵呵地玩,不学学人家这一点,真是白交这样的朋友了。”
招展很讨厌母亲这种世故的想法,太俗了!人家朱妍和丁超是在拍广告的时候产生感情的,根本就不是朱妍用什么心计,要说用什么计也是美人计,丁超上当了呗。这跟朱妍是不是有心眼没关系。刘母不这样认为。最后,母女俩的共识就是,不能白拿人家的东西,也得给朱妍找一件什么像样的礼物,回赠给人家呀。招展翻箱倒柜只觉得一条丝巾不错,这是自己生日的时候,母亲送的,招展问母亲能不能把这条丝巾送给朱妍。刘母表示赞同。招展掂量了一下道:“还是太轻薄了。”刘母怂恿:“礼轻情义重嘛,这是你的心意,她当初给你戒指时并没指望你能给她什么呀!”
招展一想也对,可是心里疑惑母亲还是有点私心,怂恿自己拿这么轻薄的礼物送人,平白占了人家便宜,连跟朱妍结下的芥蒂也一同消失了。这是一条粉蓝地子桑蚕丝长条纱巾,粉蓝的地子上疏疏朗朗地撒着桃红色的小花,间有勾草纹花饰,既活泼又文静,有如春风中,绿如蓝的江水边,摇曳着一树的桃花;而丝巾的两端则是深蓝色的地子,上面有古典式的蝌蚪纹花饰。最配深颜色的衣服,能提亮人的肤色。招展非常喜欢这条纱巾。
这天下午去俱乐部,招展就带上了这条丝巾,找了一个机会就给了朱妍。朱妍起初有点意外,可是她一展开这条花枝招展的丝巾,眼睛就亮了起来,将丝巾在脖子上绕了两圈,把两端在胸前系了一个花,在镜子前左照右照,这天她又恰恰穿了一身黑衣,配上这条醒目的丝巾,人就更加靓丽。
“在哪儿买的?”
“在成都。”
“怎么想起来送给我了?”
“不为什么,我想你戴这条纱巾一定好看,就给你呗。”
招展说着说着,她看见自己光光的手指头,怕朱妍问起来不好回答,赶紧将两只手插在牛仔裤的兜里,这个姿式再配上她一头还未长长的短发,酷味十足。